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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急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急

2,房客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怎么办报警警察会管吗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扩展资料: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然,新的规定对出租人享有的解除权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如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房屋,或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纠正或恢复原状的;另外,经营用房承租人累计六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必要时可以报警,但因涉及民事纠纷问题,所以最好请执法机关介入,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房客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怎么办报警警察会管吗

3,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

例如:一条公路长一百公里,由贵单位中标承包施工,贵单位将工程分成五部分,每部分长二十公里,分包给五家公司施工,这就是肢解转包工程。
应该不能吧。

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

4,房客不交房租又不搬走换锁违法吗

协商下达通知后,房客不执行,换锁不违法。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书面下达通知,限期搬家或交纳房租。如果还不交也不搬家,那么你可以换锁。至于里面的东西,由于你已经通知对方了,那么可以作为房租抵押,不给他。除非他给房租,否则你可以变卖房屋里的东西,然后扣下房租部分,多出的部分还给他,如果不够,你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该法第24条第(四)项也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按国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可终止租赁合同。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该租赁房屋,但承租人不肯搬出去,房东又追不到钱,那么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起诉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扣押承租人的财产。但不可自行扣押其财产和强行赶出,此类措施只能由法院依法进行。扩展资料:房屋租赁纠纷,既包括公有房屋租赁的纠纷,也包括是私有房屋租赁的纠纷。公有房屋的租赁纠纷由来已久,而且早就存在。问题的症结往往是,尚在转制或尚未转制的国有物业公司自身的问题所致,暂不细述。这里主要讨论私有住房租赁中的纠纷,主要有四种情况。1.租期及押金纠纷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4.租赁备案纠纷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租赁纠纷百度百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5,有关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问题

1 因为合同的相对性2 因为合同主体的资格问题3 为了发包人的利益/
例如:一条公路长一百公里,由贵单位中标承包施工,贵单位将工程分成五部分,每部分长二十公里,分包给五家公司施工,这就是肢解转包工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27条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怎么理解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当然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承租人不支付租金虽然是一种根本违约行为,但出租人并不一定要马上解除合同,为了保持合同的稳定性,可以给承租人对违约的补救机会。因此、本条规定,出租人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到期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7,承租人不想交房租我是否有权单方面的解除合同是否权换锁停水停

解答如下: 第一、如果承租人不交或者拖欠房租,经房东催收后仍不交房租的,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依据为《合同法》第227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解除合同后,你可以停电、停水、换锁,因为此时你对房屋享受完整的所有权,另外,合同解除不影响相关费用的结算,如暖气费的结算; 第三、解除合同可以口头通知,为了留下证据你也可以写个单方面的解除租赁合同的通知给承租人。
1, 可以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你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8,合同期内可以涨房租吗

房子租出去了,合同也签好了,但租房行情极好,想涨价了可以吗?签订了租房合同,能否在租期内涨价?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租房合同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的,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作为房东来说,这样的要求既不可能得到租户的同意,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而作为承租人来说,如果你的房东在中途提出了涨房租的要求,而你又明确拒绝过,那就一定要引起注意了。这种情况下作为承租人,一定要按期支付租金并且一定要留下已按时缴纳租金的证据,因为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房东拒绝接受租金的,可以提存租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房东无权单方面涨房租。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你对房东要求涨房租变更内容没有同意,也就不产生变更的效力。 依上述规定,房东也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关系。但你要注意的是按时支付租金并存留证据。因为《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房东拒不接受支付的租金,可通过合格的证人或其他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以避免房东以你未支付租金为由解除合同。
1、房东无权单方面涨房租。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你对房东要求涨房租变更内容没有同意,也就不产生变更的效力。3、但你要注意的是按时支付租金并存留证据。因为《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如房东拒不接受支付的租金,可通过合格的证人或其他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以避免房东以你未支付租金为由解除合同。

