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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就是指脑干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地丧失功能为参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标准。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呼吸消失”和“血压为零”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最终发展为心脏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关于脑死亡的标准有四条: (1)机体对各种刺激无反应; (2)机体的自发运动和自发呼吸消失; (3)各种反射消失; (4)脑电波平坦。 脑死亡是不可逆的,作为判断的标准比传统标准更优越、更科学,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但传统的死亡观念仍有其影响,因此有人提出将二者融汇共存的主张,以其更臻全面和现实。即一个人或循环和呼吸功能不可逆的停止;或整个脑,包括脑干一切功能不可逆停止,就是死亡。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2,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1. 脑死亡是全脑功能包括脑干功能不可逆终止。人体的呼吸中枢位于脑干,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破坏,会直接导致呼吸功能停止,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都无法挽救患者生命。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加可靠、规范。2. 脑死亡的临床诊断依据包括: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必须同时、全部具备上述3项条件,而且需明确昏迷原因,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3. 鉴别: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患者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是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丧失。4. 截至21世纪初,脑死亡的概念在世界范围内并不统一。一般认为:脑死亡即包括脑干在内全脑机能完全、不可逆转地停止,而不管脊髓和心脏机能是否存在。或者定义为:脑死亡是脑细胞广泛、永久地丧失了全部功能,范围涉及大脑、小脑、桥脑和延髓。即发生全脑死亡后,虽心跳尚存,但脑复苏已不可能,个体死亡已经发生且不可避免。5. 不同国家和学者对脑死亡的定义持不同看法:许多国家采用全脑死亡的概念,欧洲部分国家采用脑干死亡的概念,如英国有学者认为生命决定于呼吸、循环中枢,所以脑干机能的不可逆转停止才是脑死亡;北欧各国认为是脑循环的不可逆转停止引起脑死亡,故称脑死亡为全脑梗塞。
全脑功能不可逆的丧失即脑死亡。脑死亡的判断标准:①呼吸停止,进行15min人工呼吸仍无自主呼吸,作为脑死亡的首要指标;②不可逆的昏迷和大脑无反应;③脑干神经反射消失(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④瞳孔散大或固定;⑤脑电波消失;⑥脑循环完全停止。

脑死亡的概念及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3,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人脑是由延髓、脑桥、中脑、小脑、间脑和端脑等6个部分组成,延髓、脑桥和中脑合称脑干。人体的呼吸中枢位于脑干,因此脑干功能受损会直接导致呼吸功能停止。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而神经细胞则不同: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所以,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功能不可逆的丧失。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氧气供应,而逐渐丧失功能。  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和“呼吸消失”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均无法挽救患者什么。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判断指标以来,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建立了脑死亡标准,一些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脑死亡法,但也有国家采用的是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标准并存方式。  由于人工呼吸器能在病人全身其他器官都已衰竭的情况下,继续长时期地维持心肺功能,致使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广泛接受这样的观点,即病人死亡的标志是起整合作用的脑功能,特别是脑干功能的全部停止.医生若要宣布病人脑死亡,必须要有引起大脑损伤的结构性或代谢性病因的证据,而且要排除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中毒、镇静安眠药、麻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温32℃)、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酮性高血糖脑病)及休克等。
