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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纠纷官司请律师帮忙

你们互换耕地有没有在村小组登记备案过?你们的合同有效,胜诉可能性较高。
不要怕,你百分之百胜诉!

土地纠纷官司请律师帮忙

2,土地纠纷案找哪位律师呢

土地纠纷如果是农村的建议先找村委会处理处理不了的,在起诉,找律师咨询好在确定
“最有名的律师”是谁封的?如果有你就不用网上寻找了。建议电话咨询我,咱们聊聊。北京律师瞿凯俊13371723502。

土地纠纷案找哪位律师呢

3,农村土地纠纷

土地(农田)与(宅基地)性质功用不同,是不可以交易的。 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种协议按合同法来讲是无效的,因为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而且协议履行的后果对你们家而言是显失公平的,所以你的宅基地是可以要回的,因为这个协议是根本无效的!

农村土地纠纷

4,怎样打土地纠纷官司该准备些什么文件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怎样打土地纠纷的管司,要多少费用
我家有大概四分地,被我大伯的儿子卖给砖厂用土了。因我家常年没有种地,地跟他的挨着他就种了,因为是自己人也就没管。他现在不承认那是我的地,说那是多余的没人要的,就卖了。金额大概八千多,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土地归属的证明,如果你是租给别人种的那种就要有双方签的合约,这些应该是基本的你去找律师时他会给你说的。土地官司律师收费是没有限的反正就是土地越大越多
农村大队账目不清,土地纠纷查不清楚,应该怎么办
我是宁夏的农民,于1992年经场方同意开荒种地以家庭承包为方式期现为六年,当时是家庭农场,我一共开荒160多亩,到期后又签了三年,因为第二年地皮费晚给场方就终止了合同,我到处投诉无果特请求您帮助!

5,我想找个律师咨询点关于土地纠纷问题

首先,你们几家的承包土地进行投标的项目,是否与原土地使用性质相同?如果改变原承包土地的使用性质,那么,此项投标没有法律效力。第二,你们几家是否与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大队)或者中标方签订土地投标合同?如果没有,那么,此项投标没有法律效力。第三,你们几家的投标如果是合法、合理的,并且签订了相关投标合同,那么,中标人的“忽悠”就是合同违约,要求中标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四,如果是此项投标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你们几家首先应该与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进行沟通,协商由此产生损失的赔偿办法,要求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五,如果协商或者自行索赔发生困难,你们几家可以将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和中标方同时列为被告人,诉讼至人民法院。第六,你们可以根据在上面第一点至第四点的分析当中,找到符合你们具体情况的事项,起诉的理由(也就是涉及到的“问题类型”),不外乎“合同违约”或者“投标欺诈”。至于“怎么个流程”、“官司是否能打赢”的问题,并不重要。到了民事诉讼阶段,你们自然就可以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履行诉讼程序。
您好,这个具体的还是要看证据,您有证据没有

6,鸡西市打官司律师费要多少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 黑价联〔2016〕23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 为维护基层法律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黑价联〔2016〕2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列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的代理人; (二)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200—1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标的额10万元及以下的,按标的额3%收费; 2.标的额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2%收费; 3.标的额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收费; 4.标的额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按0.5%收费; 5.标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0.2%收费。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在以上标的额比例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件法律服务费最低收费额500元,最高收费额不得超过8万元。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基层法律服务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四、代理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所可与委托人单独签订委托服务协议,共同明确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项目和内容,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协商确定。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3〕1号)中有关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废止。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6年5月16日。

7,土地纠纷律师

你好,专门处理土地纠纷的案件确属不多,由于律师是单兵作战,懂得的一般都比较多,所以在你当地的律师一般是可以找到的,如果你有其他的考虑,你可以去律师港湾找这一点额律师也是可以的。
仅供参考 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发包方确实要修改土地承包合同或重新调整土地的,必须要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执行。 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收回承包地或者调整承包土地的村民组织或乡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政府都要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原文如下: 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对乡、村组织的违法主张,你们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依法处理,如果你们对县级政府的处理意见存在异议的,可在接到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处理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如果是县政府的决策,你们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政府的确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你们可以申请政府重新复议。如果你们对政府的复议结果认为仍然有违法行为的,你们还可以在接到政府复议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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