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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该条款无效。

什么样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2,格式条款中无效条款包括哪些情形呢

马颖秋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因此,你的情况属于上述中的最后一种,对方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责任,加重你方义务,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不过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格式条款中无效条款包括哪些情形呢

3,劳动合同哪些约定条款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合同内容来划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按合同无效程度来划分,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类。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你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部分应为无效,不受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护。
各个行业都有不同的格式合同,但大致有:1、合同期限;2、工作时间、地点;3、工资待遇;4、社保内容;5、解除合同约定;6、违约条约;7、仲裁、申诉条约。
约定条款若违犯了我国法律和当前国家政策时无效,如签毒品、枪支交易合同,违反禁毒和枪支管理方面的法律。

劳动合同哪些约定条款是无效的

4,格式合同中那些条款是无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 (l)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格式合同中如有规定免除制定方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均无效。但该条款无效,不影响格式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53条第二款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而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无效,这样子的免责条款无效,而a选项“约定因过错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貌似没有说结果,是排除自己责任呢还是排除对方责任,而且过错也分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太笼统,且不完整,所以不能选。b选项是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必然无效。

5,劳动合同中哪些属于无效条款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其特征是: 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违法的劳动合同有两种表现:一是合同与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如雇佣某人为赌场保镖;二是合同当事人滥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规范的目的,如利用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违法的目的。例如:(1)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2)受威胁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3)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劳动合同无效;(4)劳动合同中“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无效;(5)劳动合同中约定“不准结婚”“不准怀孕”的条款无效。麻烦采纳,谢谢!

6,借条中的哪些约定是无效的

1、双方约定利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利率上限的4倍,这样的利息是“高利贷”,利息条款是无效条款,超过的部分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2、借条中的复利条款无效。复利就是讲利息计入本金赚取高额利息的,仅仅保护真实本金及其利息,复利部分无效。 3、借条的出借人应当是个人,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无效合同。 4、借条的主体应当是有行为能力的。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5、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6、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7、名为联营实为借贷或者企业间的借贷,如经过法院审理,双方约定的利息依法需要收缴。所谓名为联营实为借贷,意思就是以联营的协议完成借贷的实质。联营各方本应风险共担,但协议中约定必须要返还本金及利息多少,这类约定就会被认定为违法约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

7,合同法规定有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无效

《合同法》规定哪些免责条款无效?为什么要规定其无效?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时免除责任是不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免责的内容或者范围。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任何以默示的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具有免责性。免责条款的目的,就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这是因为对于人身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法律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并且从整体社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如果允许免除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的责任,这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的宪法原则是相违背的。在实践当中,这种免责条款一般都是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我国合同法确立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财产的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就意味着允许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这是与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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