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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怎么认定口头协定有效

口头协议是法定的合同形式之一,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但问题是主张此口头协议存在的一方,负有举证的责任,如不能举证证实此协议的存在,就不能依此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好能有证据,比如录音。这个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并不是所有的口头合同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行政法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只有书面形式合同才有效。口头合同成立一般是买卖合同。

法律怎么认定口头协定有效

2,怎么认定口头协议效力

口头合同俗称君子协定,是指双方不经过书面签字,只以口头承诺形式订立协定。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直接对话的方式约定合同内容,没有文字记载。对于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原则上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判断一项合同是否成立关键是要确定其是否包含意思表示这一要素,只要具备意思表示,合同即成立。意思表示形式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可见口头形式是合同表意的有效形式,但其是最低形式的意思表示。

怎么认定口头协议效力

3,口头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有第三方正人 甲乙双方有一方不承认呢

单有一个第三方证明,并不必然胜诉,最好找出其他能证明该协议的相关联的事实,一起印证,这样证明力将会大增。或者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第三人证明一致的事实,法官一般也会采纳。
口头协议你要说明证人与双方不存在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不是很好让法院采信
只要能拿出充分的证据,口头协议也是有效的。
你好!难啊,如果只有这方面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无法单独做为认定一个事实的证据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口头协议也有法律效力,法院审理时,如果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证明最好。

口头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有第三方正人 甲乙双方有一方不承认呢

4,如果有口头合同协议对方否认但咱们有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

能支持,此外还有电子邮件也可以被承认
能支持,我国法律是承认口头协议作为合同承认的
说什么都要有证据才行
录音材料只能算是辅助性证据 首先录音证据中涉及的那个人要承认是自己 否则还需要做声音鉴定 在那个人承认是自己后 还要看是否存在关联性 只有这样 口头协议才能算是合法有效
我国法律承认口头协议口头合同不假 但这是要建立在双方在何时何地都承认其约束力的基础之上 在法庭上 如对方否认了 你只能是通过证人证言或者录音资料佐证 此口头合同的存在 对于这种录音资料 对方只能是提出真实性的异议 估计没法推翻 关键在于法院对你这份录音证据是否采信 证明力有多高 只要法院予以采信 那它可能就是案件胜诉的关键性证据了
只要你的证据是合法有效与纠纷有关的可以得到支持。

5,口头购销合同如何确定法院管辖地

合同管辖地确定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是法律规定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口头协议也有效,但是需要履行合同的相应证据或证人。合同的管辖权非常复杂,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问题的复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确认,亦应当依据该规定处理。但鉴于本案当事人双方对口头约定的交货地点有争议,人民法院确认合同履行地缺乏事实根据的特殊情况,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山西省侯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确认,亦应当依据该规定处理。若当事人双方对口头约定的交货地点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客观案件事实确认合同履行地;若缺乏事实根据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你好:关于合同管辖地确定可分为以下情况:  第一,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关于履行地的约定,就买卖合同而言,该履行地也可以包括交货地;如果没有关于履行地(包括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如果合同未履行,看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关系,即如果约定的履行地在其中一方住所地,不论该方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该约定履行地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均有管辖权。如果约定的履行地是双方住所地以外的第三个地点,那么这个履行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第三,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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