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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融资公司代建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应该不用吧。
您好,我司有

地方融资公司代建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2,介绍融资代建项目的介绍费是百分之几

没有固定,自己谈的1一5%都有!
投资额2亿内按2%计算,超过2亿的按1.5%计算。一般不会。超过要业主提供有关依据或相关批复。

介绍融资代建项目的介绍费是百分之几

3,工程代建费中融资与非融资情况的取费值是多少

投资额2亿内按2%计算,超过2亿的按1.5%计算。一般不会。超过要业主提供有关依据或相关批复。
搜一下:工程代建费中融资与非融资情况的取费值是多少?

工程代建费中融资与非融资情况的取费值是多少

4,bt项目融资和代建模式怎么样

1、 都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2、 都要通过招投标法定程序; 3、 都要对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与协调。还有不了解的可以上投 融界查找相关资料。
以照明公私合营模式(ppp)为例,这是针对城市市政照明设施亮化项目、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过一体化能效升级改造,实现智慧城市照明并负责一定年限的经营而达到共赢的一种新模式,即智慧城市照明ppp合作运营模式。在基于简能(secoing)高压hid氙气路灯智慧照明系统为载体的智慧城市照明ppp合作运营模式中,运营管理公司对合同约定区域已有的市政照明设施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并进行智慧城市照明升级改造,将原有市政照明基础设施(光源、电器、灯具、灯杆、变压器、线缆及配电箱等)逐步进行更换,从而实现辖区内整体市政照明效果的全面提升,城市照明实现智慧化管理,并确保整体市政道路照明设施的稳定运行,道路照明效果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政府出让公共照明资源特许经营权,监管、购买照明服务;由社会资本投资,以运营管理公司为主体进行一体化系统升级改造,长效运营、服从监管、科学管理、盈亏自负。私营部门以本公司的切身利益为追求,公共部门则致力于公共福利和职能职责的实现。只有两者都朝向一致的目标,才可能有合作的基础,进而实现互利共赢。

5,实行代建制的工程应当在哪个阶段提出在哪个阶段选定代建单位 搜

所谓代建制模式就是指政府决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某个公益性建设项目后,由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业主,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由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建设管理方式。代建制的实质就是由于政府缺乏投资项目建设的管理能力,而委托一个专业的代建单位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事宜。?当前,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性项目通常釆用代建制模式。代建制模式与BT模式的区别有以下三点:一是,代建单位是以政府的名义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的,而BT模式中的投资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来管理项目的;二是,在BT模式中由投资人先行投入建设资金,因而BT模式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具有明显的融资功能,而代建单位却只负责管理并不出资,故代建制模式不具有融资功能;三是,代建单位只能收取代建管理费,没有任何利润,而BT模式中的投资人却能分享建设项目利润。企业以代建制模式参与保障房建设的程序和BT模式大体相似:首先,政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公开选聘代建单位(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委托代建单位);其次,签订代建合同约定双方在项目建设中的权利义务;最后,代建单位将通过梭工验收的保障房移交给政府,由政府出售(或者出租)给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或者承租人)。因此,这种模式一般只适用于政府资金充裕,但管理经验和能力相对短缺的情况。此外,由于支付给代建单位的代建费比例低(据笔者了解,一般为代建工程总投资额的2%?5%),这也是很多有实力、有经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意以代建制模式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
是的

6,找融资带建工程合同范本

《融资代建合同》(范本) 洪府厅字[2010]202号批复的《融资代建合同》(范本): 工程融资代建合同(示范文本)二○一○年五月甲 方: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洽谈,就该代建项目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1、项目名称: 工程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 (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二、项目代建内容及方式1、代建内容:乙方作为该项目的融资代建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管理任务,具体包括:(1)项目的融资工作;(2)前期报建审批、规划设计及办理相关许可证等;(3)开工前的三通一平;(4)用地红线以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及所有建安工程、配套设施工程;(5)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6)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事项。 2、代建方式:(1)甲方负责委派工地代表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根据项目管理规划的内容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2)乙方负责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并承担该项目的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工程移交及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工作。3、融资方式: (全过程融资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管理代建)三、代建项目的工期质量要求1、代建项目工期约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2、代建项目质量约定(1)项目合格率100%。(2)获市优良及其以上奖励的工程项目,甲方按该项目获奖部分工程造价的1%奖励乙方。(3)不合格工程,乙方除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外另按该项目工程建造价2%给予处罚。四、双方责任及权限1、甲方责任与权限(1)负责协调乙方项目供地、拆迁工作,协调办理建设项目的立项、勘察、规划、设计、招标、监理、质量监督、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办证手续。(2)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控制项目成本,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审核等工作。(3)负责配合乙方向银行融通资金,为乙方提供项目融资的必要条件。 2、乙方的责任及权限(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2)负责按规定招标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各项相关施工手续。(3)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代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运作程序及资金保证措施。(4)负责在工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施工图预算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5)负责每月末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经总监理工程师和财政委派会计签字确认的有关投资完成额、进度、质量情况的月度报表(详见附表);向甲方递交本月完成的征地、拆迁以及各种实际发生的费用清单及合同。(6)负责将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变更项目,及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核。(7)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本合同所确定的代建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8)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按甲方要求将建安工程定额直接费的1.2%作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在该代建项目,不挪作他用,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9)负责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初验工作,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并负责办理有关竣工验收登记备案手续;负责按国家保修规定做好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五、工程建设成本结算的确定1、工程建设成本包括:征地费用、拆迁费用、建安工程费、前期报建、审批、咨询费及行政规费等、项目代建管理费、项目贷款利息、所应缴纳的税费与其它财务费用。2、建安工程费、配套设施费按现执行公布的2004、2006年江西省相关定额(土建、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与相应的费用定额按相应标准计算取费;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公开招标确定项目的具体取费费率。前期报建、审批、规划审查、招投标费、行政事业性规费,质监、安监、检测检验费、监理费、规划设计费等费用,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按照南昌市政府2004年3号文精神执行减免拆扣后,按实计取结算。3、融资代建费用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9号)执行。六、工程资金的管理1、乙方根据当年市政府主导投资推进的重大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按项目建设进度适时融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需提前融资必须报政府批准后实施。2、乙方按照《公司法》、《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管理。市财政局委派项目会计对项目资金实施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七、决算审核及工程验收1、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2、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市财政局办公竣工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3、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工程建设投资款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融资代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9号)有关精神办理。八、奖惩措施1、乙方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融资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融资代建单位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六项中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若未按此规定擅自变更或变更后未及时按规定告知甲方的,其所发生的项目及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擅自变更而影响到工程质量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3、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准后,如经过科学管理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使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节余,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九、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处理。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若与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新规定有冲突的,按新政策、新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玖份,正本叁份,副本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鉴 证 方(公章)(南昌市财政局)二○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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