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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对盖章的规定是怎样的

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最好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单位签署,可以根据其职权判断是否有权处理合同涉及的事务,如果无权,可以要求其附加授权书。 如果合同有多页,请加盖骑缝章。 所有印章需清晰。且注意单位印章名称是否与企业名称相对应。

合同法对盖章的规定是怎样的

2,合同签字盖章的规定

【法律分析】1、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否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2、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越权签订合同,一般应采取先订合同后盖章的办法,不要随便将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交代理人。3、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4、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签字盖章的规定

3,请问合同中的签字盖章

意思就是,签字必须手写。盖章的话如果是公司就盖公章,个人就按手印。实际操作中,你所说的签的字打印出来,然后再盖章也是有效的。
一个是签字和盖章一个都不能少,另外两个是二选一举例说: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在合同最后经常有“签字”“盖章”的字样,而“签字或盖章”与“签字、盖章”是有很大区别的。首先看一下“签字或盖章”,这个非常容易理解,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合同的生效,二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再来看一下“签字、盖章”的含义,这个顿号的作用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即表示签字与盖章时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请问合同中的签字盖章

4,合同签名盖章有什么要求

1、合同盖章要盖在落款处,一定要真实、可靠,签字必须的本人签字,当面签字,防止被别人代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既然盖章是合同成立的标志,那么,对受诉法院而言,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盖章是人民法院判定该合同是否已经有效成立的重要证据,一般说来,某个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加盖印章,当事人将不必另行举证证明合同已经成立,由此产生的后果便是法官将不对合同是否成立进行审理,法官将基于这一法定事实直接判定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而且,法官断定是非、分清责任也将主要依据盖有印章的合同,反之,合同未盖章,法官将要对合同是否成立展开调查。2、合同盖章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求单位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最好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其他人代表单位签署,可以根据其职权判断是否有权处理合同涉及的事务,如果无权,可以要求其附加授权书,如果合同有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所有印章需清晰。且注意单位印章名称是否与企业名称相对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5,如何区别合同中的签字盖章与 盖章

盖章就等于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签字或盖章是并列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
您好,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生效。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合同的成立要件具有法定性,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可作另外的约定。合同的成立,只需要签字或者盖章,有其一即可。但同时,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设置条件或者期限来控制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一个是签字和盖章一个都不能少,另外两个是二选一举例说: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在合同最后经常有“签字”“盖章”的字样,而“签字或盖章”与“签字、盖章”是有很大区别的。首先看一下“签字或盖章”,这个非常容易理解,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合同的生效,二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再来看一下“签字、盖章”的含义,这个顿号的作用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即表示签字与盖章时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6,劳动合同是先盖章还是先签字

劳动合同是先盖章还是先签字,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先签字或者先盖章,只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即可生效。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我国,对于签字或盖章其实都是一样的,合同其实只要签字或盖章都是生效的。在我国任何一部法律里面对于合同都是规定,签字或盖章,而没有强行要求签字-和-盖章。只是在民间甚至在官方机构里面实践做法是要求你签字-和-盖章,但如果你只是签字-或-盖章,在我国仍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文本里面,一般做法都是先让员工签字之后再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合同上应该盖有用工单位盖章和劳动者签字。劳动者千万不能在没有写具体条文上的劳动合同上签字。还有用人单位必须盖章,劳动者必须亲自签字,必须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一份。谁先盖章,谁先签字不重要。【2】《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7,劳动合同上的乙方签字或盖章这个章在法律上有什么要求 搜

这个“章”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公章。  《合同法》第32条规定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知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道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无所谓先后,只要能控制这个过程就可以了,法律上没有规定。只要在合同上注明“手动修改无效”,即使你们先盖完再寄给对方盖章,也不怕对方私自修改了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copy是相同的。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zhidao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只要能表明当事人身份的章就行。一般都是单位用章多一些,也就是公章。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的签字和盖章效力相同。
你好,并没有什么要求,只要是其合法的章就可以。
没啥要求,你自己刻个章,你自己认可就行。另外,签字也同样有效,不必非得盖章。你没看见合同上的话吗?“乙方签字或盖章”,中间是个“或”字,不是“且”字。

8,合同可不可以只签名或只盖章

合同或协议双方或多方可以自由约定合同或协议的生效条件,包括只盖章或只签字,盖章加签字,签字加授权书等等。当事方不仅可以约定签约形式作为生效条件,也可以约定某种期限或某种特别情况作为生效条件。  合同签名或盖章是否生效的情况:  1、只有单位盖章,无人代表公司签字。  因为一个单位的行政公章、合同章能够完全代表一个公司,所以一份合同或协议,有公司盖章就足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这里的印章应该是在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并经备案的印章,如果是私刻的印章,原则上不能代表公司,同时对公章的私刻人和使用人要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对被误盖或他人偷盖公章的合同,人民法院一般也是采用“认章不认人”的原则来判定合同的效力,因此,任何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监管,以免一次小的错误给自己单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2、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无单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此理解,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未盖章的合同似乎并未成立。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第50条分别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一般应当视为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代表行为有效,其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而加盖公章并非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因此,虽然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未加盖单位印章,只要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关注册登记上作了登记,对外就具有公示力,其代表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的行为理应视为单位的行为,单位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3、只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无单位盖章。  一般来说,单位的部门负责人都是由公司内部任命,不在注册登记信息中显示,因此也不具有对外公示效力,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行为不能当然代表单位。如果在必要时需要让其签字行为对第三人生效,必须有特别授权,即单位应为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其办理的事务、权限范围、权限的截止时间等并加盖单位印章,签约对方应留存该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的附件,这样其签字行为才合法有效。  4、既有单位盖章,又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这样的合同或协议签约形式有效。  5、既有单位盖章,又有部门负责人或代表人签字。这样的合同或协议签约形式有效。  6、没有单位盖章,也没有任何人签字。  实践中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双方虽然拟好了合同并相互传递认可,但都没签字或盖章,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了对方的履行,那么这个合同也理应成立并生效,只是该合同的生效其实并非基于书面合同本身,而是基于双方的履约行为而产生。  根据上述具体的签名或盖章情况,可以知道合同是否生效。
如果是个人,最好是身份证、签名、手印这三项都附上。如果是单位,盖章就可以了,保险一点要法人代表签名,如果不是法人代表签名的,最好要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名。
个人签名就可,单位盖章就可。长沙唐律师
当然可以。可以只盖章,也可以只签名

9,合同是否要签字盖章才生效

盖章就能生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据此,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订立合同。间歇性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他们不具有缔约行为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订立合同。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合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内的缔约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换言之,当事人并不必须遵守合同法中用以指导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任意性规定。强行性法律规定的标志是一般冠以“不得”、“必须”等词语,而任意性规范则用“可以”等词语表示。另外,合同不违反法律,还指合同的内容,即设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合法。如果合同内容的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无效,那么部分条款被确认无效不影响有效条款的效力。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该款规定主要体现了国家对合同自由的适度干预或者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例如,根据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之规定,当事人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后,抵押合同才生效。
一般而言,只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才成立。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首先,这是由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只有签字或盖章,才能表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承认。但是如果在合同书没有签字或盖章之前,一方当事人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相对方又接受了该义务,则双方的行为本身即证明了成立合同的愿望和真实意思表示,这时法律就应尊重客观事实,承认合同生效成立,而不拘泥于形式。否则可能使已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利益受损,有失公平。其次,这一规定也体现了《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最为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你们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没有盖章就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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