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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样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社保补贴2014

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3、进行失业登记;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点。

什么样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社保补贴2014

2,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介绍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
首先你要在参保缴费状态,目前针对4050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此政策需要你在灵活就业,无单位,每月工作不少于22天,每月收入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标准方可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条件方可享受此政策!建议你到户口所在地负责就业部门详细咨询此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介绍

3,哪些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 劳动政策答疑

?恢?滥芊裆炅焐绫2固?>菔±投?U咸?ぷ魅嗽苯樯埽?钚碌脑倬鸵嫡?吖娑ǎ?韵氯?嗳嗽焙偷ノ豢上硎苌绫2固?憾愿骼嗌堂称笠怠⒎?裥推笠担ü?蚁拗频男幸党?猓?⑿略龈谖恍抡杏贸衷倬鸵涤呕葜と嗽保?⒂胫?┒?后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的企业(单位),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对就业援助对象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所谓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开发的岗位、社区公共服务岗位以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岗位等。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援助对象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按单位应为所录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部分由本人负担。就业援助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在享受社保补贴的同时,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援助对象,还可以享受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丁玥 崔晶晶)

哪些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 劳动政策答疑

4,4050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首先你要在参保缴费状态,目前针对来4050社会保险补贴政源策的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此政策需要你在灵活就业,无单位,每2113月工作不少于22天,每月收入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标准方可申请,经5261审核后符合条件方可享受此政策!建4102议你到户口所在地负责就业部门详1653细咨询此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符合以下条件才来能享受4050人员缴社保的补贴政策:  (1)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男1951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2)在2008年年底持《再自就业优惠证》已享受社保补贴两年的人员。  (3)持《再就业优惠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且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所需资料有:  《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2113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证5261明1份、《审核4102认定表》一式两份、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单据。《审核认定表》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非首次申请补贴人员的补贴款,已直接计入申请人所持补贴存折。  领取时,本人需提供身份1653证、受理卡。如他人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050人员是指周岁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60年,不是55岁,目前全国还执行4050人员社保补贴2008年至2010年都可以办理。符合条件需要持身份证到当地社区办事处咨询并办理,只需交个人部分,国家给予补贴。但如果你以前交过保险,需要将中断期间的社保补交齐,或者到60岁退休时要累计交够15年才能享受,否则退休时只退还个人部分,不享受退休金。

5,哪些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每个地方不一样,下面是厦门的,你参考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和社保补贴申请办理须知 一、文件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 二、灵活就业认定办理 (一)认定条件 本市持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的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灵活性就业、自主就业等三种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取得报酬,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认定。 (二)申请材料 1、统一格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2、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 3、申请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 4、与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由工作站提供《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认真填写并签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给工作站审核。工作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写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公示》上并在社区公示栏上公示5天。公示后未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材料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到认定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送区就业管理机构核准。 3、区就业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对通过审核的,在申请人提供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联网打印就业记录。 (四)复核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应对本辖区已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逐一复核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统一表式提供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自主就业的就业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工作站通过入户调查或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严格复核,并将相关复核情况登记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复核登记表》上。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经人社部门认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三)补贴期限 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办程序 1、首次办理应提供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上季度缴交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③具有银联标识的本人银行卡卡号。 申请补贴人员如银行卡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 2、办理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开始建账,并报区就业管理中心汇总。区就业管理中心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汇总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经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核实后,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将相关补贴款项划入申请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 承办部门: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三口之家,妻子退休,女儿无职业,本人失业。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吗?

6,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各地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的社保中心。在上海女性年满40、男性年满45周岁,可以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每个地方不一样,下面是厦门的,你参考一下。 灵活就业人员认定和社保补贴申请办理须知 一、文件依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厦人社[2013]126号) 二、灵活就业认定办理 (一)认定条件 本市持有《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的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灵活性就业、自主就业等三种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取得报酬,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认定。 (二)申请材料 1、统一格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 2、统一格式的《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 3、申请者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 4、与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雇主签订的劳务协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员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由工作站提供《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表》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及收入证明》,认真填写并签章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交给工作站审核。工作站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填写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认定申请公示》上并在社区公示栏上公示5天。公示后未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将认定材料送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 2、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接到认定材料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和抽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材料送区就业管理机构核准。 3、区就业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材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者的认定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对通过审核的,在申请人提供的《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厦门市居民失业证》)联网打印就业记录。 (四)复核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每年应对本辖区已认定的灵活就业人员逐一复核一次。灵活就业人员应按全市统一表式提供在用人单位、社区劳动组织或自主就业的就业及收入证明等材料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工作站通过入户调查或电话了解等形式进行严格复核,并将相关复核情况登记在《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复核登记表》上。 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一)补贴对象 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经人社部门认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 (三)补贴期限 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之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从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起,不论此前是否已享受,均可申请,但最长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四)申办程序 1、首次办理应提供材料: ①《就业失业登记证》(内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上季度缴交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 ③具有银联标识的本人银行卡卡号。 申请补贴人员如银行卡卡号有变动的,应及时告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 2、办理程序: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开始建账,并报区就业管理中心汇总。区就业管理中心于每季度首月16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汇总申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后,报市人社部门,经市人社部门和市财政部门核实后,由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将相关补贴款项划入申请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 承办部门:市、区就业管理机构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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