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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你是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叫你走人,还没有经济补偿,发生了劳动纠纷,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那么你的利益将没有保障!如果你是用人单位,你不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我过的劳动法,员工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

3,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你在公司的工作卡,考勤都可以作为证据的。如果突然让你走人,你是可以提出赔偿的。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提前通知,无故突然解除雇佣关系,劳动法规定要给与赔偿的。
不要签,签了以后法律会视为你和单位事先协商放弃自己应有的权益不再支持。你想这个时候单位强迫你们签订合同,肯定是为单位的利益着想。根据劳动合同法,首先单位雇佣你,你们的雇佣关系成立,就应该在雇佣期间和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本身就是违法。但是鉴于你只工作了一个月,要看是不是属于试用期,试用期内单位可以在试用期过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内也可以根据法律指定的情况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指定的情况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的严重困难,这个需要公司提供财务数据,还有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完成先前约定好的考核内容,这个需要公司提供先前考核的协商内容,当然员工在试用期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也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以上皆不满足,那么公司立马让你走人,就需要赔偿你n+1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对你来说n=0.5,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离职,那么就只有n,也就只有半个月工资
你是哪个公司的??

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

4,没有签合同就用工李某违反了劳动法以后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

这要看情况的,如果实际用工不足一月的话,用人单位是没有责任的;如果超过一月还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
问题同上,李某是用工的人,还是受聘的人?纠正第一个回答的一个错误,如果是单位用人,只要用工则建立劳动关系,一天就够,不用一个月
从您的问题来看,是李某在用工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李某是个人,不是公司,那么双方就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雇佣关系,这是一种民事关系,与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依据双方的约定确定的。没有书面的合同就依能够提供的其他证据来确定,比如说你的报酬。 上海王扬律师, http://wangyanglawyer.blogbus.com
基本上没签劳动合同就用工,双方已经成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我认为首先是一个违约责任,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合同的违约,无论是因为工伤或者其他原因,根据劳动法及司法解释,都是要受到赔付的。 不过起诉是需要相当长时间和金钱的,建议可以到劳动仲裁机关进行仲裁,费用小,时间少,见效快~~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你~~·呵呵~~~~\(≧▽≦)/~~~~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应当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5,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发法律后果

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自第二个月起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当然,这是在有证据证明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的基础上的,如果无法证明,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无法保护合法权益。
第一,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负有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其意义在于自“视为”订立之日起到劳动者退休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只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而不再有终止的问题。第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即丧失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的权利。倘若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试用期,企业就能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随时辞退员工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无效,也就不能以这一条为由辞退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显而易见。第四,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不易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就很难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若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不利。第五,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即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了要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可能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罚款等。比如《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员工上百人,如果罚款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因此应引起用人单位的重视。
不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求职者双倍工资。

6,有没有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双倍工资的案例呢

有因为公司不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双倍工资的案例,如下:因民办学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代课教师遭解聘后要求赔付双倍工资。近日,嘉禾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某学校支付原告李三明4个月两倍的工资合计4016元,同时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10日,嘉禾县某民办学校向原告透露尚缺小学老师的信息。7月22日,原告向被告交纳工作保证金1000元。8月25日原告被正式通知到被告处代课,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一直工作到2009年1月16日放寒假。后被告以原告未按校规按时到校报到为由单方解聘原告。原告遂于2009年4月向该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年5月县劳动仲裁委依法裁决,由某学校支付李三明未签订劳动合同五个月二倍的工资5020元,驳回李三明的其它申请请求。李三明不服,向嘉禾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6个月双倍的工资6024元,并赔偿失业损失金6024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虽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支付原告两倍工资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故对其合理部分的请求,予以支持。至于原告提出,要求赔偿失业金的诉请,与法院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参考资料来源:湖南法院网-未签书面劳动合同 代课教师获赔双倍工资
4月27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某塑胶公司因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判分别支付鲁先生等4名农民工8个月的2倍工资各2万余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各2450余元。  2008年1月,来沪务工的鲁先生等4名农民工进入上海某塑胶公司工作,担任电工和机修工。在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就让鲁先生等上岗工作,公司以每月2450余元的工薪,分别向4名员工发放了第1个月的工资。2008年9月,塑胶公司才想到还没有与鲁先生等4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便立即口头通知鲁先生等人于2008年9月26日前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在协商合同的签订日期时,公司认为应该从鲁先生等人进公司起算;而鲁先生等人坚持要从9月份开始,现有工资按税后算。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因此劳动合同没有签订。两天后,公司出具告知书,称鲁先生等4人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经公司研究决定,于2008年9月29日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为此,对于公司无理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鲁先生等人认为是公司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故今年2月鲁先生等4名农民工诉至法院,要求塑胶公司各支付2008年2月到同年9月未签订劳动合同8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各2.1万余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500余元。  塑胶公司认为,鲁先生等人在2008年1月进公司时,已向鲁先生等人发了签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原告没有前来签订劳动合同,故被告不同意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律师李玉林评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原、被告在2008年1月5日之后存在劳动关系,但并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被告认为书面通知要求原告签订劳动合同,而原告表示从未拿到合同也没有接到通知,直到2008年9月份被告才要求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该时间显然已经超过法定1个月期限,因此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08年2月到同年9月的2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这样的案例是很多的,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须赔偿双倍工资。可依据这一点来维护合法权益
上面的案例也可以用,理论就是新出的劳动合同法,你具体参照去学习一下啊。 可以先去劳动仲裁那仲裁一下。

7,拒绝与农民工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案例 搜

拒绝与农民工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签订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  农民张某等3人1990年2月被某石油管理局招收为临时工,3人均为炊事员。1994年7月,张某等3人又与该石油管理局签订了为期七年的劳动合同。2001年7月合同期满后,由于张某等3人多年从事炊事工作,烹饪技术较好,该石油管理局提出要与张某等3人再续订劳动合同,张某等3人也表示同意。当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时,张某等3人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该石油管理局以张某等3人是农民工为由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张某等3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解无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张某等3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裁决该石油管理局与张某等3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案例解释:  《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的这条规定并没有对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做出不同规定,因此,也应当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给云南省劳动厅的复函(劳办发[1995]281号)也指出,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的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轮换工外,对其他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问题,应当遵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本案中,张某等3人在该石油管理局已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双方又都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同时,张某等3人从事的工作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矿山井下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或劳动岗位。因此,当张某等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该石油管理局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仲裁委员会对本案的裁决是正确的,维护了张某等3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单位违法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那么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停工留薪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鉴定】职工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等级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有关(病历)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 16180—2006 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申请 鉴定的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给职工颁发《职工伤残证》。 4、【工伤待遇】按照伤残等级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领取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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