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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个双方约定的文件,单位要求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能从事相关工作,同时也得给员工补偿的!
你好,商业保密协议盖什么章并没有强制性要求,但是所加盖的公章应当可以代表公司。

商业保密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1.2都没什么问题,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后面的需要赔偿培训费的条款,公司必须提供培训的证据,并提供课程等相关资料证明他的培训是有价值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赔偿,如果公司在你工作期间并没有提供相关培训或者你没有去参加培训,该费用无效。合同只签了一年,一年合同期到后走人不算违约,试用期内走也不算,另外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也是有条件的,如公司要求你在离开公司后不得从事原从事的职业或者在同类公司内工作,那你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保密补偿金,一般是平时工资的二分之一左右,签几年就可以拿几年。具体资料可以去翻合同法,各地的合同法可能有细节上的不同要注意。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

据我所知好像是应该付报酬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当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既然他要求你承担保密义务就应该付给你想用的报酬。
归根结底一句话利益是永恒的各地情况不一样,要了解别的竞争公司价位有的放矢没有人会拒绝发财的。。
如果是商业秘密,他给不给你钱,你签不签都你都有保密的义务,当然了商业秘密是有范围的,从以下三个角度考察:1.不为公众所知悉2.现在或将来会给持有人带来实际利益,3.持有人对此采取保密措施的。另外法律也没有强行规定保密义务一定要支付保密费的。看一下单位到底要你保密的是什么类型的东西吧。

与公司签定保密协议

4,公司保密协议是什么

有的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人员流动性比较大,而公司的业务又比较机密,往往会要求员工签订公司保密协议,公司保密协议是什么呢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4、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意义在于,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5,商业保密协议怎么写

通常保密协议应包括以下几项:第一,对第三人合同义务条款。此条款主要针对新聘用员工。企业在聘用新员工时应调查其在进入本企业前是否承担了对原企业的保密义务及竞业禁止义务。第二,义务明示条款。此条款主要是把法定的、默示的保密义务明示为合同义务。第三,企业商业秘密保密范围条款。首先,按照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划分,列举所有属于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其次,对该员工所在岗位涉及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作进一步的详细规定。第四,员工义务的具体描述。第五,对公知领域的排除。此款主要是给员工以对某些保密信息的秘密性提出不同看法的机会。第六,职务成果条款。应包括员工在职期间的产生的成果应及时报告。第七,离职后保密信息载体的交还。第八,关于补偿。明确由于企业已经支付员工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上述保密义务作为员工的忠诚义务的重要体现,不以任何额外报酬支付为对价。第九,违约责任。可根据违约的不同情形约定违约金。

