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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到底是什么

可能你的理解把财产分为物质上的财产和精神上财产.前者可以用金钱衡量,后者则是无价的.
分为有行的和无形的了!有形的我想你知道!无形的就是专利啊什么的!
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人对于自己的财产具有财产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和债权 物权就是指对于公民个人所拥有的物品所有排他的独占权利(比如你的房子) 债权就是公民与他人发生的以权利以义务为内容的权利(比如别人欠你的钱)
觉得车子房子等等都是有形的财产 但很多无形的财产更加宝贵,像生命,亲情,爱情,友情啊等等

2,什么是财产

我就是你的财产!你是我的幸福``我也是你的幸福`所以我就是你的财产
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 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财产的最大特点是: (一)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任何人不经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 (三)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上述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 可分为:有形财产(又称”有体物”.),如金钱,物资;无形财产(又称”无体物”.),如物权,债权,著作权等。也可以为:积极财产,如金钱,物资及各种财产权利;消极财产,如债务。
我个人认为 以上 都是 财产
面积 很广
幸福就是财产

什么是财产

3,资产和财产有什么区别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指任何公司、机构和个人拥有的任何具有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东西。  资产的分类很多,如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 、不动产等。  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区别:  1、资产在企业这是主体中,才能称之为资产。财产范围更广。  2、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业务,事项形成的。  3、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像是报废的机器,它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但如果说这报废的东西是国有的,谁偷了,就能判个盗窃国家财产罪。
关于资产和财产的区别,可以从下述几方面来理解:第一,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财产或财富的积累并最终归出资者所有,所以,财产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企业和出资者双重所有的性质.相比之下,资产则只归企业所有.第二,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运营总资本的一部分并且归企业所有,所以财产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与此同时,与净资产相对应的资产就成为财产的转化形态或运用形态.第三,企业的财产虽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但它并不是由出资者的投资所形成的,而是企业总资本运营收益或总资产运营收益的积累,所以,财产既是资本的产物,又是资产的产物.第四,从企业的借贷关系看,有资产就有负债,即资产是与负债相对应的;相比之下,财产则不与负债相对应.第五,由于资产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资产就随负债的增加而增加,随负债的减少而减少.相比之下,由于财产不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财产就不随负债的变化而变化.

资产和财产有什么区别

4,财产是什么意思呢

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特点:1.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任何人不经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3.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上述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关于资产和财产的区别,可以从下述几方面来理解:第一,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财产或财富的积累并最终归出资者所有,所以,财产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企业和出资者双重所有的性质相比之下,资产则只归企业所有。第二,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运营总资本的一部分并且归企业所有,所以财产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与此同时,与净资产相对应的资产就成为财产的转化形态或运用形态。第三,企业的财产虽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但它并不是由出资者的投资所形成的,而是企业总资本运营收益或总资产运营收益的积累,所以,财产既是资本的产物,又是资产的产物。第四、从企业的借贷关系看,有资产就有负债,即资产是与负债相对应的,相比之下,财产则不与负债相对应。第五,由于资产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资产就随负债的增加而增加,随负债的减少而减少。相比之下,由于财产不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财产就不随负债的变化而变化。
财产转让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的转让行为。在法律上对财产转让范围没有限制,只要是拥有完全所有权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即可,但是对财产转让所得有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的范围界定: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收入。2.财产转让所得的计征方法:按次计征3.财产转让所得的特殊规定:(1)对我国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5,财产怎么分

一,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 二,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1)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正确认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 (3)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A、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B、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 C、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 D、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 E、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三,如果有对方过错的证据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能证明离婚损害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等。 当事人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参考资料: http://hi.baidu.com/fjfzchenhui/blog/item/6781e0f955090858252df2d7.html
一个人一半
婚前的谁的是谁的,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人一半.
因感情不和满2年,属于离婚的条件. 婚姻期间所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平分.
首先婚姻法没有说2年不同房,就是自动离婚了,离婚有两种:要么是协议离婚,要么是判决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共同财产,不管另一方是否有工作,离婚后一人一半,婚前的财产还是个人的财产.
去找律师问清楚啊,他们专业啊

