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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是什么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是什么

2,怎么理解民法通则第111条

该条是对违法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条件情况下对方享有的权利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怎么理解民法通则第111条

3,民法通则的第一百三十一条在民法总则的第几条

不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最晚应于2017年10月19日提起诉讼。如果2015年10月19日借款到期,可以向对方主张还款,要录音,诉讼时效会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的第一百三十一条在民法总则的第几条

4,民法通则第111条包含哪些法律规范逻辑结构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假定(虽然没有在法条中明确表述,但在逻辑上存在): 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行为模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法律后果: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5,民法通则第79条对应民法总则多少条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6,怎么理解民法通则第111条

该条是对违法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条件情况下对方享有的权利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7,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至十三条

这几条说的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8,民法第111条的逻辑结成

您好,您可以详细描述您的问题。您所问的是否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违约责任形式的规定。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本条指明违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履行,即客观上没有做出任何 履行的行为,如拒绝履行、履行不能;二是履行不符合约定,即作出了履行行为,但是客观上不符合约定的条件而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如不适当履行、瑕疵履行。 这时,当事人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救济,这些措施就是违约责任形式,包括要求继续履行(如果还可能履行且有利益存在)、采取补救措施(具体来说,指修理、更 换、重作、退货、减价)、赔偿损失(即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 逻辑结构:假定(虽然没有在法条中明确表述,但在逻辑上存在): 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行为模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法律后果: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的一般条款】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假定(虽然没有在法条中明确表述,但在逻辑上存在): 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行为模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法律后果: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9,借款逾期不还根据民法通则哪一条可以提起诉讼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违约责任的一般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 【赔偿范围与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138.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139.公民之间借贷的利率,生活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二倍,生产经营性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国家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发生变化的,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借时国家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根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140.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准许。  141.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142.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其平均利率超过本意见第139条规定限度的,超过部分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你好!合同法之民间借贷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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