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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复议需要怎么弄怎么写

书面列出你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地方,交到帮你处理事故的交警队,最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不能复核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交通事故认定复议

可能存在三种情况:1、维持原交警队认定的事故责任;2、上级交警队重新认定事故责任;3、退回原交警队重新认定事故责任。
在认定交通事故时,首先认定无驾驶证的负全责。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2. 复议是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做出的具体决定不服向原机关或上级机关提起的重新审查程序。3.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4.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交通事故复议

1、对方还没出院,实际损失额度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不要答应认全责的事情;2、以后有啥问题找你的话,让对方走法律程序,如果对方使横,那就另行报警处理;3、垫付的单据凭证是否在你手上?如果是就问题不大。目前这种情况,必须停止一切更多的垫付;4、起诉你反而是走的正规途径解决,对事情处理有积极作用;5、坚持让交警根据事故事实定则,争取有利证据支持。
鉴于你垫付了费用,这个不是你的义务,你现在可以拿着垫付费用的单据去*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垫付的费用,这样的话对方要么把钱还你然后反正是你欠对方钱对方不愿理赔你也没损失就不怕对方不配合了,要么对方反诉你赔偿他的损失,这样*判决下来各方应该承担的赔偿事故就了结了,不需要对方配合你理赔。所以你现在直接起诉对方还钱对你最有利。
通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你只能到*程序用其它的证据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了,不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不能复核,因此是不能复议的。但是有的地方是在一定时间可以复核的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进行复议吗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进行复议,但是必须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1、事故责任认定书实际上等于交警做出的事故责任鉴定报告,你不签字不等于这个报告不发生效力。 2、你在17日才做笔录,事故责任认定书报告就已经出来了,可见交警处事草率。 3、你对事故责任划分不同意,有权查看事故当时的现场图。因为你是在交警到来之前离开的,你肯定没有在现场图签字的。认真看一下现场图是否有误。 4、所谓其他书面文字是指对方的口供笔录和群众证人证言,当然也应该查看,尤其是目击证人的证言,看看是不是与事实不符,如果不符应该主张推翻。 5、抓紧时间在15日内提出申诉。 6、一般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是两拨人马的,事故现场组是勘查现场的,把勘查来的资料交事故处理组,所以出现场的人和处理事故的人是不同的。

5,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如何复议

对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不服不能行政复议,立案程序做出的事故认定可以复核,简易程序作出的事故认定不能复核。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6,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怎么复议啊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有一些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人的做法是拒绝签字,其实这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即使当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也不会影响这份文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呢?首先应该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回,仔细研究交警是因为怎么样的实施和法律依据判我们承担这样的责任。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另外复核申请上应该详细叙述本次复核请求及理由和证据,所以复核申请的内容非常重要,最好由专业人士来写,因为同一起事故只能复核一次。所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一定要按时、按地、按要求提出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首先,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更名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去掉了责任二字,说明该认定书是证据的一种,不具有可诉性,也就是不能对其进行诉讼,但是对该认定书不服的话,可以在接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具体如何申请这个要看地方的了.人性化点的地方都有政务大厅之类的机构,集中了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面向社会接受各种手续申请审批等事项,也包括复议,去那填些表格就行.假如你们那这点做得不好,那就只能自己写复议申请书交到指定部门去,交到哪去你可以找给你下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咨询,一般都是他们的上一级机构.要注意时间,必须在3日内提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并经*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提起诉讼并经*受理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第五十五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五十六条 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办案单位应当送达各方当事人,并书面报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申请行政复议有期限限制,你过了那个期限的话行政复议机关是不予受理的。申请的方式比较灵活。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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