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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赋强公证可以事后进行公证么

双方同意,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赋强公证,但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力在公证书做出后才具备。
公证书是没有针对公证书本身的补充协议的,如果你想说的是在办赋强公证之前要在协议里补充的内容的话,就是“承诺接受办理赋强公证,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相关内容

2,赋予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哪个*执行

不动产所在地辖区的*
强制执行的公证文书,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3,关于赋予强制行公证的问题

公证处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 不具备强制力
摘要:赋予符合一定条件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机构的一项特殊职能,通过办理公证,债权人的债权无须经司法机关的裁判确认,即可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而得以实现,避免了社会诉讼资源的浪费。强制执行公证因其便捷、经济的优点已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保障债权实现的首选工具,但与此同时,该制度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社会所需的态势也逐渐显现。如何改进与完善这一制度,以达到立法目的,进而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已经成为必须深入思索的问题。

4,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是否有用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是有法律效力,对方不履行的,最好立即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从立法本意上,我国实际上建立了三种解决纠纷的途径,一为*,二为仲裁,三为公证,公证具有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你就可以比照仲裁来理解,立法设计上是这样的。只不过现在国内对公证的重视不足。

5,公证机构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有哪些

(1)各类融资合同,包括各类授信合同,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等各类贷款合同,票据承兑协议等各类票据融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开立信用证合同,信用卡融资合同(包括信用卡合约及各类分期付款合同)等;(2)债务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等;(3)各类担保合同、保函;(4)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且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并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承诺的其他债权文书。依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不久前的贾跃亭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就是一个例子。贾跃亭与平安证券签订4.8亿元的借款合同时,借款合同在鹭江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就是这份公证文书让平安证券的债权主张绕过了从起诉、立案、审理到判决的整个过程,直接进入了执行。如果没有这一纸公证,按照常规的索债程序,债权人先要起诉,经由一审*立案、审理和判决,如果债务人施个缓兵之计,转向上诉,则还要经过二审中院及高院的再立案、再审理和再判决,走完所有不能走的法定流程后,才能进入执行程序。到这一步,短则三个月以上,长则一年两年,贾跃亭才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公证只是由国家公证机关证明某事或某权益真实,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只有*的判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6,强制执行公证缺陷有哪些

您好,强制执行公证的缺陷知包括: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并不一定节约时间成本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初衷在于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可不经过诉讼或仲裁即可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但对于商业银行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言,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并未明显节约时间成本。首先,商业银行需要按照提起道诉讼一样的程序,准备材料,然后向原公证机关提交要求出具《执行证书》的申请。其次,公证处在出具执行证书前需要按照《联合通知》、《指导意见》的规定对债务人(包括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事实进行核实,一旦专债务人提出异议,公证处又要对异议进行核实,该过程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短则一、二个月,长则五、六个月。再次,公证处个别公证员出于自身业绩考核而拖延出具执行证书时间,甚至希望当事人自行和解。特别是在核实过程中,一旦债务人提出其愿意归还属借款或表示有能力归还借款的,部分公证处便不再对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的事实进行核实,而是以此为借口拖延出具执行证书,直至债务人清偿债务或当事人自行和解。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银行一般要求债务人贷款时做赋强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坏账。追缴的时间成本通常都在执行上,但单从诉讼与要求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来说,无论是时间还是流程上,要求出具《执行证书》的时间和准备材料的繁琐程度上都远远底于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同一目的,这得得益于之前出据的赋强公证书。不能把赋强公证的最大优点当做是缺点来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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