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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1.反诉的赔偿金额是总承包已支出的修复费用 2.双方可自愿选择鉴定机构或由法院组织双方选择 3.约定0.8MM系无效违法的,双方均有过错 4.依鉴定书确定责任承担者 5.依4 6.你如无资质,分包合同无效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关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

你如果算劳务的话可以找甲方要钱的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直接找他们的甲方,提出没给你付工程款的事实…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付款并赔偿损失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付款,并赔偿损失
有合同么

关于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

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承包商为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如果因工程分包合同发生纠纷,首先应当注意该分包合同是否有效,若有效,再进一步分析是否能够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维护自身权益,比如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等。需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实践中往往因为资质问题造成多数都是违法分包,因而该分包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不过,工程分包合同无效的,只要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实际施工人既可以选择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也可以选择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4,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能起诉甲方的机会很小。因为甲方有理由相信项目负责人是你公司的人,可以代表贵司,除非甲方在付款和财务流程上明显违反你们之间的劳务合同。 甲方有过错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如果你们的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甲方看到过,项目负责人私刻的章甲方应该看出是假的,却没看出来,即是过错。有过错,可以让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 幼儿园的做法不合法 其次 依据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仍不订立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 据此幼儿园应当支付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起诉直接侵权人,也就是项目负责人,可以将甲方列为第三人。

5,甲乙双方因建筑承包合同甲方质量问题乙方工程款法院如何判决

在民事案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非常复杂的民事案件,这中间不但涉及了法律层面的问题,更涉及了建筑方面层层面面的问题。在具体的诉讼及庭审过程中,主要是看甲乙双方提交了什么证据,能证明关于你说的质量问题。如果甲方真的出现了质量问题,乙方工程款给付多少,以及如何给付,法院都是根据证据来判定。1000个案子,事实不同,所提交的证据不同,判决的结果都是不同的。所以说,这种问题笼统的问,不如去找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去咨询一下,律所梳理事实及证据材料后可以给出更确切一些的回答。
将质量监管的责任推给业主。假设水泥质量不合格,按照上述情况很难办。口头协议无效,也是业主的责任。 对方完全可以说自己是劳务承包,不是工程承包。关于工程质量,没有合同很难界定双方责任范围

6,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依我看,工程款是合同价款,是发包方的主要合同义务。而保修款应该是为督促施工方(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完成后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的一种担保。一般来说,只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那发包方就应该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否则即构成违约。至于工程验收合格后出现质量问题,理应依照合同约定进行保修阶段的处理,也就是施工方应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施工方不承担保修责任,发包方可以自行处理,并从保修款中扣除。 对于施工方来说,工程验收合格后即已经履行完施工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保修则应属于合同履行完毕后的附随义务,所以发包方无权扣发工程款。 但是,如果工程出现的问题比较重大,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可能超过保修款的金额的,则属于施工方违约,那发包方扣除工程款是合法的。但是到底质量问题有多严重并不是发包方自己说了算的,因为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都有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质监站)参加验收,并最终形成验收意见的,也就是说,除非发包方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推翻质监站的验收意见。 总得来说,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比较复杂的,它涉及到工程量的鉴定、工程质量的鉴定等等,一旦双方对这些方面产生分歧,不能协商解决的,只有走诉讼的途径了,当然这要看双方争议的款项有多少了

7,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如果这不是考试题目的话,我说几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的第十二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个司法解释的效力在工程领域是高于其他法律的效力的。从(三)可以直接看出,对工程质量的缺陷,建设单位是有过错的;承包人应承担责任的过错,可以参照地方解释的精神。福建省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省院《福建民事审判参考》2008年第一期第12、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应加何理解?答: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有过错:(1)承包人明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有问题或者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而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进行施工的;(2)对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仍予以使用的;(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要求,未拒绝而进行施工的。工期的事情解释里面没有提到,但是参照精神,建设单位也是有过错的。至于总包管理费,到现在我也没有找到非常明确权威的解释,在这个纠纷里面它的概念非常关键。分包企业使用了总包单位的道路还有其他临时设施等,支付总包费用是顺理成章的,关键是收了钱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如果合同约束不清,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建设单位要找出证据,证明总包管理费的费用包含了质量和工期的义务。施工企业提的道理不是胡搅蛮缠,施工企业和分包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就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之一,也就是合同没有约束到人家,怎么谈得到合同法呢。总之,如果是现实当中的实际案例,很难说结果如何,里面认为的因素很多。个人观点,欢迎指正。
转包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所以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包协议无效。 纵横法律网 徐涛律师
依据《合同法》规定,在本案件中甲公司对转包并不知情,不承担责任,且如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分包的,则转包行为无效,丙公司主张诉讼就存在法律障碍!所以建议还是详细的表述案情!纵横法律网 王建峰律师
法院会怎么判决 那是法院的事情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所以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包协议无效。纵横法律网 詹定东律师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转包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所以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包协议无效。纵横法律网 曹春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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