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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工伤依据民事诉讼法哪一条

工伤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劳动工伤依据民事诉讼法哪一条

2,工伤赔偿的法律条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的法律条文

3,民事法律 工伤的确定和赔偿问题

你好,我是王律师1、属于工伤。工伤指职工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受遭受的伤害,很明显,在劳动过程中造成腰椎粉碎性骨折,依法当然应认定为工伤。2、临时工其实法律上没有这个概念,用工只包括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法律承认事实劳动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3、建议你现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进行工伤鉴定,主张工伤赔偿。希望你能满意,记得采纳啊~~~~~

民事法律 工伤的确定和赔偿问题

4,民事关系出现了工伤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关系,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那么就没有工伤的说法。一般是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要求责任方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酒桌上一般不存在工伤关系,请将你的问题说具体。如需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5,关于工伤的法律文件

不能直接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
因伤致残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上面两个之外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依据就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可能同时涉及人损和工伤,程序要两边都走,一边是单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做工伤认定和工伤级别鉴定,一边对加害者提起人身损坏诉讼。单位没有申请的,如果过错在单位,是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其中还涉及社保等事项,如没有购买社保,则社保对于工伤的赔偿部分应由单位承担,当然,这些的基点都在于被认定为工伤了。我的回答是立足于上海的,其他地区可能没有这么完善的工伤赔偿体系。

6,那民法通则有哪些条有关于工伤赔偿如果起诉的话应该 以什么理由起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人身损害赔偿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7,民法通则上关于务工人员伤亡的解释

142、为维护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在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状况,责令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143、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144、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145、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146、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147、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我会继续学习,争取下次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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