9,合同法单选

希望能让你满意。  1. 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  A. 婚姻关系  B. 收养关系  C. 监护关系  D. 财产关系  【答案】:D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 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  A. 赠与合同  B. 买卖合同  C. 租赁合同  D. 承揽合同  【答案】:A  【依据】:《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无息借贷、无偿保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3.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  A. 债务人承担  B. 代位权人承担  C. 全体债权人承担  D. 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答案】:A  【依据】:《合同法》第19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第20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所以,最后还是由债务人承担。  4. 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  A. 主体的变更  B. 客体的变更  C. 内容的变更  D. 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答案】:A  【依据】:合同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亦即当事人一方将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现象,也就是说由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由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不过债的内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种法律现象。  5. 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 )。  A. 表示要承担对方的损失  B. 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C. 已经承担了对方当事人的损失  D. 是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纠纷的裁判结果  【答案】:B  【依据】: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6.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 ),出卖人可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一  C. 四分之一  D. 五分之一  【答案】:D  【依据】:《合同法》第167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7. 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累计( )不交租金的,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关系。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2个月  【答案】:C  【依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21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租金的。……”  [注:这题出得有问题,因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已失效]  相关的《合同法》规定,第227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 承揽人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任务交由第三人完成,定作人的权利有( )。  A. 可以解除合同  B. 在第三人存在不能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C. 不能解除合同,只能不接受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要求承揽人自己完成工作任务  D. 在承揽人不能按约定完成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  【依据】:第253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9. 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  A. 可以是书面的  B. 可以是口头的  C. 必须是书面的  D. 必须是经过公证的  【答案】:C  【依据】:《合同法》第270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在法条中意为必须]  10. 货运合同的货物( )。  A. 不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B. 在运输过程中毁损、灭失的,货物的所有人自己承担损失  C. 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属性或者合理的损耗减少的,承运人不负责赔偿  D. 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  【答案】:C  【依据】:《合同法》第308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所以A错  第311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B错,C对  第314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所以D错  如果满意的话,请采纳。
第41题 (2.0) 分 关于我国《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当事人遵守合同和法官解决纠纷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b、合同的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c、合同成立以前、终止以后,当事人不承担合同义务,包括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义务 d、合同的解释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选c,终止后,成立前仍会有义务 第42题 (2.0) 分 甲向乙发出购买100辆自行车的要约,要约规定每辆车的单价不得高于200元,乙回信,表示可以提供200辆自行车,但单价不得低于210元。此例中 a、甲的要约继续有效,双方仍可进行磋商 b、乙的回信构成新的要约 c、乙的回信构成承诺 d、甲乙双方合同成立 选b,改变了要约实质性内容--价格,构成新要约 第43题 (2.0) 分 甲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8月5日前交货。8月1日,甲公司通过律师搜集的证据表明,乙公司在以往的交易中多次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遂决定中止履行。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a、甲有权中止履行 b、甲应先通知乙才能中止履行 c、甲应及时将中止履行的情况通知乙 d、乙提供担保时,甲应当恢复履行 选b,属于行使抗辩权 第44题 (2.0) 分 一份买卖合同的卖方依约定应于10月将自己珍藏的一幅油画交给买方,但其9月份却将该画卖给了第三人。为此,买方决定通知其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的通知 a、发出时生效 b、送达卖方时生效 c、10月份生效 d、自合同签订时生效 选 b,问的是通知本身,那么简单的依到达主义即可。 第45题 (2.0) 分 下列选项中不受合同法调整的是 a、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b、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关系 c、自然人之间的收养合同关系 d、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选项ab为何重复了??似无答案 第46题 (2.0) 分 下列行为有效的是下列行为有效的是 a. 10岁的儿童花了10 000元购买高档手表 b、甲将从乙处借得的一幅名画出售给丙 c、5岁的儿童接受价值10万元的赠与 d、甲将一幅齐白石画的仿制品谎称真画卖与乙 选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纯获益行为是有效的 第47题 (2.0) 分 李某为13岁的女儿李立到某公司购买钢琴一台,由于逾期没有支付价款,经公司催告后仍没有支付。为此,公司决定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 a、送达李立时生效 b、送达李某时生效 c、送达李某并李立时生效 d、送达李某或李立时均生效 选b,合同相对人为李某 第48题 (2.0) 分 如果一方的订约建议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该提议为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无效合同 选c,无法构成要约的建议 第49题 (2.0) 分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戍、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戍的债务,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己、庚的债务而发生纠纷。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是 a、该协议无效 b、该协议有效 c、该协议可撤销 d、该协议效力未定 选b,该协议对内有效,但丁戊己庚公司仍可选择向丙或乙公司要求偿债,因为此协议不对债权人有约束力 第50题 (2.0) 分 要约失效的情形之一是 a、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b、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 c、要约人撤销要约 d、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受要约人 选a,此题因为单选,所以只能选a,因此只好理解为c项中,要约人的撤销可能是在特定的不可撤销环境下发生的,因此无法使要约失效;d项是不是打错字了,拒绝要约的通知应当是受要约人发出的啊?如果是“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那么理论上d项也当选。 此题问题很大啊。 答题完毕~~希望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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