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经济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2-12-06 23: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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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双方当事人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本身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制定的经济指令性计划。若该经济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指导签订。
2,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法律分析:签订书面经济合同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和内容书写:一是立体,即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二是宗旨,即双方当事人订阅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三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四是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限。五是签订合同的时间、地点。六是签订合同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签合同有什么法律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
2、基于合同形式自由原则,承认各种合同形式的合法性,将选择合同形式的权利交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由当事人决定。
3、对于重大的交易,从交易安全和证据学的角度考虑,建议当事人采有书面形式,以避免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
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关于电子数据交换:是一种由电子计算机及其通讯网络处理业务文件的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电子化贸易工具,又称为电子合同。它是利用统一的标准编制资料,使用电子方法,将商业资料由一台电脑应用程序,传送到其他的电脑应用程序中去,它可以产生纸张书面单据,也可以被储存在磁介质或其他介质上。
4,经济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具备经济关系的主体资格。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经济合同关系主体的有法人和公民,此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联营组织等也可以成为经济合同关系的主体。2.合同条款内容必须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经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即签订合同当事人就同一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不得把自己的意思强加给对方。而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手续。4.如果签订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要办理鉴证或者公证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申请办理了鉴证或者公证手续,合同才能有效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经济合同的签定有哪些原则和和程序
建议参看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签定时的规定条款。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参照地址: http://www.gdgs.gov.cn/cyfg/HTf.htm
6,合同签订需执行哪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要看什么样的合同,最基本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纵横法律网-广东普罗米修(广州)律师事务所-杨艳国律师涉及《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太细了,签合同主要涉及定金、房租、保证金、违约金、水电费、租赁时间、转租、房屋买卖问题及违约责任,注意这些就行了,维护好自己利益
7,有效经济合同有哪些条件
有效经济合同必备要件有效经济合同要求具备以下必备要件: 1.当事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具备经济关系的主体资格。我国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经济合同关系主体的有法人和公民,此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联营组织等也可以成为经济合同关系的主体。 2.合同条款内容必须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经济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即签订合同当事人就同一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不得把自己的意思强加给对方。而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承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手续。 4.如果签订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要办理鉴证或者公证的合同,只有当事人申请办理了鉴证或者公证手续,合同才能有效成立。经济合同的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凡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叫做主要条款或者法定条款。理由必备条款为合同必不可少条款,缺少则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必备条款包括下列(1)、(2)、(3)、(4)、(5)、(6)、(7)为合同主要条款,而非必备条款。 (1)标的。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买卖合同中的买卖物,承揽合同中所完成的工作等。 (2)数量与质量。计算数量的计算标准必须规定合理的磅差40正负尾数。标的的质量标准必须具体,明确。 (3)价款和酬金。价款和酬金是取得产品、接受劳务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代价。价款和酬金是以货币数量表示的。合同中还必须明确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支付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金融管理制度。 (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有一定的期限,任何合同都必须明确履行的期限。合同的履行地点与方式也十分重要,自提产品的要明确规定提货的地点;送货的要规定交货地点,运费的承担、标准和运输方式等。 (5)包装和验收方法。包装主要是针对购销合同而言。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数量验收应在交货时验清,如不提出异议,即认为如数履行了合同。质量验收,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验收。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因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要求规定的其他条款。
