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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之中什么比较重要啊

合同法总论和分论里边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比较重要
看什么内容了,时间和数字比较重要,

合同法之中什么比较重要啊

2,签订合同主要要注重哪些东西

通常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1、主体是否适格。也就是说看主体有没有资格签署这份合同。 2、内容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 3、合同是否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约定尽可能明确、详尽,能量化的最好量化约定,这样如果有纠纷,会比较明确一些。 5、违约责任。这应该是当事人都关心的问题。 6、合同的解除、终止等的条件。

签订合同主要要注重哪些东西

3,写合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请输入你的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写合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4,1般合同具有哪些重要内容

合同主要条款,是订立合同时所必须具有的内容,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①合同标的。它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象,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标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须对标的作出严格规定,且不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否则无效。 ②数量和质量。这是对标的的具体化。其中数量约定应当按国家所规定的计量单位肯定,质量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化要求。 ③价款或报酬。即指标的为货物的合同中,需方向供方所支付的货币,和标的为劳务的合同中,接受劳务方对提供方支付的报酬。 ④实行期限。即合同当事人除遇不可抗力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实行诺言,否则承当背约责任。1般实行期限越具体越好。 ⑤实行地点与方式。它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完成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场所和所采取的方式,1般来讲实行的方式有运输、支付、结算、包装等,不同的合同其方式也不同。这两点也是合同纠纷时背约是不是的证据,必须明确。 ⑥背约责任。它指的是1旦合同当事人不实行或不按合同约定要求实行合同义务,应当承当的相应的后果,1般来讲它分为支付背约金,赔偿损失等几种方式。 固然,以上条款并不是缺1不可,但是创业者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实行,最好全面顾及,以防万1,避免没必要要的纷争。
签订的期限、双方约定的所有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和手印等等!
签约双方名称、合同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或报酬、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和背约责任等
主要是权利和义务。
你好,主要是内容合法,双方自愿签订,无显失公平条例,无讹诈行动
双方签字盖章和手印等等

5,一张正规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现在有了正规的格式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应当具备的条款, 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还可以协商约定的一些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和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认为应该写入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要明确: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正式录用期,正式录用期待遇,工作时间,报酬,加班时间和费用,节假日安排与节假日工作费用,保险,福利;纠纷解决方式;纠纷赔偿方法等;
一张正规的合同里面重要之处有这些:聘用的时间、试用期多长、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加班费用、保险和福利。呵呵,这些是员工们最关注的。

6,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条款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2.合同条款的解释。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3.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对此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格式条款的适用可以简化签约程序,加快交易速度,减少交易成本。因此并非格式条款就是不公平的。但是,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拟定,且在合同谈判中不容对方协商修改,条款内容难免有不公平之处。所以《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及解释作有特别规定,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免责条款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排除或限制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免责条款,尤其是事后订立的免责条款,法律原则上不加干涉。但如事先约定的免责条款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则法律规定其为无效。《合同法》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主要条款和应注意事项,主要有: ①合同标的。它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象,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标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须对标的作出严格规定,且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否则无效。 ②数量和质量。这是对标的的具体化。其中数量约定应当按国家所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质量的约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化要求。 ③价款或报酬。即指标的为货物的合同中,需方向供方所支付的货币,以及标的为劳务的合同中,接受劳务方对提供方支付的报酬。 ④履行期限。即合同当事人除遇不可抗力均应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诺言,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一般履行期限越具体越好。 ⑤履行地点与方式。它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完成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场所以及所采用的方式,一般来说履行的方式有运输、支付、结算、包装等,不同的合同其方式也不同。这两点也是合同纠纷时违约是否的证据,必须明确。 ⑥违约责任。它指的是一旦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相应的后果,一般来说它分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几种方式。 当然,以上条款并非缺一不可,但是创业者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最好全面顾及,以防万一,避免不必要的纷争。

7,合同法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会在考试中常出现的

总则:合同成立生效(要约,承诺),无权处分的效力(联系物权法善意取得),格式合同及其限制,约定不明的处理方式分则: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融资租赁,行纪,优先权如果是理论考试,还要注意一下契约自由理论,合同权利转移,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的分类(一般教科书都有),合同解释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1.劳动合同书面化(第10条、第11条、第14条、第82条)(1)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订立合同的期限:用工之日起1个月(3)不订立书面合同的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内订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4)不订立劳动合同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年期满仍不订立的。(5)无书面合同时的补充:劳动报酬的明确。2.劳动合同期限(1)三种期限(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血第14条劳动法的规定是:20条①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②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③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或者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实施后起算)②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签订劳动合同③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2倍工资3.试用期(1)不得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或者期限不足3个月(2)约定不成立:仅仅约定试用期而没有劳动合同期限(3)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不满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以上不满3年的,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或者无固定期的,不得超过6个月。(4)约定次数:只能有一次(5)试用期待遇:不得少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标准(6)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超过试用期部分,以试用期满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7)不得随意解除4.服务期提供特殊待遇,服务一定年限的要求:支付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未满部分应均摊的费用。5.竞业限制条款:(1)人员限于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约定(3)期限不得超过合同后2年(4)按月给与经济补偿6.劳动合同无效:(1)无效原因: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无效的后果无效不影响支付报酬,报酬标准参照相同岗位或者近似岗位的劳动报酬确定(3)造成无效一方承担责任7.劳动者的解除权(1)通知解解除:提前30日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 书面(2)随时解除:①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合同无效⑥其他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法指挥,强令冒险。第25条,不得约定违约金。(3)非法解除,赔偿责任8.用人单位的解除权(1)随时解除权①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④兼职,造成影响或者单位提出,拒不改正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使合同无效⑥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通知解除权:提前30天 书面①患病或者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而不听安排的②不能胜任工作,培训、调岗仍不行③情势变更,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3)集体解除:裁员 第41条。(4)不得解除:第42条(5)继续履行:第48条(6)后续事项:第50条9.经济补偿(1)补偿情形:第46条(2)补偿标准:第47条10.赔偿金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形:①试用期超期②不给劳动报酬、不给加班费、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经济补偿,赔偿应付金额的50—100%.③违规解除合同 以补偿标准的2倍作为赔偿金四、劳动合同法五个次重要考点1.适用范围:增加民办非企业组织 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应当经过代表讨论3.集体合同:工会可以起诉4.劳务派遣:约束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2年以上 加班费、绩效奖金5.非全日制用工:一天不超过4个小时,累计不超过24小时口头协议、不得有试用期、随时可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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