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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交车肇事应该怎么处理呢

等交警处理

2,公交车 发生交通事故

不给。
不应当,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 由于第三人因素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公交车所有人要自行求偿的话,保险公司将不会给他理赔。

3,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是否司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且司机还没签合同

交警会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司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交警部门认定公交车在事故中有责任,公交公司就要负赔偿责任,至于司机是否要赔偿,要看每个公交车公司与司机是如何签订合同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需要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即可。
公交车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司机的事故责任,但司机和公交公司有劳动关系,赔偿是由公交公司赔付事后公交公司会根据合同或司机的具体情况进行追偿有事实的劳务关系即使没合同,也是员工职务执行

4,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事故的解决方法

首先意外险分个人和团体两种 可投保责任分别是: 身故、残疾、交通工具、旅游、差旅期间、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报销 交通工具类分为:飞机、火车、汽车、轮船、运营车辆和非运营车辆 如果想购买交通工具保险,还是先选择好保险范围,然后在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关键是方案的选择搭配,责任搭配正确了,自然可以理赔。 像9路车那种事故,属于意外类事故,一般只要购买一个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交通工具的保险就可以了,这样的组合搭配在150元以内,一年期,很便宜,建议一般人群加强自己的风险意识。
由公交公司赔偿损失,如果自己也有意外保险的话。还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打110 120,有保险还要给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5,重庆公交车坠江 坠江的公交车核实有多少人乘坐

已经核实有3张老人卡,别的还在核实中以下为事件新闻原稿,供参考:记者从重庆市万州区*局获悉,10月28日10时8分,当地一辆22路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坠入江中。当地警方通报称,该公交车(渝F27085)由万州区江南新区往北滨路行驶,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桥上时,与一辆由城区往江南新区行驶的小轿车(渝FNC776,车内只有驾驶员)相撞,公交车失控冲破护栏坠入长江,小轿车车辆受损。经初步事故现场调查,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根据调查访问、调取公交客车沿线监控视频,初步确认当时公交客车共有驾乘人员10多人。目前,小轿车驾驶员邝某娟已被警方控制,并在医院接受治疗。相关部门已确定公交车司机已随公交车沉入江底。截至当日15时,现场已打捞出两名人员遗体。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地警方还通报了涉事车辆的信息,大客车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止,小轿车检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止。有媒体报道,公交车司机驾龄为24年,2018年没有扣分记录。 当地媒体报道,发生事故的桥面距水面约60米,公交车落水的地方水深约70米。目击者李先生表示,事发时自己正在桥下钓鱼,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抬头看到一辆大巴车冲出护栏掉了下来。“车子沉入水中的速度太快了,我以为还要漂一阵,结果江水很快就没过了公交车,看不到了。”

6,公交车祸索赔问题高分悬赏

回楼主可以肯定的回答你你在上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你的费用应由公交公司赔偿只要你凭借在医院看病所有单据发票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 务工证明就可以去公交公司进行索赔赔偿中应含有精神损失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补偿20年,六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五周岁以上的五年。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相关链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http://www.fjpsc.edu.cn/falu/f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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