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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必须写明详细地址吗

当然,如果不写明地址怎么叫合同呢.既然是合同就要正规的.一切都要详细!
是的。
按要求是要写的。主要是为了,在合同生效期内如果发生条款变更或出现疑问可以利用合同上面的联系方式联系或者到单位去找。

合同必须写明详细地址吗

2,合同一定要写地址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书写相应的签约地点。一方面有利于这类合同的执行,另一方面更加有利于这类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进行裁决。确保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签订这类合同进行履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一定要写地址吗

3,劳动合同里面的乙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写大概的地址吗

劳动合同里面的乙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写大概的地址。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对乙方(一般为劳动者)的户口所在地只填写了大概地址的,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使合同内容产生歧议,最多也只是合同内容不够具体、明确。  但是,为完善合同内容起见,建议还是尽量填写详细的户口所在地地址,并注明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
房产合同:出租方为甲方,承租方为乙方;供销合同:供应方为甲方,购买方为乙方;产销合同:生产方为甲方,购买方为乙方;简单讲:就是针对合同的标的,能够提供或给予的一方基本为“甲方”,需求或接受的一方为“乙方”!

劳动合同里面的乙方户口所在地可以写大概的地址吗

4,关于劳动合同地点约定的问题

你所提到的问题,我觉得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并不是公司的优势,反而是公司的劣势。我曾经遇到过公司调员工到同一个城市的另一个办公地点,员工不听从公司安排,继续到原来的办公地点工作,公司后来以这个员工连续旷工为由,解聘员工。于是员工就提起劳动仲裁,后来仲裁委认定由于劳动合同约定不明,员工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的任何一个地点上班,因此公司认为这个员工应该在特定地点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公司败诉。所以,我认为如果你不愿意服从安排,大可以继续到原来的地方继续上班,而且这段时间保留好继续工作的证据。如果公司敢开掉你,就可以去诉讼。合同上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市,因此你可以在广州市公司的任何一个办公地点上班,都符合劳动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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