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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侵权包括哪些

民事侵权行为的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民事侵权包括哪些

2,哪些行为是故意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这总行为给当事人造成了名誉损失就属于侵权了。(如;诽谤,诬陷,造谣)等。所谓故意就时指侵权人的主观意识就是为了达到受害人名誉受损的目的
侮辱。诽谤。诬陷等行为额
诽谤,诬陷等都属于侵犯名誉权

哪些行为是故意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3,侵权触犯了什么法

侵权是指行为人应当对所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在主观上也有故意侵权和过失侵权的区别。 侵权行为在不同的情况下侵权触犯的法律可能是不一样的,比如,某人侵害另一个人,那么可能是侵害的是另一个人的身体,或是名誉,还可能是另一个人的财产。那么他触犯的法律有可能是民法,也有可能是合同法。 你的例子里说,假的耐克侵犯真的耐克,可以从一方面说是商标侵权了。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
很多,民法通则等的等
是的,至少侵犯了商标权、专利权。
当然是了啊。
版权法咯

侵权触犯了什么法

4,侵权行为有哪些种类

《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侵权行为,一般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分类: 1、根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不同,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是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使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他人的损害确系与行为人有关的行为、事件或特别原因所致。例:因特定主体(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行为) 2、根据侵害对象的不同,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根据致害人的人数不同,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4、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以上是成文法系国家对侵权行为的分类。 判例法系国家对侵权行为的分类为: “对财产的侵害”、“对个人的侵害”、以及“过失”三大类。

5,商标侵权行为的归类方法是什么

(1) 假冒商标罪的构成 构成假冒商标罪的要件有四个方面:一、犯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又侵犯了国家商标管理活动;二、犯罪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假冒商标及相关行为情节严重;三、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非故意者不构成本罪;四、犯罪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和个体工商业者(包括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人)。 (2) 假冒商标罪的表现形式 假冒商标罪的客观行为包括下述三种: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劣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劣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3) 认定假冒商标罪应划清与一般商标侵权行为的区别 一般商标侵权行为是指那些一经发现很快被制止,尚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或危害不大的侵权行为。假冒商标罪则必须是实施了假冒商标行为,而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所谓情节严重,指假冒产品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假冒者屡教不服的,假冒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的,假冒行为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假冒手段恶劣的,假冒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国内国际恶劣影响的,假冒者形成了团伙或集团的,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多、获利大、手段恶劣、屡教不改,影响极坏的等情形。 (4)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假冒商标罪应按具体情况承担如下的刑事责任: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和劣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劣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的数额较多,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企事业单位实施假冒商标犯罪行为实行“两罚制”。一方面,对企业事实单位判处罚罚金,另一方面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127条和《惩治假冒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假冒商标罪的犯罪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免除其赔偿被侵权人损失的民事责任。

6,财产侵权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另外,最高人民*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直接在判决时予以引用。
侵权法中的第三人损害是指侵权行为直接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而间接地给第三人造成的财产利益或非财产利益的损害。第三人是间接受害人,第三人遭受的损害是间接损害,或称之为反射性损害,是因侵权行为对直接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基础上反射性的、间接地对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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