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订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 1、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可以主张11个月的两倍工资的差额部分(凭本人的经验,有被支持的,也有不被支持的)、未买社保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前提是辞职)。

未签订劳动合同

2,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何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何后果

3,劳动合同没签怎么办

不签合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你与单位有劳动关系起(2008年1月1日起算),满1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话,那就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呵呵,有一点很重要,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在单位工作,工资条,工作证等等都可以。 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保险,这是单位违法。 像这样的情况,你去劳动局举报你单位的违法行为,如果得不到解决,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满1年,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跟公司有这个条件吗?
我建议你,先到当地工会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他们免费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 如果你的情况,属于劳动争议的. 他们会给你满意的答案,并告诉你怎么样才能胜诉?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2008年1月1日起,满1年,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跟公司有这个条件吗?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要有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如工资发条/或工资卡.
每个单位都要求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劳者的利益,如果说没钱,那么四年来是怎么经营下去的?如果你有什么损失你可以向自己单位索赔
第一个问题:你应当向你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最后以电话匿名方式投诉),当然举报也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这是用人单位法定的义务,也是你作为劳动者的最基本的权力,否则一旦有什么不测你将什么都得不到保障。 第二个问题:保险有五种,如果你是当地户口且为女性的话,五大险种必须买齐(有国家强制规定),如不是当地户籍,则需要用人单位为你购买养老保险、医疗、工伤三大保险,单位以没钱为由的,你应当向劳动部门及当地社保站投诉。这是你的基本利益啊,生病了或受伤了谁负责啊??将来老了没有养老金领怎么办??何况这是国家明文法律规定的! 第三个问题:劳动合同可以补签。医疗、工伤保险不能补办,但养老保险可以补办一年或两年,具体看当地的规定。 如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我!

劳动合同没签怎么办

4,不签定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其实这对你亲戚是有好处得,这就说明你亲戚已经与单位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只要你亲戚不犯重大错误就是单位得终身员工了。 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得法律规定“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不签定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保障,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1、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最损失的一点就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问题,即养老保险跟医疗保险这两种最贴近劳动者需求的险种。 2、用人单位拒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08年2月起,每月二倍的工资报酬。如果自08年1月起一年内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满一年则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但最好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比较好,不然劳动者须适时地掌握一些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此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事业单位一般不用签定合同的如果他是正式工 就好象国家公务员不必签定合同一样 2、如果是合同工那没有签定合同就有一些问题 比如如果有工伤那你怎么能证明他是这个单位的人呢 3、现在情况下如果你亲戚是合同工最好签定合同
他应该签 否则 到最后有什么事发生 就没办法了

5,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咋办

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楼上说的很对,你先要求老板跟你签合同,如果不签,收集相关证据,到劳动局告他,按照新劳动发规定,他是要支付你双倍工资的,做几个月就赔几个月,另你随时可以提出辞职,要求赔偿和社保。这是你的权利,争取自己的利益吧。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合同,但你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若协商不成,你收集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证人证言等,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马上签去
按(劳法)违法是很显然的事,仲裁?凭你个人的能力有太多的不确定性,退一步讲即使如愿也是羸了官司输了饭碗,二全之策是向上级劳动监察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及员工名单,以利于开展广泛核查,同时请求保护。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试用期不是一个月。因此,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

6,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现在劳动法改了 从2008年01月开始公司必须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不签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啊 到时公司就会给你发双倍工资 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你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你应得到二倍的工资。 公司以一直没有什么业务为理由将你辞退是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公司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你在公司工作未满半年,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的,即你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上述费用,你可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原公司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不知道你在试用期签的是什么合同?应该劳动合同都是区、市提供的劳动合同范本,里面既有试用期和工资,也有劳动合同时间(包括试用期在内)和正式工资,这样才是一分正规的劳动合同,而且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还可以到劳动部门鉴证(不鉴证合同也是有效的,毕竟有签字盖章),这样的合同已最大限度受到《劳动法》保护,如果单位这方面不完善,那就有违反劳动法的可能,你可以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举证倒置,一般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如果证据违法或没有法律效力,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法律倾向保护弱势的劳动者。单单就单位没有和你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他们已经违反劳动法了,但是你和单位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你领工资的时候有让你签字的话,那个签字的东西也是证据,记住:如果工资有问题可千万不要签字领取,要先行询问清楚,看有没有误算或可以改正的余地,如果对方态度强硬不讲理,再利用法律的手段来制裁他们,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是最好了。 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很多,劳动者防不胜防,况且找个工作也不容易,不想和单位撕破脸,但是劳动争议的受理是有时间限制的,在劳动争议发生的60日内提起仲裁,否则过了时限就不受理了,所以有些争议不能等辞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就不灵了~~! 我在单位经常处理员工争议事件,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到你!! 补充回答: 1、你所说的《劳务聘用合同书》在概念上无法界定,因为现在最受劳动法保护的就是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书》,除此之外由于各单位具体情况不同,可以采用临时协议、劳动协议书等形式,但是内容不能违法,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过盖章签字就是有效的。劳务合同一般针对特殊人员,如海员、出国劳务人员等,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大多数最普通的一般劳动者,你单位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除非他们刻意不想签或者想规避某些权力义务责任(如逃避社会保险等),不知道你单位是怎么想的。就算是自行拟定的双方协议,也应该有转正工资、转正时间、保险福利待遇等重要条款的约定,如果没有这些必要的约定,他们大多数有些不可告人的猫腻儿。你应该提高警惕了!! 对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你手里没有,可以要求复印,然后拿着它到所在区县的劳动人事局进行咨询,他们也会给你具体的建议,实在不行就申请仲裁,保护自己!而且行动要快,不要拖着!!! 2、工资条没有签字也没关系,不是打到银行卡上吗?你可以到银行打印帐户明细,这个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不要担心。 祝你好运,朋友!!!
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12333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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