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调解协议条款有歧义怎么办

请告知1、双方的法律关系2、具体有歧义的条款内容3、双方是否就发生争议后如何处理做具体约定请在我回答后的追问中继续描述详细情况,才能帮您做下一步判断。
如果是法院的调解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私下的协议,可以凭协议向法院起诉办理。

调解协议条款有歧义怎么办

2,对合同内容有异议怎么办

合同都还没签呢,违什么约?应该是想追究你的缔约过失责任。没办法,想房产这种东西,跟电信,移动等大公司提供的服务都是一样的,给出单方霸王条约,你不签还真没办法。如果你不想买,直接告诉开发商。要是真想买的,在仔细看看合同,可以咨询下专业的律师,然后再做出决定。
如果对合同履行有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建议你带上合同向律师当面作详细咨询,网络只能作简要咨询

对合同内容有异议怎么办

3,合同条款有争议怎么办

答:在索赔和理赔时,常常发生被保险人一方与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情形,这就涉及保险条款的解释问题。鉴于保险条款是由保险公司单方拟订的格式条款,为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保险条款解释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有利于非起草方的解释原则,即当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合同条款有争议怎么办

4,已经生效离婚协议上的内容如有异议怎么办

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的,制作成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一事不两理原则,不可以再以相同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的不按调解书履行,私下履行,根据不告不理原则,法院不会主动干预。不过一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一方可持民事调解书向法院强制执行。
有异议的一方可在十五日内,提请法院再次审议,但需要提供证据 。。。。。。
有异议的一方可在十五日内,提请法院再次审议,但需要提供证据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5,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怎么处理

如果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理解上有争议,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合同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若能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有助于提供更为详细准确的解答。

6,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如何处理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本条是关于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词句不一致的解释的规定。合同的条款用语言文字构成。解释合同必须先由词句的含义入手。一些词句在不同的场合可能表达出不同的含义,所以应当探究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合同条款是合同整体的一部分,与其他条款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不仅要从词句的含义去解释,还要与合同中相关条款联系起来分析判断,而不是孤立地去看待某条款,才能较为准确地确定该条款的意思。当事人签订合同都是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合同中的各条款都是为达到合同目的而制定的。合同目的包括了整个合同的真实意图。因此,对条款的解释还应当从符合合同目的原则剖析。依合同目的原则解释要求,当条款表达意见含混不清或相互矛盾时,作出与合同目的协调一致的解释。按照交易习惯确立合同条款的含义是国际贸易中普遍承认的原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对此都有规定。交易习惯也称为交易惯例,它是人们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在某一地区、某一行业在经济交往中普遍采用的做法,成为这一地区、这一行业的当事人所公认并遵守的规则。因此,依照交易习惯解释合同条款,是十分必要的。诚实信用原则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诚实信用原则贯穿合同从订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在解释合同条款时也应遵从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实事求是地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上述从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来认定争议条款或者发生歧义的词句的准确含义。并以公平的原则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情况下,应当对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的含义。当各文本使用的词句在理解上不一致时,往往各条款都有该词句,此时按词句本身的含义或按相关的条款确定其含义已不可能,那么,应当按照订立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一般这样情况下,是要求保险人举证向被保险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如果保险人不能举证的话,就会按照做出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7,处理合同争议的的方法有那些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9号 《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争议调解工作,及时解决合同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合同争议,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调解合同争议,实行双方自愿原则。 第四条 调解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公 平合理。 第五条 除双方当事人要求外,调解不公开进行。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实现一定经济目的为内容的合同争议,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申请调解合同争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受案范围。 第八条 下列调解申请不予受理: (一)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已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三)一方要求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的。 第九条 申请合同争议调解,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和合同副本。 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对被申请人同意调解,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予以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被申请人不同意调解,或者虽然同意调解,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受理合同争议调解申请后,应当指定调解员一至二人进行调解。简单的合同争议案件,可以派出调解员就地进行调解。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发现调解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不能公正处理案件的,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参加办案的调解员认为自己不宜办理本案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 调解员回避后,另行指定调解员。 第十三条 调解员应当提前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第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第十五条 调解员调解合同争议,应当拟定调解提纲,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实做好调解笔录,积极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 第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因正当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可以谅解的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可以延期调解。 第十七条 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 第十九条 调解成立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署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合同。 调解协议或者新的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保留一份,另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第二十条 调解不成立或者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调解终结。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二条 调解终结后,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 调解终结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当事人的请求和调解结果,并由调解员署名,加盖合同争议调解专用章。 应当事人的要求,调解终结书可以送达给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章TAG:协议内容有争议怎么办协议  内容  有争议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