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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婚姻法是否有一条是一妻多夫制是真的还是假的请给我详细的答

呵呵,别人说你就信啊? 中国仍是一夫一妻制。

新婚姻法是否有一条是一妻多夫制是真的还是假的请给我详细的答

2,中国历史上有过一妻多夫制吗

有,有些公主就是如此,例如太平公主就有3个丈夫,还有一个公主有11个丈夫,还给他的丈夫分了级别和称位,她也被很多历史学家称做最败落的公主.
太有了。

3,新婚姻法从今年6月1号起规定一妻多夫制一个女人同时可以有两

肯定是假的,如果是真的那不乱套了
网络谣言
造谣!
你这是在开国际玩笑。
骗人的
谣言

4,中国古代究竟是一夫多妻制还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可以是 “一夫一妻多妾制” 当然允许有“平妻”存在。之所以实行这个制度是因为“宗法制”的原因。“宗法制”最早在西周被确立,内容大体为:家主的后嗣只有妻子所生长子有继承权,即嫡长子继承家族。可以想象如果是一夫多妻,那究竟谁才是嫡长子,这个会引发一系列的麻烦。
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制,实质上是一夫多妻制,从春秋战国以后,已逐渐以制度形式规定下来。一夫多妻,主要是在奴隶主、贵族、官僚中实行。多妻的情况,在当时的民间有,但不普遍,即使有妾,也不会多,而那些帝王、贵族、官僚的多妻,往往是以官制的形式规定,如《礼记·昏义》末段有云:“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同时古代一夫多妻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媵,妾制。媵制的起源很早,它是原始社会的族外婚向对偶婚演变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即“与长期结婚的男性有权把她的达到一定年龄的姊妹也娶为妻。”《尸子》书中推测尧嫁二女于舜是媵制,“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其说大致可信。
楼上的不要开玩笑好不好?中国从来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值,妻和妾有严格的区别,妻子只能有一个,而妾只要有经济能力,一般不做限制!这一制度主要还是和宗法制有关,以此来区分嫡子和庶子,还确定家业的继承!中国不也有句俗话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吗??
一夫一妻多妾制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正妻”。就算元配病故,也只能用“填房”“续弦”来表示,妾的位置可想而知。

5,古代中国是一夫多妻吗

        其实,古代中国从来就没有过一夫多妻现象,而是一夫一妻!一直以来,国人将过去男人拥有许多女人的现象称为一夫多妻,是将多个妾也当作了妻,实际上妾是没有妻的地位的,妾只是性工具,并没有妻的地位。及至民国时代仍有大老婆小老婆或大房小房之称,也都表述错了,即使一个男人拥有十个女人,叫妻的永远只有一个。      如果那个妻子死了,则这个男人成了单身汉,哪怕他还有九个女人在身边。他必须另外明媒正娶一个女人为妻,先前九个女人依然是妾。妾的本意是什么?《汇苑》:“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男人做爱,是没有资格称为妻子的。原因很简单——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这种现象从母系氏族社会消失后就开始兴起,到唐宋时代,更成了铁板钉钉的法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      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起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后照样得离异。这种将等级制度沿用到男女关系的陋习,是一种残忍的对女性的伤害手段。即使男女间自由恋爱,男女私奔,那私奔的女子也是不会得到妻的地位的。《礼记》:“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也就是说,那个社会对私奔的女子看得十分轻贱,如同妾。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写过一首诗就是反映女子私奔为妾悲剧的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      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只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      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这个私奔的女子在男人家做牛做马,生儿育女,但依然没有取得合法地位,连家族祭祀都不能参加。      因此,我们在评述古代中国婚姻制度时,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6,一妻多夫制的真假是不是假的

放开中国几千年封建历史不说,就现代社会而言是不现实的,中国法律规定是一夫一妻制。别说以前封建重男轻女,就现在也有这种现象,不过少了而已,如果你的老婆不是你一个人的,我试问你家族长辈会怎样。对于中国现在而言不符合社会*,不利于构建社会和谐。个人认为绝对不可能。
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是一种仅占世界婚姻总量1%的奇特婚俗与家庭制度,在我国,至今还保留在藏族、珞巴族、门巴族以及一部分纳西族中.    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①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②朋友共妻。这种一妻多夫制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规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 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说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说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 ——摘自《简明文化人类学词典》    复偶婚除一夫多妻外,又有一妻多夫制(Polyandry)。此种婚姻型式即系一妇同时可与数个男子有合法婚姻关系,亦为社会文化所允许。唯行此种婚姻制度者,极为少有。    多夫制似较多行之於母系社会。此制一妻有数个丈夫,其中一人为正夫,其馀为副夫。性权利通常经由正夫及妻同意後,由正夫分配行使。男子除分享其妻之性权利外,也可能要求把自己所生之子女归在自己名下。子女则可分别向其生父要求财产权益。另外,所有子女对其母亲所有之财产享有同等权益。    行一妻多夫制之社会通常行兄弟共妻制。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系,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在此制中,夫之兄弟有责任纳寡嫂为室,所生子女视为死者之子女。另一情形则为:与寡嫂结婚,子女则在自己名下。此与前者不同。    一妻多夫制有行兄弟共妻者,亦有非兄弟共妻者。    复偶婚亦有多夫多妻之共同婚,为初民社会中数夫或数妻之共同团体。两个男子与两个以上女子之婚制,乃极为罕见之婚姻型式,亦从未成为一种主要型式。如果有之,亦仅为适应当地当时之一种权宜办法。
在国外有的地方是允许的。。。
肯定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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