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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亏损了要裁员 没签劳动合同 现在员工把我公司告了

要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而且还要付双倍工资,具体可以了解一下劳动法
你可以看看合同里面是怎么写的 正常是有得赔的

公司亏损了要裁员 没签劳动合同 现在员工把我公司告了

2,没有和员工签合同员工把厂方告了怎么样才能胜诉

如果你能举证说明他不是厂方的员工,那就可以胜诉。反之,无胜算!
没签劳动合同要赔双倍工资。。。公司是逃避不了法律责任的,罚款、给员工赔偿肯定是跑不掉的了

没有和员工签合同员工把厂方告了怎么样才能胜诉

3,没签劳动合同被解雇现在要上法院我该怎样办

保留好以前的工资条或能请到同事作证,其中后一条比较有难度!
你只负担证明有劳动关系和被解雇就可以,其他的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不管厂方怎么写你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事实08年工作的几个月你可以要求按双倍工资给付关于工资的事情如果你有工资条,工资条可以做证如果没有,钱发到银行卡上的记录也可以做证如果工厂还没有按时发工资你还可告工厂拖欠工资按照提供的情况,你的官司赢的可能情非常大不用太担心,就咬住一条没有签合同你就可以得到好多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被解雇现在要上法院我该怎样办

4,以前没有签订合同我给他开了张离职证明现在半年多了那个员

1、因为你给他开了张离职证明,这就证明了这个员工之前没签劳动合同在你公司上班的事实劳动关系。2、《劳动法》有明确规定职工自在用工单位上班起一个月到一年内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一个月以后一年以内的时间)。3、劳动仲裁的法定实效是1年,你这个情况这个员工的要求显然是会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这样的话可能还需要支付部分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如没给他上过社保,还需要给他补缴社保。我觉得这个情况,劳动部门也会支持这个员工的诉求,你只能花钱买个教训了。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公司开具,不会存放在劳动局,劳动局也不收这东西。2、建议你再去原单位索要,就是写几个字盖个章的事情。3、如果原单位不给开具,你可以和现在的单位说明情况,可以给现单位写一个声明。声明已经与上一家单位解除劳动关务,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他可以告你公司的,因为你未与他签劳动合同,还开了离职证明给她。只要补经济补偿金给他就行了,好像一个月没签要补好多吧。忘了,你可以查查劳动法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要起诉我怎么办

就你所述,不理他。
委托律师处理
不用担心。老板才应该担心。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偿一个月工资,如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则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老板起诉你时,你可以反诉他,让他承担责任。不过这种状况一般要先劳动仲裁,老板起诉也会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寻找饭卡、考勤表、工资单、工作证等
1、损失物品价值需要鉴定的,而不是几张罚单就有用的,你对物品价值有异议的话,可申请鉴定;2、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等3、公务员不得经商,可以举报
没有签订合同自己辞职提前告诉了老板,反正你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也有一个月工资没有要,只要你原来没有多拿老板的,他起诉你可不管他的。他说你造成物品损失3万多?他要有证据必须通过鉴定才行,不能单方面说了算。法院会依法判决的!再说他是公务员是不能经商的,你可以在纪委举报他的违规行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竟业限制协议,他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东西你让他去法院告去。估计他是怕你走了影响他的市场或者技术。
如果证明不了你是否有损失他的物品,那你就只能吃这个亏了

6,员工不签合同还反告怎么办

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明知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仍然继续保持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承担。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本身就有问题,不签合同怎么就能录用了,至少也要员工本人留下是员工自愿不签订合同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员工如果证据材料充分的话,单位基本还是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等赔偿责任的。
员工不签合同还反告,说明用人单位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办理,才使得员工有理由反告,教训值得记取。愿意继续使用该员工,可在支付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按照上述规定,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7,没有签订合同被单位辞退

1、合同撕了?那就是没有合同了?告诉他没有合同,你要要求2倍工资。(看劳动法第10、82条)。2、是否能告,你看下是否有39条的问题。如果没有告诉要给予经济补偿金,违反劳动法辞退的。两倍补偿。3、可以去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4、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案例:2007年12月10日,小王入职时,公司告知他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15日,公司通知小王,由于他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他。小王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他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小王应该怎么办? 析案: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公司应当在1月份之内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截止到2月15日,仍然未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2月份的双倍工资。 由于公司与小王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小王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公司无权以小王在试用期表现不佳为由进行辞退。所以,公司辞退小王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公司应当向小王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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