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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具体是怎样的报销的

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其配偶无工作的,生小孩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按当地生育保险规定标准的50%报销的。生育保险医疗费一般都是按定额报销的,各地情况不一样。建议你直接向当地生育保险经办部门咨询,也可直接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

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具体是怎样的报销的

2,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3,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

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生育保险除了孕妇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基本医疗费以及医药费,还有一种则是生育津贴。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是以一种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生育津贴一般是为职工分娩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1、女性职工怀孕7个月或七个月以上者顺利生育亦或者不满七个月而早产者,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以及剖腹产者,在原基础上在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增加半个月的剩余津贴。4、怀孕3个月以上挥着7个月以下而流产亦或者引产者,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者,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的比例

4,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怎么算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请人提供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办理流程: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报销条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5,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您这样的情况需要分段理解所谓的报销。首先,生孩子的时候需要是在职状态,第二,社保需要连续缴纳满一年,社保需要包含生育保险,对于非城镇户籍缴纳社保不含生生育保险,第三,所谓的报销,是指产假是否的薪资补贴,根据上一年度所在单位的薪资水平的比例,一般是98天的工资,如果符合晚育政策,加30天,如果符合破腹产,加15天。譬如一个女性,符合晚育政策,又是破腹产,就要享受98+30+15=143天的给付,上海市基本是2-2.5万不等,福利待遇好的公司会跟高些。这个计算是因人而异,并非一个笼统的数字可以解释。第四,对所有的生孩子费用一概不报销,国家已经支付了一部分的费用(统筹部分),所以不在享受所谓的报销。好像有一笔3000元的生育补贴,这个可以领取。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6,生育保险报销比例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费用,100%报销。  具体生育保险报销项目,请参阅:生育医疗保险项目一览表  备注:按照现行规定,当月医疗保险扣款成功,下个月就可享受生育保险提供的100%报销(不论你交了多少生育保险费)。部分医院的检查或者所使用药物不在医保报销范围,那部分支出属于自费范畴。一、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基本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血常规、肝肾功能、胎儿监护;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胎儿监护;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二、计划生育手术项目包括: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二)人工终止妊娠(流产术),包括人工流产(负压吸引术、钳刮术)、中期妊娠引产术、药物终止妊娠;  (三)放置、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  (四)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  (五)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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