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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虚假购房合同将房产过户他人名下以逃避债务有效

无效。
要看他签订的时间,是在债务前还是后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债务是逃不了的,

当事人恶意串通签订虚假购房合同将房产过户他人名下以逃避债务有效

2,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

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果通常归属于当事人之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合同是最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因此,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要返还集体、第三人。

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

3,恶意串通方可否起诉合同无效 判例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恶意串通合同本身即无效
可以
你好!:合同无效,但由于合同已经执行,则应该给予“工程队负责人张某”适当补偿,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有疑问,请追问。

恶意串通方可否起诉合同无效 判例

4,恶意串通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民法当中的恶意串通,一般都会涉及到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具体到房屋买卖当中,就可能是买卖双方串通去侵吞第三人对于房产的权益和利益。欢迎关注,咨询探讨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5,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甲公司生产的一批产品质量低劣,卖不出去,甲公司找到乙公司负责采购的业务人员向其行贿,二者相互串通订立该产品的买卖合同,乙公司将其以合格产品买入。在这个例子中,甲公司与乙公司采购人员相互勾结签订合同,损害乙公司利益的行为就属于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尽管民法的基本原则中包含自愿原则,但民事主体却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实施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6,员工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所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员工与第三方恶意串通所签合同无效。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有的

7,恶意串通合同无效

出卖人与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前买受人利益的情形,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但恶意串通是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需要依据当事人表现在外的行为等客观情况,结合交易习惯、日常生活经验等对其主观心理进行推定。一般情况下,认定恶意串通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后买受人是否尽到普通买受人必要合理的审慎注意义务。若买受人购买现房却不实地考察房屋、不了解房屋居住使用情况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主观上对侵害先买受人的利益具有重大过失。 二、审查房屋实际交易价格,后买受人是否实际支付了合理对价。若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明显低于在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交易价格,则可能存在恶意。 三、审查具体的交易方式、过程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否完整详尽。 四、审查交易双方的关系、后买受人的身份、交易双方是否有不合理的经济往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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