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我在医院上班我想问下倒班的怎么算时间我们夜班是晚上1700到2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加班费的。祝您工作顺利!
不明白啊 = =!

我在医院上班我想问下倒班的怎么算时间我们夜班是晚上1700到2

2,医院规培与劳动合同问题

你现在有没有医院的?如果有,而规培是在另一大医院,那么原医院要求你签的话一般得签,不然不签的话,规培期间的费用可能就得自己出了。如果是那大医院要签,就没道理了,因为你有单位了,这个可以不签的,当然如果大医院愿意录用你,你从原单位辞职,倒是可以啊

医院规培与劳动合同问题

3,赤脚医生或乡村医生是否适应用劳动合同法

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乡村医生目前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主体关系调整范围。他不算乡镇企业职工,也不算进城务工,也不算经商农民。从隶属关系的角度来讲,他的上一层是村委会。而他和村委会又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劳动合同法。
补贴待遇

赤脚医生或乡村医生是否适应用劳动合同法

4,我在医院上班工作3年了一直没有转正却也没有给我签劳动合

医院是事业单位,不过也有很多是合同工的。你如果没有编制就应该是合同,合同工应该服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1个月之内要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对试用期的规定是,只能规定一次试用期,像你这种情况,试用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不知道医院有没有给你买社保,到时候你可以把这些一起作为仲裁内容去仲裁。
你好,可以告,明显与劳动法规定不符
不存在转正的问题,多少年都没用。事业单位也是逢进必考,每年关注卫生局招考信息,去考才可能成为正式。

5,医疗事业单位合同工相关问题跪求解答55555

7你的问题好多啊,我是搞人事工作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4、这样看来你应该是非编制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这个并不影响的职称晋升和入党,还可以聘用非编制人员。要入编的话,今年2006年4月起就必须公开考试。完了,这些都可以回答你。1、政府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是属于差额事业单位。2、医院的编制和普通事业单位的编制是一样的。由于医院是事业单位,所以从今年2006年4月起,全国事业单位招聘(带编制的)必须经过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3、事业单位人员大体分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即从今年2006年4月起进入编制就必须考试。而非编制人员则由医院自行聘用。6、同5。8、还是老问题,事业单位进人分编制和非编制,如果编制满了。工资和工龄变化参照编制人员执行,可以向当地编办申请、同上。5、不同地方和行业的事业单位待遇是不一样的。再则现在事业单位都是合同制度。所以只有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的区分

6,我想请问医院工作有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但是医院没有给我合同

不合法,合同应该给职工一份年终奖可以找单位要,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属于外服公司派遣的。一般有三种方式: 1、 和外服公司签合同。 2、 和用人单位签合同。3 、和外服公司用人单位三方合同。 你的情况比较少见。如果你认为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接受,应该没有问题。 外服合同是随着公司合同终止而自动终止的。

7,我们这个是医院的家属院院子里住的都是本单位的人或是子女现在

首先要看家属院的地权和产权以及该家属院的大业主以及家属院的物业费用支出是谁,如果医院已经将家属院内的所有房产都卖给了职工,那么医院跟家属院就没有了法律上依附关系,原则上讲医院不具有将物业承包给其它物业公司的权利。但是,如果该家属院的物业费一直是医院支付的,那么医院就拥有了外包物业的资格。如果医院还拥有该家属院的大部分地权和产权,那么作为家属院的大业主医院是有权利外包物业的。如果地权和产权已经属于职工个人,并且以前的物业费都是业主全额支付的,那么医院就没有有权利将物业外包。从法律上严谨的说:没有所谓的退休福利之类的说法,这些是医院从感情出发而愿意承担职工的部分费用,但这不是义务和规定。职工退休后,双方当事人已从职工和医院转变为国家和人民。退休金是国家发放的,已和医院没有了关系。关于停车费用,也就不用我再多解释了,规定是要交停车费的,至于多少现在国家已经放开了这类收费,由市场和业主物业共同作用决定。
如果合同到期,那么合同就终止了,如果医院不同意续签,那么你们可以和医院主张经济补偿金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文章TAG:医院劳动合同制度医院  劳动  劳动合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