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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江西生育服务证要500元为什么

只要300多啊

办江西生育服务证要500元为什么

2,2016年江西省夫妻双方在各地领取生育服务卡吗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条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第八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  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没有,目前实施二胎政策

2016年江西省夫妻双方在各地领取生育服务卡吗

3,江西省2016年后二胎怎么办生育服务证

办生育服务证,即予先行生育登记。二孩生育登记,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生育证的申办(一)申请人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 (二)申请人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工作的,其生育申请由女方通过本人所在单位,向单位所在地的生育证发证机关提出;属城镇居民和农业人口的,须由女方通过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农村办事处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生育证发证机关提出。经批准后方可怀孕、生育。 (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交验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提供有关婚育情况和证明材料。(四)获得生育指标后因工作调动或户籍发生变动时未怀孕的,到新单位或迁往新住地后必须重新申请办理生育证;已怀孕的,由原发证单位收回生育证,并出具转办通知书,转新单位或新住地的生育证发证机关重发生育证。

江西省2016年后二胎怎么办生育服务证

4,江西省准生证到期如何办理延期

办准生证一般是首先到女方户口所在的计生部门领取一张申请表,然后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出具的婚育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1,带着你的结婚证,户口本到你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准孕通知书,如果农村里,这些手续有本村的计生专干办理。当然,办理这些要有程序的 ,还要调查,公示,防止造假。有了准孕通知书,才能怀孕,否则就是计划外怀孕。一般如果是刚结婚,初次怀孕,都给办理。 2,怀孕三个月后,去换取准生证,然后等分娩。 3,分娩后,持准生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须要的手续: 1。先要到女方户口所在辖区的居委会领表。 2。居委会盖章。 3。将表给男方所在辖区居委会盖章(如果是行政事业单位,有单位章就可以了)。 4。带表格去计生服务中心。 两人同时到场。 并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合影一张、女方一寸照4张,男方一寸照1张。 还有千万不要忘记上面说的表
作为一名江西省计生人员,虽然不是南昌的。一般是到男方户口地办理准生证,当然也可以到女方那办理,但一般计生办人员会要求你们户口迁到一起,因为这样方便他们管理。如果你们是在南昌青云谱区办理的话,你先迁户口到这边,然后到街道计生办领一张《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按照上面的要求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盖章,然后到区计生服务中心做个孕检(这步必须得你自己去了,其他都可以找人代办),拿到未生育证明,然后带上这些材料(男方女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未生育证明、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两张女方照片)去街道计生办办理就可以了。

5,江西省二胎计生网上申请领取需要什么证件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和再生育审批制度。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凭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生育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批准后,领取《生育证》。第十条 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理流程:扩展资料《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死亡的;(二)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其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再婚(不含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且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再婚(不含复婚)前已合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四)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生育,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或者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的。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情形申请生育的,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批准并公示。参考资料: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生育登记-网上登记流程参考资料: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二孩生育登记,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二孩生育登记,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赣州信丰县补办准生证流程

如果孩子已经出生是不能再补办准生证的。在未婚先育的情况下,父母在给小孩上户口之前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3000元,之后再持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夫妻双方的户口、结婚证和身份证到计生办为小孩办理户口。  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均未生育的;  (三)夫妻婚后满五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育)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第三条 受理《生育服务证》申请的机构是女方或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受理《生育服务证》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发证情况通知另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第四条《生育服务证》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发放。  第五条 发证部门对符合《条例》规定的《生育服务证》申请,必须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生育服务证》的申请、发放程序  (一)领取表格。申请一胎生育的夫妻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二)填表、核实。申请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再准备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夫妻中在本单位工作的一方或户籍在本村(居)民委员会的一方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并在核实之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以明确责任。  (三)签发。申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凭结婚证、身份证和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到一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申领《生育服务证》,其中,属于“婚后五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必须同时携带办理收养的有关文件、证明和医院的妊娠诊断证明。  受理《生育服务证》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收到巳由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的《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后,由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复并将结果填入《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中,同时签名,加盖公章。对符合发证条件同意发给《生育服务证》的,由经办人填写《生育服务证》,贴上女方照片,签上经办人姓名,加盖钢印(没有配置钢印的,送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加盖钢印)和骑缝公章,及时发证并通知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在申领过程中,对情况不够清楚的,应进一步核实,再进行发放。  第七条 《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的有效期为一年零六个月。有效期内未生育的,应当在有效期期满之前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限视申请延期孕妇的预产期适当延长确定;对尚未怀孕的延长期限定为一年零六个月。一次办证可延期多次。办理《生育服务证》的延期手续必须以现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第八条 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夫妻必须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 受理《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的机构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  第十条 《再生一胎生育证》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对夫妻双方都是农民的《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由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并发证。  属于特殊情况申请《再生一胎生育证》的,按《特殊情况的夫妻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审批制度和程序》规定上报,由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批准后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证。  第十一条 对符合《条例》规定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除《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一项规定情况外,必须在收到已经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审核的《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二条 《再生一胎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程序。  (一)领取表格。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夫妻,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二)填表、核实与张榜公布。申请生育的夫妻应当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另需再准备一张同样照片办证用),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夫妻中在本单位工作的一方或户籍在本村(居)民委员会的一方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张榜公布,并在核实和张榜公布无举报意见之后提出初步意见,由主管领导签名和加盖公章,以明确责任。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申请再生一胎的夫妻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申请。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应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确认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条例》规定的,经集体研究批准后,由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和姓名,加盖公章,并将审批结果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对集体研究同意发给《再生一胎生育证》的,由经办人填写《再生一胎生育证》,贴上女方照片并签上姓名,加盖钢印和骑缝公章,及时发证,并通知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和所在单位。  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在经集体研究通过后,可以直接发放《再生一胎生育证》,并按月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发证单位应当严格掌握生育政策和执行发放程序,不得徇私舞弊。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发放生育证的,按《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在每年1月15日前将已发放的有效的生育服务证数和再生一胎生育证数(包括已办延期的)和分村(居)民委员会的具体名单(分一胎和再生一胎)书面报县(市、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31日将分乡(镇、街)和分一胎、再生一胎的统计数字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于每年2月15日前将分县(市、区)和分一胎、再生一胎的统计数字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规划处。  第十五条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检查《生育服务证》和《再生一胎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情况,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十六条 《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及《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由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
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由街道计生办发给《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通知单》有效期为2年。育龄妇女,持该《通知单》到街道计生办进行孕期登记和安排孕期培训——所谓优质服务实际上就是各妇婴用品厂商赞助的产品推介会。 需要提交的文件: 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由夫妻双方单位人事干部(兼管计划生育)签字、盖单位公章; 夫妻双方户口簿; 结婚证原件; 免冠一寸照片各一张。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1、女方户口本 2、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明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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