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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撂荒地如何使用

如你是本村的村民,向村委会提交个承包申请,和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协议就行了。如果是外地户口,可能要麻烦些。
就你所述,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农村撂荒地如何使用

2,农村已种了多年的撂荒地会成为个人的

他人撂荒不不能证明是他人自愿放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该地的承包经营权仍属于撂荒人的,而不属于现耕种者。
不会成为个人的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农村已种了多年的撂荒地会成为个人的

3,撂荒地是人工生态系统吗

不算是。人工生态系统只有两种:农田生态系统和城市生态系统。之所以会称为人工生态系统,是因为该生态系统的构成是为了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其结构简单,营养关系简单,易被破坏。撂荒地相当于荒废了的农田生态系统,是崩坏了的生态系统,它的存在不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就被遗弃了。所以确切地说撂荒地是一个被遗弃了的人工生态系统。

撂荒地是人工生态系统吗

4,熟荒地是否属于耕地

不属于 属于荒地荒地是指尚未开垦利用或曾开垦而长期荒芜的土地。可分为生荒地和熟荒地两种。生荒地亦称“处女地”,指从未利用的土地;熟荒地亦称“撂荒地”,指曾被利用,但由于土地利用措施不当,导致土地生产力严重衰退,或因受自然灾害、战乱以及其它原因而荒芜达3 年以上的土地。
属于把
放弃耕种利用的土地才能视为荒地。但荒地的所有权不变,因此管理权始终存在。

5,三十年的撂荒地开肯后村里收回怎么补偿

如果你开垦已有几年了,也得到效益了。这个就没有补偿金的,而且你效益很高的话,还需要你补交一定的费用呢,所以,这个问题没有一定的规定。
听了你的描述,这一块荒地是甲村的土地承包区。这200亩是甲村的集体土地,这是肯定的。1995年国家征用其中的150亩进行水利建设,但只用到了150亩的120亩。 从法律上说,这150亩是征用的单位的,现在他将这30亩进行出租,那么,这块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出现流转
补偿是事前谈好的,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可以得到补偿。村里没要求你开荒,也没许诺补偿,没有书面文件,而且也不认可,那就没有补偿,你自愿的行为,村里为什么给你补偿?
分情况,如果是集体土地,你没办承包手续就是非法开垦,村里有权无偿收回,这种你就放弃吧,你要闹很可能惹上麻烦,村里可以反诉你让你把土地恢复原状,完全是荒地这个就和村里协商吧
关键问题就在于当初你开荒的时候是否有向村里报备,申请了正常的土地流转手续,如果报备并且同意的话 那就很简单了 ,把前后公文放在一起 ,然后中间做了什么 ,施用了哪些材料 ,土地是如何转变成良田的,然后有一个明细单, 该赔就会赔给你的,不行就上诉。如果没有公文那就比较麻烦了,得看村里的意思,多少就是个意思。

6,如何正确对待农村的抛荒土地

(一)提高对土地资源和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增强解决抛荒问题的紧迫感。加强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耕地抛荒等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耕地抛荒的地方,要予以纠正,对于承包农户要使他们认识到防止耕地抛荒是他们的义务,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自觉性。(二)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加快土地流转。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和管理,积极探索健全土地流转办法和措施。一是妥善处理好劳力外出和人口、劳力、土地等变化形成的人地矛盾,搞好余缺田调剂,将土地转包给愿意耕种的农户耕种,或通过村民同意,通过“小调整”将这部分土地重新发包。二是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将分散的抛荒耕地采用调换与转包的形式,尽可能集中连片,由村组统一整治后进行招标承包。三是对自然条件差的缺水田统一改造为经济林地,低洼田、水浸田则可开发成渔池基地。采取先集体收回再发包给农户或集体统一经营。四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转租、入股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鼓励乡村干部、种田能手、科技人员承租土地兴办小农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三)出台惠农政策。让农民在购买生产资料、扶持贷款、税费等方面得到优惠。对种粮大户给予支援和奖励;为农产品的交易开辟绿色通道,以减少农产品从生产地到销售地之间的费用和利益环节,从而确保农产品的价格;制定粮食和其他某些重要农产品价格补贴、保护制度,尽力确保农民种地不吃亏。(四)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狠抓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业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保证农业生产旱能灌、涝能排。狠抓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搞好土地复垦整理,加强中、低产田改造。 (五)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切实解决土地抛荒问题。对于外出人员丢弃土地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真正摆上议事日程认真对待,在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分类解决的对策,变无序流转为有序,变无章为规范,变包袱为财富。主要办法是,第一,对于出外人口较多的村组,可动员一些有劳力、有技能、有机械力量的农户领包,办家庭农场,乡镇村给予生产经营指导。第二,可集中适度规模土地山场、水面等,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或引资开发,走集约经营路子;第三,对暂无人领包和开发的土地等,可动员乡村干部、农机、农技、青年、民兵、妇女等组织领包,进行试验示范,作为科技推广和结构调整的基地。(六)延伸农产品加工链条,实现价值的再增殖。农产品价格不畅,关键是产品雷同、结构简单、产业链条短。因此,要延伸农产品的加工链条,实现价值链的延伸。在当前农产品阶段性过剩的情况下,要大力发展深加工企业,使农产品价值实现的广度和深度越来越大。农产品价值提高了,抛荒地自然会减少。(七)是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是引起土地抛荒重要原因之一。要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强抛荒地抗御自然风险能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土地收益,从根本上减少土地抛荒面积。(八)加强正面引导,优化产业结构。要给农民宣传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引导农民走出“单一型产业结构”误区,“走多种产业综合经营”的路子,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要提高科学技术成分,整合抛荒耕地资源,采用机械化、半机械化手段,增强科学技术含量和机械化水平。
『国家对耕地红线保持着足够警戒,是因为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和粮食生产安全等因素所决定的!然而,目前不少地方却出现了不少耕地撂荒的现象,这是国家允许的吗?为什么不可以种植些作物呢?』「点击“关注”按钮可以获取原生态乡村的更多优质内容!」对于不少农村出现的耕地撂荒现象,我这里给出几个引起的原因并试着作如下分析:一、国家有目的、有步骤地安排的休耕。这种情况目前集中在国家中部,主要是洞庭湖流域,其它地区零星分布。原因是大家都比较熟悉的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需要,在经过检验检测后根据污染程度,而采取了休耕、种植结构调整等手段,期望通过这样的措施,通过一定时间来达到重金属污染治理的效果。二、国家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推进,由于时间节点和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经济下行压力等综合因素下,导致某些地方出现了耕地征收后,接下来的推进程序没能跟上,出现这样的地方一时没有开发,同时又完成了征收导致没有耕作主体而撂荒!这种情况接下来相关部门会予以妥善解决,如果是已经交给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开发,国家相关部门会予以督促甚至没收,将土地改做他用!三、农民承包主体的无原则抛荒。这种情况造成的因素比较多,一方面是目前的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低,农产品价格的长期低迷和农业生产的不确定风险,让很多农民,特别是有门道的农民,就放弃了农业生产。另一方面这样的地域同时还有交通不便,地力较差,农业生产成本高企等原因,那么,土地流转的有效局面也难形成。那么,这样的地方,种什么都没人愿意,必然形成撂荒!由此可见,如果不是上述原因,总会有人种些作物的!欢迎不同意见留言讨论!感谢您的阅读点赞、收藏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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