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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2,侵犯专利权是什么罪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

假冒专利罪(第216条) (一)概念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者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专利的管理秩序,又包括专利权人的专利专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专利管理法规,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三)认定 用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用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虽然都是冒充行为,但这是违反专利法的行为,应当由专利管理机关予以处理,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3,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后果有什么

根据专利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2、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3、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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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侵犯专利权的认定

侵犯专利权的认定:从我国《专利法》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构成专利侵权行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被侵犯的有效的专利权存在。一项发明创造只有在其被授予专利权的有效期间内,才受法律保护,第三人实施该项发明创造才有可能构成侵犯专利权,在授于专利权以前,专利权期限届满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已经终止后,第三人的实施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只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实施行为才可能构成专利侵权;凡经过专利权人许可的实施行为,例如书面许可,口头许可或者默示许可等,则不构成侵权。默示许可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即为默示许可。对于专利权人主动为他人实自己专利进行技术指导的行为,审判实践中一般认定专利权人已经默示许可他人或被指导的厂家共同实施其专利技术,不构成侵权。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营利为目的的实施一定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侵权。不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不构成侵权。行为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另有规定一般是指在专利法上另有规定的情形,这是指专利法对专利权行使规定的某种限制。

5,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来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其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均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侵犯他人专利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专利权是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 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你那能够推断出某两种技术特征彼此替换后,所产生的效果相同。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停止侵权; 2、公开道歉; 3、赔偿损失。

6,什么样的属于侵犯专利

(一)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活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通常是为了直接侵权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实务中,通常根据民法通则第130条的规定,将间接侵权行为认定为共同侵权。在《专利法》第59条规定了另一种违法行为,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此种行为不是专利侵权的表现形态,也就不是专利侵权,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除法律规定外,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还存在另两种侵权行为:一个是“过失假冒”,指行为人本意是冒充专利,随意杜撰一个专利号,而碰巧与某人获得的某项专利的专利号相同,这时,该行为即使无假冒故意,其行为结果仍然构成了假冒他人专利;另一个是“反向假冒”,指行为人将合法取得的他人专利产品,注上自己的专利号予以出售,这种行为显然不够成“假冒他人专利”,但事实上侵害了合法专利权人的标记权,仍是一种侵权行为,应向被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你的问题----“同样是纸箱包装,改变了形状和颜色算不算侵犯专利????”,我认为:适用于 《专利法》第59条规定了另一种违法行为,即“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此种行为不是专利侵权的表现形态,也就不是专利侵权,不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仅承担一般的民事侵权责任,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补充: 由于你的问题比较含糊,我的答复也不是很确定;是否可以再描述清楚一点,如果东西是同类商品,而别人包装已经申请了专利,你虽改变了形状和颜色但仍然让消费者产生误导性消费、、、、、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判定。 追问: 我们是做食用油的,然后看到一个厂家用包装,想做它的样子,做的改变形状和颜色,但是他们包装已经申请了专利,所以我们不知道会不会侵权.` 回答: 那肯定是专利的侵犯行为!! 夏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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