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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申请孤儿证

到民政局申请。

2,父亲死亡母亲失踪怎样办理孤儿证

你好,先由居委会(农村的则是村委会)出具母亲失踪或下落不明的证明,然后向*申请宣告母亲死亡。*裁定之后,就可以凭*的裁判文书办理孤儿证了。

3,孤儿证有什么作用

教育部门对处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孤儿,符合上学条件的,要按时接受入学,免收学杂费和教材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应当纳入现有资助政策体系,给予教育救助;孤儿所在学校要优先为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各地可能会有不同政策,你问一下当地相关部门 民政局
和光棍证差不多。

孤儿证有什么作用

4,现在孤儿证可以办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办理登记。办理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收养人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并领取《收养证》。上述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持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和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报县、市*机关审批后,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准予落户 需要所在社区或居委会出局证明,到当地民政局或其他民政部门申请办理。需要带户口本。
可以办的,你带上需要的证件,去民证局办理,

5,办孤儿证需要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的儿童。
一、办理条件: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的儿童。二、申请材料 :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出具。三、办理程序 :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口簿复印件→②村委会调查落实→③乡民政办核实并填报审批表→④交分管领导签字审批→⑤报县民政局审批→⑥由县民政局填报孤儿证→⑦转乡民政办审批并通知申请人领取孤儿证。四、办理期限: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6,孤儿证怎么办

一、孤儿的认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市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二、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出具。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市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二、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1、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2、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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