正确答案:E 解析:脑死亡的诊断标准:①自主呼吸完全停止(停止呼吸机后5分钟无任何自主呼吸反应);②自主性肌肉活动完全停止;③对外界声、光、温、机械性刺激无反应;④脑干反射完全消失;⑤脑电图呈持续平坦波形(3小时内多次记录) 。故选E 。解题关键: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
诊断标准第一句开宗明义: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技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 先决条件包括:昏迷原因明确,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临床诊断: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以上必须全部具备。 确认试验,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呈脑死亡图型。体感诱发电位P十四以上波形消失。此三项中必须有一项阳性。 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确诊后,观察十二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为脑死亡。

脑死亡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4,脑死亡的判断依据

脑死亡 死亡的医学概念 个体的死亡是一个过程。在人类通常可以心脏或大脑停止功能活动,作为个体生命不可逆地走向死亡的标志。但是,此时身体其余的器官、组织还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继续存活。如心搏停止后,呼吸道上皮细胞还能继续其纤毛运动;有些细胞可以继续存活达 120小时之久。在此期间器官和组织(如肾脏、胰岛等)移植到别的个体上还可以继续存活。这就为医学上器官、组织的异体移植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向医学和法律上提出了一个如何判断人的死亡的问题。 临床死亡和生物学死亡 人的死亡必先引起呼吸和血液循环的停止。因此,可以将死亡分为两个阶段:即临床死亡(或称相对死亡)和这以后的生物学死亡(或称真死亡)。在临床死亡阶段,呼吸和心脏活动虽已停止,但组织细胞还没有停止生命活动,有时可以采用积极的急救方法,恢复机体的基本生命功能,即所谓的“起死回生”。根据国外文献记载,人临床死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7分钟,但在中国,已有数例临床死亡长达数十分钟的病人被抢救成功的报道。生物学死亡则指组织和细胞的生命活动已发生不可逆地终止,一般出现在个体细胞大量死去之时。 60年代以来,由于器官移植在临床上成功地得到日益广泛应用,常常需要从死者身上取下有关器官供移植使用。因此,真正的死亡究竟在什么时刻发生,在临床实践上便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死亡的临床判断标志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习惯以心跳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志。现代医学技术的进步,打破了这种传统的观念。目前使心搏停止的病人复苏,已不是罕见的例子,而对大脑死亡的病人,至今仍束手无策。因此,从60年代末期以来,医学界就有人主张不以心搏和呼吸停止作为临床死亡的标志,而采用脑死亡作为生死的分界。其具体的征象是全身昏迷,反射消失,脑电图显示平波。 死亡的法律判断标志 西方社会十分重视死亡的法律判断。因为,器官移植需要确保器官的存活程度,同时又要确证该器官是从已经死亡的病人体内取得的。此外,在民事或刑事案件上,有时需要确定一对配偶死亡的孰先孰后,这对财产继承,保险或亲属的权益都有重要关系。所以,从法律上确定判断死亡的标志就十分必要了。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以“脑死亡”作为判断标准的国家。1968年哈佛医学院一个专门委员会第一次对脑死亡作了详细描述;1980年美国又制定了“统一的死亡确定法案”,从法律上把判断死亡的标准确定下来。除美国外,英、法、芬、意、澳等10余国也相继立法,承认脑死亡是宣布死亡的依据。
心跳、呼吸停止,尤其是自主呼吸停止作为临床判脑死亡的首要标志。
现在专业了啊
呼吸,心跳停止。尤其是自由呼吸停止作为临床判断脑死亡的首要标志
脑死亡是包括脑干在內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处于脑死亡状态的个体,丧失意识和活动能力,对外界刺激无反应,但在呼吸机和其它急救措施的维持下,仍可在一定时间內维持心跳.