8,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余佥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篇一: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主要条款 说明:如买、卖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 甲方(需求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和乙方报价文件及承诺,就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服务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事项 (一)合同约定范围的日常保洁、保养、安保、绿化等工作(包括:保洁管理、供电维护、冷暖通维护、中控室等的运行和管理,为业主单位提供良好的专业服务(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 1、 2、 3、 二、服务期限和地点 (一)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个月,即20XX年05月01日起至20XX4年月 (二)服务地点:。 三、管理服务费用 (一)管理服务费总额 1.本合同管理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管理服务费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承包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消耗材料、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材的维修维护、办公费等)。 (二)支付方式 如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一个月计算管理服务费。经济合同的主要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到每一个经济合同法律关系中,就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各项条款。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1)标的;(2)数量;(3)质量;(4)价款或者酬金;(5)履行期限、约定:合同依法成立,合同履行的主体应当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应当由合同债务人向合同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的债权人按合同规定,享有追索债权的权利。在某种特殊情况下,合同实际履行的主体也可能是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合同债权人或债务人履行权或债务,这种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有明确的约定。《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该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合同义务,如果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债务人均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4、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补救:,《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救规定: 一、《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 3、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四、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依《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运交给买受有;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点交付。
9,怎样依法订立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法》第2条 规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54条又规定:“个体经营户、农村社员同法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应参照本法执行”。由此可见,目前,在我国只有下述两种人才有资格签订经济合同。一、法人二、个体工商户、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和农户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协商一致的程序,“协商一致”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签订经济合同的愿望和要求。提出要约的一方, 称为要约人。要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签订经济合同的愿望和要求;(二)经 济合同的主要条款;(三)要求对方作出答复的期限。 提出要约,应注意以下问题:(一)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清楚;(二)要约内容 必须明确、具体、肯定、真实; (三)内容必须合法;(四)要约必须符合要约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五) 要约只有在到达对方时方能生效。 要约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一)要约 在未到达之前,要约人可以改变或者撤销发出的要约,但撤回的通知必须在对方表示接 受要约之前到达;(二)要约在所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三)受 要约人对于超过有效期限或已撤销的要约或虽然在约定期限内作出了同意的答复,但要 约人在收到答复时已经超过有效期限,要约人又立即将这种情况通知了受约人的情况下, 要约人不承担责任。 要约的方式,通常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口头方式,一般是当面提出或者用电话方 式提出;书面方式,一般是以订货单、书信、电报等形式提出。 二、承诺 承诺是指接受要约的一方,对要约人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接 受要约的一方,称为承诺人。所谓完全同意,是指承诺人对要约人提出的各项条件,不 附带任何条件的赞同。 承诺也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下 列条件:(一)承诺人无条件地完全同意要约人提出的各项条件;(二)承诺必须由承 诺本人提出;(三)承诺必须在约定的有效期限内作出明确答复。 承诺的法律后果表现为承诺人完全接受要约,并在约定时间内送达要约人,合同即 告成立。如果承诺人在发出承诺之后又返悔时,应该在承诺生效前撤回承诺。如果改变 已经生效的承诺,视为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承诺的方式通常也采用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但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综上所述,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进行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要约和 承诺的过程,就是协商一致的过程。在社会实践中,当事人之间可能经过一次协商就达 成了协议;也可能需要经过反复协商后,才能形成一致意见。这种反复协商的过程用一 个公式来表示,就是:要约——新要约——再新要约——直至承诺。(盖章) ┃ ┃ ┃ ┃ 年 月 日 ┃ ┠————┬————————————┬————┬———————————┨ ┃仲裁机关│ │仲裁机关│ ┃ ┃收到申请│ │对受理此│ (盖章) ┃ ┃时间、证人姓名和住址: ┃ ┃ ┃ ┠——————————————————————————————————┨ ┃申诉的理由和要求: ┃ ┃ ┃ ┠——————————————————————————————————┨ ┃证据、编号 │ │ 签订日期 │ ┃ ┠——————————┼——————┼——————————┼—————┨ ┃ 鉴 证 编 号 │ │ 鉴证机关 │ ┃ ┠——————————┼——————┴——————————┴—————┨ ┃ 是否经过调解 │ ┃ ┠——————————┴———————————————————————┨ ┃纠纷的原因及其经过 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书 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申请书 ┏━━━┯━━━━━━┯━━━━━━┯━━━┯━━━━━━┯━━━━━┓ ┃ 申 │ 名 称 │ │ 被 │ 名 称 │ ┃ ┃ 诉 ├——————┼——————┤ 诉 ├——————┼—————┨ ┃ 方 │ 地 址 │ │ 方 │ 地 址 │ ┃ ┠———┼——————┼——————┼———┼——————┼—————┨ ┃ 代 │ 姓 名 │ │ 代 │ 姓 名 │ ┃ ┃ 表 ├——————┼——————┤ 表 ├——————┼—————┨ ┃ 人 │ 职 务 │ │ 人 │ 职 务 │ ┃ ┠———┴——————┼——————┼———┴——————┼—————┨ ┃ 合同名称: 原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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