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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中有自动续延合同期限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法》中允许合同双方自由约定条款,包括自动续签。尽管劳动合同订约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地位大多数是不平等的,但是劳动合同亦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劳动合同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对双方就均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自动续延条款,用以避免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中有自动续延合同期限条款是否有效

2,合同自动续约

法律分析:合同是有自动续约的,一般合同到期之后,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不会自动续约。有合同条款约定,合同期满自动续约的,按约定处理。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合同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自动续约

3,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4,合同上写着到期自动续签

合同上写着到期自动续签没有任何问题。承包合同上写着到期自动续签是合法的,合同是有自动续约的,一般合同到期之后,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没有特别约定的,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不会自动续约。有合同条款约定,合同期满自动续约的,按约定处理。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合同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关于劳动合同的自动续签条款的问题

这样的表述是很不严谨的,也是不合逻辑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违法的。续签首先要双方都愿意才行,至少有一方不愿续签的就解除劳动关系。况且,从2008.1.1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按照合同约定,你是所谓的自动续签一年,那么这显然是对你合法权益的侵犯。
公司要是无故不续签,就是要解除合同,必须付给你一定的赔偿金,而你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是的,虽然劳动人员就签约的自主权,但是单位不用你,你照样没办法, 我虽然是法律本科生,但是对于这样的劳动保障问题,建议你还是去咨询当地的律师,有些地方是不一样的

6,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续签合法吗

不合法,除非你在病假期,工伤期,生育期等等,可自动延续,其他形式不支持自动延续
当然可以。如果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相当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影响你享受相关待遇。而且公司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没有续签的,视为自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过在到期之后一年内,员工可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一般情况在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进行协商,就是否续签一事达成共识,一般若双方都同意续签则可续签,若双方有一方或双方都不同意续签,则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期满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过问劳动者是否续签而直接续签,劳动者有异议可不签订,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7,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续约1年

不会自动续约,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继续工作需要继续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个不清楚!
您好!单位的做法违法,劳动法中有明文规定,女员工在初次生产时享有不少于90天的带薪假,就是说在产假期间单位必须发全额工资,任何补助、奖金、福利待遇等都不能少。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按照单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式处理。 而现有的相关劳动法规,则将没有书面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离开,而公司如果想辞退,则需要支付赔偿金和代提前通知金。 现实中很多HR由于工作忙或者疏忽,忘记续签劳动合同的事情常常发生。如果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这将酿成大错。为此,本人分享劳动合同自动续签条款,这个条款咨询过律师及专业人士,是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到期超过一个月的不续约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可以要求依据第八十二条赔偿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07年7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你签订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08年1月1日至7月期间公司未与你签订合同,按新劳动法规定,从2月1日起已被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从2月起就要每月给你双倍的薪金。2、休产假期间的待遇,企业应根据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你的工资。至于生育费用,要看企业有无参加生育保险,而你有无按规定及时办理和提供相关计生证件到社保局进行申报后才能领取。生育费用无硬性规定企业要给你报销。3、如提起仲裁,自己必须将相关证据收集齐备。
所以你还是要去仲裁的。反正相互不影响的。有没有给报销生育费用的福利。但是可以去咨询一下,就顺便一起提出来好了,公司毕竟不会这么轻易的赔偿你5个月的双倍薪资第一个问题是可以的,第二个问题要看你公司是什么福利了,公司可以赔偿你5个月的双倍薪资

8,劳动合同期满有自动续签的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延续,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询问函与劳动者确认,双方沟通一致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扩展资料: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双方默认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应包括原合同所约定的期限。
楼上不懂劳动合同法的不要误导楼主。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终止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你的情况是满一年不满一年半是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税前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2008.1.1前的工龄适用2008.1.1前的劳动法,而当时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2008.1.1前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必须提前通知不续签,所以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提前通知的约定或者当地地方性劳动法规中没有提前通知的规定,那双方都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有约定或规定就按照约定或规定执行。
视为续签。
看你合同里面有没有提到了

9,劳动合同约定自动续签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允许订约双方自由约定条款,包括自动续签之类的有关合同程序性的条款。但是劳动合同订约双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谈判实力大多数是不平等的。所以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肯定会比一般合同更多。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句话内涵很丰富,所谓的书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一)存在书面合同。法律上书面的范围不仅仅是指纸质,电子形式的合同也行,如电子邮件。但是由于电子形式容易被修改,不太可靠,一旦发生争议,需要对合同的真实性进行讨论,枉费功夫,所以推荐使用纸质的劳动合同。 (二)存在签订行为。签订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认可。纸质的劳动合同上,双方要签字盖章,而电子形式的合同中,表示认可的语句和发出该语句的行为,也是签订。 (三)存在法定条款。《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法定条款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就是其中一项。其他比较重要的还有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 公司所采取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没有异议合同自动续签。这一做法使得续签的劳动合同没有单独的书面版本,没有单独签订的行为,其劳动合同期限也缺乏明确的约定。不符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不应当视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其次,所谓“没有异议,自动续签”的条款,是采取了合同中默示的效力。即使用一种不作为,表明合同方的态度。这种做法不适合使用在劳动合同中。一般的合同双方履行完毕后觉得满意,可以按照原来的条件继续不断履行下去。但劳动合同是对劳动关系的约定。劳动关系一方提供劳动,一方支付报酬。劳动者需要随着年龄的增长、经验的提高,获得更好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如果仅仅凭借某一次合同签订,劳动者就放弃了未来数十年通过劳动合同将改善后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的权利,这不是劳动合同法要求书面订立的初衷。 再次,认可自动续签的做法,可能对劳动合同法体系带来重大漏洞。最有可能出现的就是自动延长条款,如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果劳动者没有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如果认可自动续签的默示效力,就不能否认自动变更的默认效力。认可了这种自动变更条款,那《劳动合同法》中对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将彻底丧失意义。 所以,综合来看,自动续约的条款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劳动合同订立行为。用人单位据此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到期第二个月起支付两倍的工资。所以你的朋友从5月15日起至9月7日的工作部分应当获得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约定自动续签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是,应当续签。“自动顺延”这种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属于无效条款。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没有这种似确定又似不确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连续签到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自动顺延有效,将会侵犯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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