5,脑死亡 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脑死亡定义:人类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丧失为参照系的死亡判定。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1.自主呼吸完全停止(停止呼吸机后5分钟无任何自主呼吸反应) 呼吸停止(窒息)是将患者与呼吸机断开充足的时间,使PaCO2压力在此时间内升高到很高的水平使得呼吸中心内残留的神经元将被激活的情况下,没有呼吸运动出现。 在试验开始时,PaCO2压力应该在5.33—6.00Kpa(40—45mmHg)。而在试验中应达到6.66Kpa(50mmHg)。在适当的预氧化后将病人与通气罩分离开而迷散的氧气通过插管到气管中。仔细观察病人10分钟记录在与通气罩重新连接之前是否有呼吸运动出现。 重复进行这些试验,第二组试验的完成时间是法定的死亡时间。 2.自主性肌肉活动完全停止 3.对外界声、光、温、机械性刺激无反应(单纯脊髓反射试验的存在,并不影响脑死亡诊断的确立) 4.脑干反射完全消失(脑干反应包括:(1 )无瞳孔对光反射;(2)无角膜反射;(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 5.脑电图呈持续平坦波形(3小时内多次记录) 以上5种状态同时存在,并持续3小时,即构成脑死亡震荡(即两次诊断间隔3小时)。死亡时间以第2次确认性诊断为准。 诊断程序: 1. 成立专家委员会 2. 由专家委员会审定及授权专业执行医师进行诊断 3. 由两位医生可以共同或分别进行两组试验。在两组试验之间要间隔多长时间是一个医学决定,并根据原始诊断进行变化。 诊断脑死亡有三个步骤: 1.符合必要的前提条件 ●患者靠呼吸机维持并没有任何反射 ●患者昏迷的原因明确,如由于不可治疗的,结构上的脑损害所致 2.符合必要的排除诊断 潜在地可恢复的窒息性昏迷如: ●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抑制 ●很近期循环停止;持续性休克和低血压 ●代谢和内分泌异常 ●原发性低体温 在进入第三个步骤之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判断是否满足前提条件和排除诊断。 3.确定脑干无反射和持久性无呼吸 ● 脑干试验 脑干功能的丧失需由全身脑干反射的消失来肯定。 即 1.无瞳孔对光反射 2.无角膜反射 3.无vestibular—occular反射 4.在躯体的任何区域接受足量强度刺激后在脑神经分布范围内没有运动反射(在脊髓完整时,可能引出没有高位中枢参与的、起源于脊髓的反射。) 5.没有对气管刺激的窒息反射:最终的试验是针对窒息的。 要根据严格的标准进行这项试验。 脑死亡判定 一、先决条件: (1)昏迷原因明确; (2)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二、临床判定: (1)深昏迷; (2)脑干反射全部消失; (3)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自主呼吸诱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以上3项必须全部具备。 三、确认试验: (1)脑电图呈电静息; (2)经颅多普勒超声无脑血流灌注现象; (3)体感诱发电位P14以上波形消失。以上三项中至少有一项阳性。 四、脑死亡观察时间首次判定后,观察12小时复查无变化,方可最后判定为脑死亡。

6,如何判定脑死亡

脑死亡是指以脑干或脑干以上中枢神经系统永久性地丧失功能为参照系而宣布死亡的标准。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是正常的,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呼吸消失”和“血压为零”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损伤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最终发展为心脏死亡。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诊断指标以来,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建立了死亡标准,一些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脑死亡法,但也有国家采用的是脑死亡和呼吸死亡标准并存方式
