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如何正确理解法律条文

首先是,读懂条文字面意思;其次是,就条文中涉及的内容寻找相关的理论文章和法条、法规等;再次是,掌握条文的立法目的、背景,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解读。

如何正确理解法律条文

2,如果在论述题中要求分析法律条文要从哪几个角度开答呢

看是什么专业的?以刑法为例,可以先分析法条本身的含义,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分析。然后分析立法目的,主旨所在。立法的意义,实际应用。是否有不足,以及完善的建议。等方面

如果在论述题中要求分析法律条文要从哪几个角度开答呢

3,求解法条分析

交通肇事罪本身应该是叙明罪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分析中所说的空白罪状是单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来说的,因为空白罪状本身就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求解法条分析

4,法律条例分析

分太少了,前边说对部分,代位权的前提是您的债务人没向他的债务人起诉,而且您还要在判决后才可以起诉,第二个是说您不得因出票人和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间是事对抗持票人,如您买电视出五万支票商家又把支票给卖楼的,您因电视不合格看不了,但是不得以此理由不给持票人钱
1。举个案例讲,B欠A5万块钱但是无力偿还,C欠B10万块钱并且已经到期但是B并没有向C主张债权,这时A可以代B的位起诉C要求返还5万元欠款,但是相关的诉讼费和其他费用由B承担 票据法学的不好,第二条无法解答

5,法条解析 法律

判决是对当事人双方争纷的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 而裁定只适用于诉讼程序。适于裁定的范围是: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一、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1、解决的问题不同,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2、发生的阶段及频次不同,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阶段时作出,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 3、采用的形式不同,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4、上诉规定不同,一审判决可以上诉;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 二、民事判决和民事裁定1、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照法律,对审理终结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讼案件,就当事人民事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或者就确认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作出的决定,民事判决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判决书。2、民事裁定,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案件执行的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发生的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决定。民事裁定的书面形式,就是民事裁定书。 3、民事判决和民事裁定的联系,二者都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作出的决定,都具有法律上的效力。4、民事判决和民事裁定的区别,二者不同表现在:(1)解决的问题不同,而民事判决解决的则是诉讼中的实体问题;民事裁定解决诉讼中的程序问题。(2)依据不同,民事判决所依据的是实体法,民事裁定所依据的是程序法。(3)作出的阶段及频次不同,判决一般只能在案件审理终结阶段时作出,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判决;而裁定可能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
楼主你好中国大陆已知条数最多的单行法律为《刑法》,共452条。若加上司法解释,刑法则更为庞大未来民法典将会超越《刑法》条数,基数条数在1000条以上。

6,法律条款解释

举个例子你明白了.比如你欠我一笔钱,约定2006年8月4日还,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两年,那么如果你不还,我应当在2008年8月4日前起诉你,否则就过时效了,法院会以过时效为由判我败诉.但是,如果我在2007年8月4日向你发了一个催款函,上面说你欠我钱,请你快还,那么就是我向你提出了还款要求,这时,诉讼时效就中断了,重新开始计算,即从2007年8月4日起再算两年,我可以到2009年8月4日前再起诉你.明白了么?
法律解释是很必要的,任何一个国家不可能只有法律条文而没有法律解释。 法律不是神定制的,它不可能没有漏洞,不可能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不可能具有预知一切社会发展问题的功能。 当法律不足以调整应该调整的法律关系时,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 当随着社会的发展,必然出现一些新的法律问题,但是以前的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规定,这是法律解释可以弥补这一缺陷。我打个比方,盗窃罪是指盗窃他人财物,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网游,出现了装备,有的装备值人民币上万元,有一天,某玩家的装备被网管偷偷转移走了,卖了一万多元,那么,该网管是否构成盗窃罪呢?关键是虚拟的装备是不是法律上的“财物”。以制定法律时来看,财物是指有形的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物品,此时“装备”不被认定为财物。到了现在,这就需要法律解释加以调整,它具有补充法律条文不足的功能,毕竟法律可能是几十年前的例如我国的民诉法、刑诉法,法律解释是与时俱进的。 我的理解,法律条文是在整个法律系统中是框架式的,而法律解释则是枝叶式的填充、细化。二者是不可分离的。这是我对法律解释的看法。打了这么多字,希望对你有帮助。
2楼和三楼的朋友都回答得很好。特别是3楼的,举例说明,使得问题通俗易懂。我说的是: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有三个: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3、当事人中的一方就另外一方提出的要求做出回应,同意履行相应的义务;其次是:三面三点中的任何一点都可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也就是说以前的不算了,到此为止,后面的再说),并开始新的诉讼时效计算。具体的就请结合三楼的举例,在仔细体会一下哈!
条款讲了两个问题,即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和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问题。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有: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在效力上,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在诉讼时效内发生以上事由,那么诉讼时效再重新计算。比如说,甲欠乙1万元,诉讼时效两年,在诉讼时效其算后第六个月,乙向甲要求还钱,则从此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仍然为两年。

