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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置是什么意思

比如你手里有别人的东西,别人和你有债务关系,你就可以不把东西还给他,这就是留置权。

留置是什么意思

2,留置适用情形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留置的使用情形: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留置适用情形

3,什么叫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根据《担保法》第82条的规定,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只适用于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合同。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什么叫留置

4,合同法中留置的概念

您好!我的朋友,合同法中的留置: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ok!
担保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担保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

5,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留置权的主要特征如下:第一,留置权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第二,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第三,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第四,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二、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包括:第一,债权人占有动产。第二,占有的动产必须与债权有牵连关系。第三,债务人未按期全部履行债务。《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而且,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同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6,抵押和留置有什么区别

当然有区别了首先重复下概念: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其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抵押不必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债务人可以继续占有抵押物并取得使用收益;抵押权人仅就抵押物的价值使自己的债权获得担保。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扣留;超过法定期限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受偿的权利。然后,从概念可以知道:抵押物的占有是不转移给债权人的,而留置权里留置物是转移给债权人的。用例子来解释就是说:关于抵押的,比如甲向乙借款,抵押了自己的电视,那么甲依然可以使用,占有这个电视,但是要是变卖这个电视,就要优先偿还乙的债款。留置权的设立须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例如承揽人依承揽加工合同占有定作人定作的财产;(2)债的发生与占有物之间有牵连关系。即因占有物而发生合法债权关系,例如承揽人承揽来料加工,因定作人不交付加工费,可留置加工品;(3)债权已到受偿期。如果债权未到受偿期,不得对债务人的财产行使留置权。与其它担保物所不同的是,债务清偿期的届至,不但是留置权行使的要件,而且是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在留置权终止时,留置权人有及时返还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优于登记过的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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