一、脑死亡指标   近年来,多数学者认为,脑死亡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1.深度昏迷,对任何刺激均无反应。  2.自主呼吸已停止。  3.脑干反射功能消失,如吞咽反射、睫毛反射、瞳孔对光反射、角膜反射等。  4.心跳、呼吸均停止,并已正确、连续地做心肺复苏30分钟以上,脑的全部功能已达不可逆转的损伤者,可以诊为脑死亡。  脑死亡与传统的死亡概念不同。古今中外,人们把心脏停跳,呼吸停止即作为死亡的标准。随着科学的进步,呼吸循环复苏技术的发展和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过去死亡标志不科学,常把心跳和呼吸暂停的“假死”者当成真死者来处理。现在有的医生把心跳呼吸停止85分钟的病人还能救活过来,这就是对传统死亡标志的挑战。脑死亡比传统死亡标志更科学,能挽救更多的生命。  院外急救,必须坚持不间断地进行心、肺复苏(CPR),不能随便停止。停止CPR有两个条件:①自主呼吸和脉搏重现。②脑死亡被有在人中确认。否则应连续做心肺复苏。  目前我国对脑死亡的诊断尚无统一标准,也无法律规定。因此,医师们在确定脑死诊断和决定放弃抢救时更应十分慎重。  二、国外脑死亡的标准  美、英、法、德、芬兰等国已制定了诊断标准和法律。如美国判定脑死亡的规定是:  1.深度昏迷,要排除用抑制性药物、低温,或因代谢、内分泌障碍引起的昏迷。  2.自主呼吸停止,排除肌肉松弛剂和其他药物的作用。  3.导致脑死亡的疾病已确立,这常由不可医治的脑结构损害引起。  4.全部脑干反射消失,停用呼吸机后,动脉二氧化碳张力上升,超过呼吸的刺激阈值时,仍不能引起自主呼吸运动。  5.根据疾病定出复查时间,最长可达24小时。  6.脑电图、脑血管造影和脑血流图可作为辅助诊断,但并非必要诊断。  7.必须由专家和有关医生作出诊断。   三、判定概说  心、肺、脑复苏开始的时间十分重要,5分钟开始基础生命支持,8分钟进一步做生命支持。心跳停止不超过15分钟,昏迷不超过48小时,预后良好。  脑复苏的部位首为延髓,多在心跳恢复1小时后,出现自主呼吸,提示延髓开始有功能。接着瞳孔对光反应恢复,四肢有伸屈,渐有听觉,此为大脑皮层功能恢复的良性信号。病人对呼唤出现反应,提示清醒开始。  经30分钟至60分钟药物急救和有效的进行心、肺复苏,仍不见心跳恢复,并经心电图验证,可诊为心脏死亡。  脑死亡是个复杂而又严肃的问题,并有分歧。我国常以领导、专家、亲属三方的意见来判定是否应继续抢救治疗。
、肺、脑复苏开始的时间十分重要,5分钟开始基础生命支持,8分钟进一步做生命支持。心跳停止不超过15分钟,昏迷不超过48小时,预后良好。脑复苏的部位首为延髓,多在心跳恢复1小时后,出现自主呼吸,提示延髓开始有功能。接着瞳孔对光反应恢复,表示中脑有磁能。继之痛觉、吞咽、气管、角膜等反射恢复,四肢有伸屈,渐有听觉,此为大脑皮层功能恢复的良性信号。病人对呼唤出现反应,提示清醒开始。经30分钟至60分钟药物急救和有效的进行心、肺复苏,仍不见心跳恢复,并经心电图验证,可诊为心脏死亡。脑死亡是个复杂而又严肃的问题,并有分歧。我国常以领导、专家、亲属三方的意见来判定是否应继续抢救治疗。
确切的脑死亡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是大脑皮质的变化。大脑皮质主管人的思维、意识活动等心理功能。大脑皮质一经死亡,上述功能就不复存在,医学上把这叫做大脑皮质弥漫性死亡。此时至少可做出社会学死亡的诊断。 第二是脑干死亡。人体有12对脑神经经由脑干发出,主管人的感官、呼吸等等重要生理功能。现代医学认为,代表人体生命的首要生理特征为呼吸功能,而主宰呼吸功能的中枢神经区域位于脑干。因此,推荐将脑干死亡作为达到死亡临界点的标准,同时也作为判定人类脑死亡和死亡的标准。脑干死亡之后,依靠现代医疗手段所能维持的、包括残余心跳在内的部分生物特征不再表明生命的继续存在。这就是现代医学的“4—3—2”定律:脑干死亡=脑死亡=死亡。 第三是全脑死亡。大脑皮质弥漫性死亡+脑干死亡=全脑死亡。全脑死亡一旦发生应即时宣告个体死亡。 其实,弥漫性脑损伤发生时,大脑皮质死亡一般来说要先于脑干死亡,因此采用脑干死亡作为个体死亡的判定标准更具保守性、安全性、可靠性。例如缺氧时,脑细胞对缺氧耐受时间分别为:大脑皮质4—6分钟;中脑5—10分钟;小脑10—15分钟;延髓/脑干20—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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