7,物权法的法条分析

物权是对公民私权的一种告诉法律保护
(一)实质意义上物权法的合宪性   1、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   与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的民法一样,物权法也有形式意义和实质意义之分。前者专指系统编纂的物权法,即民法典物权编;后者则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物权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物权法》,还包括其他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的物权法律规范。鉴于我国的分编通过立法计划,即使《物权法》颁布,我国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还包括《民法通则》和《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物权法对宪法上基本原则的贯彻,也是通过实质意义上的物权法具有的合宪性来实现的。   2、未来《物权法》颁布后《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的效力问题   《物权法》属于民法基本法律,预计将由全国人大通过。显然,《物权法》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后法,同等位阶的后法对先法规定的内容若作出了不同规定,依据后法的规定。后法没有作出不同规定,先法没有被废除的条文,继续有效。可以很明确的说,《民法通则》在我国民法立法进程中,将长期的继续扮演“民事基本法”的角色。为保证法律规范的延续性和权威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起草计划,采取分编通过的方式,必然涉及到新颁布的《物权法》以及此后列入立法规划的《侵权法》、《人格权法》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具体适用问题。可以非常确定的说,《物权法》既不会完全替代作为财产保护基本条文的《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节,立法机关也没有任何理由和可能性宣布该部分内容失效,因此《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将继续有效,其效力范围将作用于整个民事财产权法领域。   3、实质意义上物权法的合宪性   “违宪说”也注意到了“《民法通则》明明还规定着社会主义的公共(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却忽视了《民法通则》与未来《物权法》作为实质意义上物权法组成部分的重大、基本法理常识,藉此推导出“《草案》废除该条规定,既是同《民法通则》的基本精神和规定不一致的,违背立法的连续性原则的,同时也是违宪的行为”的荒谬结论。反之,如果每一部法律都必须照抄所有与之相关的宪法条文,那么在中国上万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还有几部不违宪?物权法的制定过程中,由于我国立法机关的特别民事立法安排,正是通过《民法通则》的长期存在,对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条款进行了全面的落实。忽视《民法通则》的存在状态及其与未来《物权法》的关系,不顾物权法草案拟通过详细严密的规则具体落实宪法规范的事实,而以草案没有机械地重复宪法的某一条款为由即认为其违宪的观点,似乎显得有些荒谬和幼稚. (二) 物权保护方法上的合宪性:   从民法学的权利保护角度讲,《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一个权利保护命题。民法上的权利保护请求权包括原生请求权和次生请求权[45],规定于历稿《物权法(草案)》第三章“物权的保护”的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原生请求权,相应的次生请求权是侵权法上对物权保护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和侵权禁令请求权。我认为,《物权法(草案)》是否符合《宪法》的十二条的问题是物权保护方法上的合宪性问题。尽管这种分析已经超越了“违宪说”的视野和指责范围,但考虑到这正好也是民法学界内部始终在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在这里是尽到民法学的解释义务,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

文章TAG:法律条文分析法律  条文  分析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