6,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样本如下:甲方:*******公司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包括试用期)所接触和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认定以下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一)公司的商业信息: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等。  (二)公司的技术信息: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三)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资金运营状况、员工待遇及薪水发放等相关信息;  (四)甲乙方工作职务相关的业务或技术以及其他资讯的机密;  (五)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及附件或其他协议;  (六)其它甲方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  第二条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职责,δ经甲方批准或同意(国家法律要求除外),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甲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私人身份或代表甲方名义任意发表有关甲方商业秘密的谈话或书面报告及文章。  第四条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兼任其他单λ(公司、机构或个人)的任何职务或接受财、物或其他辅助,也不得有侵犯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日常业务中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在必要情况下,乙方可以向客户透?甲方认为是商业秘密的资料,但其结果(包括引致结果)须对甲方有利并不使甲方利益受到任何损害,并且这种透?商业秘密的行动须事先得到甲方主管书面批准或同意。  第六条 乙方同意离职后三年内δ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甲方商业秘密,并且不得利用甲方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同意不直接和间接从事与甲方业务竞争的商业活动。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时选择,是否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甲方要求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甲方将给予乙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同意遵守上述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协议书的规定,如有Υ反,乙方除依照甲方规章制度接受处理外,须支付Υ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负完全损失赔偿责任,并还应承担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追究。  第八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增补。所增补的协议不得与本协议有冲突,且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书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有效期可不受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  甲方:*********公司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
商业秘密案件中 的秘密性,即“不为公众所知悉”, 是指某信息或某项技术没有为公众普遍知晓且不能 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得。所谓“公开渠道”,一般包 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 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并能付 诸实施的。 (2)产品被公开销售、陈列。 (3)商业秘密被公开使用的。 (4)以口头谈话、报告发言、视听报道、模 拟演 示等形式为公众所知。 这里应当注意“成果鉴定会”对技术信息秘密 性判断的影响,成果鉴定不一定破坏秘密性。 含有商业秘密的技术成果完成后,按照惯例要 举行 成果鉴定会,按照有关规定,鉴定会属 于秘密举行的会议,与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因此,符合要求的鉴定会在法律上不会破坏商 业秘密的秘密性。   所谓“公众”,一般指社会上不特定的多 数人,但“秘密性”相对的公众则是指与权 利人有竞争关系的主体。严格来说,商业秘密 的秘密性应为“相对秘密性”, 即有关信息 为权利人以外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所知悉,也属 于“不为公众所知悉”,不丧失秘密性。这主 要指两种情况: (1)为企业内部有关职工所知不一定破坏秘 密性。如果某商业秘密在企业内中为有关职工 “因业务需要所知”,而按企业的规章制度或 劳动合同,职工对接触的商业秘密负有明示或 默示的保密义务的话,该信 息不丧失秘密性。 (2)为业务关系人所知不一定破坏秘密性。 商业秘密因业务所需,被企业外部的原材料供 应商、产品销售商、加工承揽商、修理商所知, 只要局 限于合理的范围,即知情人不扩散, 且按照行业习惯或当事人的约定,这些外部知 悉者负有保密义务,则这种知悉不影响信息的 秘密性。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并不以 “新颖性” 为前提,具备新颖性特征的信息如果公开了, 因为丧失了秘密性,就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了。
1.2都没什么问题,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后面的需要赔偿培训费的条款,公司必须提供培训的证据,并提供课程等相关资料证明他的培训是有价值的情况下才能申请赔偿,如果公司在你工作期间并没有提供相关培训或者你没有去参加培训,该费用无效。合同只签了一年,一年合同期到后走人不算违约,试用期内走也不算,另外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也是有条件的,如公司要求你在离开公司后不得从事原从事的职业或者在同类公司内工作,那你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保密补偿金,一般是平时工资的二分之一左右,签几年就可以拿几年。具体资料可以去翻合同法,各地的合同法可能有细节上的不同要注意。

7,公司保密协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等。2.经营信息: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等。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6.双方协定竞业限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8.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三、保密期限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种。1.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____年。四、保密津贴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津贴,保密津贴的支付方式为:五、违约责任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同时,甲方有权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发放的所有保密费。2.如果因为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甲方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六、劳动争议处理当事人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友好、平等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并知悉和认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2.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3.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但劳动法的出发点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主,对企业的保护相对较弱;  2.《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目前我国最集中最直接的市场行为规范;  3.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  4. 地方政府颁发的法规,如《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保密内容  1. 交易秘密  2. 经营秘密  3. 管理秘密  4. 技术秘密保密范围  1. 员工进前企业已有的商业秘密;  2. 员工在合同期间的职务发明、工作经营成果;  3. 员工在合同期间企业所拥有的商业的秘密权利与义务  员工承担的保密义务的具体内容可以由律师所根据公司的具体业务来确定,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的相关部门报告。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条款时,一般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员工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  2、对员工跳槽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就业于同类企业,从事同种职业进行合理限制及应给予的补偿;  3、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条款所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是赔偿损失的数额和方式。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保守商业秘密事项时,既享有一定的权利,但也履行一定的义务。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5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竞业限止期内;  3.技术专利有效期内。6脱密期和竞业限止期的协定7保密津贴费和竞业限止的经济补偿8违约责任  1.赔偿保密费和经济补偿费;  2.赔偿企业损失;  3.刑事责任。9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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