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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钱后不还和欠钱不还法律有什么规定

适用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二节:债权
借钱与欠钱只要有协议或者借(欠)款条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借钱后不还和欠钱不还法律有什么规定

2,关于欠钱不还的法律

很简单,如果你有欠条上面注明了时间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如果没有你只有认栽了。还有一点是欠条的法律只有一年的有效期。例如注明在2010年1月1日前还清从这个日子起开始算一年。
建议你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可以引用的法律是《民法通则》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

关于欠钱不还的法律

3,借钱不还的相关法律

根据有关《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的相对性,你应该以你表姐夫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此外,借款合同如未约定利息则为无偿合同,但如借款人过期未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超过期限的后的那部分利息。如果你的表姐夫怠于行使起其已经到期的债权,你还可以行使代位权,以你表姐夫的朋友为被告起诉,要求你表姐夫的朋友直接向你清偿他对你表姐夫债务,使你的借款得以清偿。这只是粗略的讲解,具体你还应该向你当地的法律咨询部门询问。祝你的债务可以完全得到清偿
要按照你借据上的借款人名字起诉~!
以你朋友的名义起诉。如果是你的话,不是借据有没有效的问题,是你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意思就是你没资格告他。

借钱不还的相关法律

4,民法通则全文2016借钱不还条款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 【赔偿范围与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138.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139.公民之间借贷的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二倍,生产经营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发生变化的,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借时国家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140.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准许。 141.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142.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其平均利率超过本意见第139条规定限度的,超过部分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5,关于借钱不还的法律问题

乙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如对方不主动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上的途径主要就是这个。 一般情况下,借贷关系,有借条足以证明了。
借钱写借款协议或借条的时候必须要懂一些基本的法律的知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1、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2、借款期限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3、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借条上有没有规定还款时间啊。如果过了这个世间,而甲方也就是借方不肯,乙方又在这个世间后不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解决的办法吗,先去律师那问一下,约出来谈谈,实在不行那就只有法庭上见了。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乙方可以违约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甲方还钱。前提是借条到期或者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期限。若还有疑问,可到我名中的网站上向我咨询,希望能帮到你!

6,关于借钱不还的法律

没有这相关而定法律,对方借钱不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对方来获得欠款。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你可以起诉他,合法的利息法院会支持你的。你支付给别人的利息,如果超过合法的部分,法院也会判你不用支付的。
有用,如果你到法院起诉他,并且你赢了,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就会强制冻结他的一些财产(比如房产,汽车,存款等),并将20万元话给你,就算他现在一分钱没有,也没有房产和汽车,那一旦你发现他有钱了之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帮你解决。另外还不还利息那要看你是否在借条上提到了,如果借条上明确写着;连本带利一起归还,那就会还你利息,如果没有就不会还给你相应的利息。
朋友你好,我是一名法官,你的权利是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对方22岁,是成年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其父母无关。你可以起诉他还钱,法院会保护你的要求的。关于执行问题,他没有别的财产,又无生活来源,但有一套房子,看是不是他的户名,从房照上看。如果是的话,是可以执行的,可以通过拍卖形式执行,还你钱后剩余款给他返还就可以了。谁说不能执行了。肯定能执行的。请你多给我点分好吗,谢谢你,祝你成功。不知道我这样的回答你是否满意,再见朋友。
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的话,起诉肯定有用。利息方面如果欠条上有约定的话,法院在判决上也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但是民间借贷的利息如果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月息2分半,好像远远超过贷款利息的四倍了。就你描述来看,不能认定你是担保人,你们签订的是两个借贷合同,而不是一份担保合同。

7,一法律问题关于借钱不还的

1、可以肯定地说该欠条有效;2、如果日期的欠条,随时都可以要求还款,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3、没有日期的欠条,不受时效的限制,债权人随时以主张自己的权益;4、如果经过催款还是不还,债权人可以先通过邮局正式发一个催款函,并且要求一个月内还款。如果到了一个月还是不还,就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是能够支持你的。
一般而言,虽然是以欠条的形式出现,但从内容看可以知道是借条的内容,如果数额比较小,法院一般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但如果数额比较大的话,法院会比较谨慎,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这个属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按照法律规定,李某需要证明其已经将钱借给了王某,而从“王某向李某借钱 元”来看,并不能当然得出李某已经将钱给了王某,特别是在王某有证据证明你并没有给钱的情况下。因此,建议可以找王某谈谈,并在谈话过程中录音,或者找当时知道借钱的人证或者是当时给钱的证据(比如银行的转账记录、银行的取钱记录等)。当然这个案件是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风险,李某可以随时通过法院或者其他的合法方式向王某主张权利。
借条上有没有规定还款时间啊。如果过了这个世间,而甲方也就是借方不肯,乙方又在这个世间后不还,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解决的办法吗,先去律师那问一下,约出来谈谈,实在不行那就只有法庭上见了。
首先,你应该确认是否约定了明确的权利义务;其次,看欠条中是否写明了具体的借款及还款日期;再次,确认王某的签名是否是王某亲自书写;然后,明确借款当场有无证明人或第三方在场;最后,明确王某是否承认有该欠条的存在,最好是承认借钱。解析:如欠条中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如:约定了借款期限,借款逾期后的利息负担及利率等情况),如果约定明确则可以在诉讼中依照明确的权利义务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欠条中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则可依照还款时间比照两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也可以依此保证自己的诉讼胜诉权。如欠条中的签名系王某自己书写,变相就是认定了王某确欠李某的钱,同时该欠条现在李某手中,不管王某是否还款,因欠条没有销毁,且还在债权人手中,固李某可以依此主张自己的债券。如借款当时有第三方在场可以据此确认王某确系向李某借款的实事,但是最后是王某方的朋友和亲戚,否则证明力稍显不足,同时毕竟是辅证,固最好是有更据说明力的证据。如王某承认该欠条存在并且承认的确向李某借钱,最好当时有录音,则此证据可以直接用于诉讼,且极有证明力。综上,如楼主所说,王某现拒不还款,最好的合法解决途径就是进入诉讼,但是如进入诉讼必须有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证明力的顺序应该是:1.欠条,有王某自己签字(不承认可以申请笔迹鉴定)2.录音材料,有王某自认借款存在3.第三方证人出庭加以证明。当然以上三份证据都存在是最具有证明力的,不过如只有第一证据也就是欠条,只要能够保证欠条签字的真实性也是可以的。注:如借款款额很大,在保证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最好在诉讼前先确认王某的实际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在起诉或诉前前向法院申请保全王某财产,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李某的权益。
该欠条有效!没有日期的欠条,随时都可以要求还款的!没有日期的欠条,时效以“今天”开始计算的!只要有借款人本人签名的,借款关系就成立了!别听书呆子们瞎掰的!(我以前也是书呆子)
这个借条是有效的,如果王某否认可以做笔迹比对,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应当给予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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