6,请问财产跟资产怎么区别啊

资产是企业,自然人,国家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量收支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入、债权和其他。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资产概念,可以看出,一资产的主体是经济实体;二资产与企业的关系以控制权为标志;三资产要能以货币计量;四资产的存在形态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如人才,知识/技术,动植物.....)。  资产的主体具有多重性。即同一资产具有多个出资主体。如在投资法律关系中,投资企业是资产投出的主体,被投资企业是资产的控制主体。投出资产转为投入资产后,投资企业对资产的主体资格并未丧失。此时,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同为资产主体之一。  同一资产上可设定多项权利,多项权利又可由多个主体同时享有。企业法人对企业资产享有财产权(财产使用权),出资人享有所有权(财产所有权),债权人享有债权。  拥有或者控制是所有人对资产享有权利的标志。拥有是享有财产使用权和财产所有权的标志;控制是享有财产使用权的标志。既不拥有,也不控制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所有人。  资产要能以货币计量收支,不能以货币计量的资源不是资产。  作为资产的经济资源不限于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一、资产定义的几种主要观点 1.未消逝成本观 未消逝成本观是对资产性质的早期描述。美国著名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顿在《公司会计准则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Corporate Standard)(1940)中明确提出了未消逝成本观。他们认为:“……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已经消耗的成本为费用,未耗用的成本为资产……”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资产是营业或生产要素获得以后尚未达到营业成本和费用阶段的那部分余额,是成本中未消逝的那部分余额。显然,这种观点同历史成本会计模式是密不可分的。它着重从会计计量的角度来定义资产,强调了资产取得与生产耗费之间的联系。 2.借方余额观 资产定义的借方余额观是由美国会计师协会(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的前身)所属的会计名词委员会在其颁布的第1号《会计名词》(1953)中提出来的。该公告认为:“资产是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某种东西。这一借方余额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或规则从结平的各账户中结转过来的,前提是这一借方余额不是负值。作为资产,它代表的或者是一种财产权利,或者是所取得的价值,有的则是为取得财产权利或为将来取得财产而发生的费用支出”。这一认识的基本特征是将资产视为借方余额的体现物。据此,不仅借方余额所体现的应收账款、存货、设备、厂房等要确认为资产,而且由借方余额所体现的递延费用等项目也可以确认为资产。显然,这种观点只是从会计结账技术的角度来理解资产,很难说是在描述资产的性质。 3.经济资源观 经济资源观是关于资产定义的颇具影响的一种观点。1957年,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公司财务报表所依恃的会计和报表准则》中明确指出:“资产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从事经营所需的经济资源,是可以用于或有益于未来经营的服务潜能总量”。对资产的这一认识,第一次明确地将资产与经济资源相联系,虽然它并未正面提到无形资产的内容,但这一定义至少可能将无形资产包纳其中。另外,它也明确了资产与特定会计主体之间的关系,即特定会计主体能够借助资产业从事未来经营。1970年,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发布的第4号公告中提出了一个资产定义:“资产是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企业经济资源,资产也包括某些虽不是资源但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确认和计量的递延费用”。这一定义虽然明确指出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接受了“经济资源”这一新认识,但它却认为,经济资源应否视为资产,取决于公认会计原则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这就把资产的实质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之间的主从关系颠倒了。 4.未来经济利益观 目前比较流行的资产定义体现了未来经济利益观的观点。1962年,穆尼茨(Moonitaz)与斯普劳斯(R.T.Sprouse)在《会计研究论丛》第3号——《企业普遍适用的会计准则》这一文献中明确提出:“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已经由企业通过现在或过去的交易获得。”现在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6号(SFAC No.6)中提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  资产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从资产的定义来看,能否带来经济利益是资产的一个本质特征,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经济环境瞬息万变,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入企业或者能够流入多少实际上带有不确定性.因此,资产的确认还应与经济利益流入的不确定性程序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根据编制财务报表时所取得的证据,与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那么就应当将其作为资产予以确认,反之,不能确认为资产.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财务会计系统是一个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系统,其中计量起着枢纽作用,可计量性是所有会计要素确认的重要前提,资产的确认也是如此.只有当有关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资产才能予以确认.在实务中,企业取得的许多资产都是发生了实际成本的.例如企业购买或者生产的存货,企业购置的厂房或者设备等,对于这些资产,只要实际发生的购买成本或者生产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就视为符合了资产确认的可计量条件.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取得的资产没有发生实际成本或者发生的实际成本很小,例如企业持有的某些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对于这些资产,尽管它们没有实际成本或者发生的实际成本很小,但是如果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话,也被认为符合了资产可计量的确认条件.  财产  (Property)  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  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财产的最大特点是:  (一)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任何人不经财产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财产,否则就是非法侵犯权利;  (三)财产所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诸如公司这样的法人。  我国的《民法通则》对上述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  可分为:有形财产(又称”有体物”.),如金钱,物资;无形财产(又称”无体物”.),如物权,债权,著作权等。也可以为:积极财产,如金钱,物资及各种财产权利;消极财产,如债务。
1、公司正常清算是每个企业经常的做法之一,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家底,  其中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权债务,库存资产,银行存款等等。 2、公司破产清算是指企业资不抵债,是对企业的所有资产的一种清算,也是一种彻底摸清家底方法。 3、公司正常清算做财产清单一般是由公司内部人员进行; 而公司破产清算时有专业的清算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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