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虚够合同算不算诈骗罪,用虚假身份签订借款协议属于合同诈骗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07 14:25:03
本文目录一览
1,用虚假身份签订借款协议属于合同诈骗吗
2,虚报合同金额但事后主动赔偿属不属于诈骗罪
3,说的与合同上不符算诈骗罪
不算。你这是在签定合同之前和签定合同时说法不一致,不算诈骗。 1. 诈骗罪是刑法上的概念,你这只是民事上的行为,还不能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如果他这种欺骗行为对你造成了实际的损失,那么他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1、不属于诈骗;属于经济纠纷;2、为他请一位律师即可。
4,是否属于合同诈骗以及判刑
如果有证据是他和他的邻居一起去基金会贷款,那就不是合同诈骗。 但我觉得你的朋友要破费了,时下公安的奖金如何而来?!属于一般的借贷关系,是民事纠纷,只要偿还了欠款就没事了,否则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合同诈骗得是以不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了欺诈手段,你的情况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诈骗罪。按你所说属于合同诈骗 刑期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金额大约15万)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假合同、假抵押。按你的描述,抵押时你朋友和邻居一起去办理的抵押,似乎不是采用虚假的材料或盗用的资料进行抵押。所以,似乎不应当作为合同诈骗。现在这个问题很难说,有很多地方的公安会以合同诈骗的名义插手经济纠纷,在具体划分上我国法律的区分也尚不明确,照你说的情况,很可能是当地公安插手经济纠纷的情况,一般你只要还了钱就放人。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既然你说对方属合同诈骗,那么对方就不可能存在无履行能力的问题(诈骗者即使有履行能力也不会履约的),也不可能存在对方后来又确实履行了合同的问题,如果是这样,那么对方就不是合同诈骗,而是正常履约了. 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同,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是指经济主体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因签约、履约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而合同诈骗则纯粹是把合同当做诈骗的一种手段。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合同诈骗与普通的经济合同纠纷往往很难区分,这主要是由于诈骗者采取了经济合同的伪装形式而使其主观意图难以把握。
5,合同是假的但所有内容都履行了算不算诈骗
合同作假甲乙方都认可第三方要受损吧,是违规吧,起码都不诚信用假的房屋购房合同,涉嫌诈骗。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本罪侵犯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6,对方行为属不属于合同诈骗啊
是否属于犯罪行为应当综合界定。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应当是以占有财物为目的,也就是说其开始签订合同就是为了骗你的钱财。但如果其在签订合同时本身就是一个为了做生意的心态,那么即使其后来违约,其承包的标的并不存在,也应当不是刑法可以评价的。综合来看,我个人认为其不属于诈骗罪或者合同诈骗罪,应当是一个普通民事行为,哪怕其后来违约,也应当是一个普通的违约行为。按实际情况,若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就属于合同诈骗。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 需要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对方时候有补签协议 说明想要和你做成这笔生意 则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不明 所以不是刑法上的合同诈骗民法上如果签订合同时采用隐瞒事实真相的做法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的 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撤销合同,对方承担你签订合同时受到的损失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若果对方明确表示“后来过两个月之后才存在”那就不属于合同诈骗诈骗不到二万元,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诈骗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7,这个算是合同诈骗吗
1、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2、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你朋友构成犯罪。并且数额特别巨大。有可能是最严重的,估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积极退还资金的,应当是弥补对方损失,挽回社会影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4、如果双方解除合同时,把30万还给对方,应当是民事纠纷。事实上合同已经解除,30万没有归还,能说明是民事吗,是平等的的财产关系吗,有证据的话,尽快通过律师提交,否则,检察院批捕了,就不能弥补了,注定坐牢了。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此外,承租人在经出租人同意后,还可以在其承租的期限内,将承租的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法律咨询:租房快到期了,我提前一个月给房东打招呼了,他好像不愿意推给押金?如果不退押金,我可以报警吗?说是合同诈骗?如果他说一些狠话,我可不可以报警说房东人身威胁?华律网律师解答:你可以起诉,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报警不能直接处理民事纠纷。相关法律知识:押金返还请求权何时发生当合同关系终止,且无合同债务不履行情形的,出押人得请求退还押金。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押人不得请求返还押金。另外,对于超过法定限额的押金余额,无论何时,出押人有返还请求权,或者通知受押人予以抵充。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对押金优先受偿后的余额,出押人仍有返还请求权。当事人之间关于没收押金的任何约定,都是无效的。你的朋友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没有虚构事实和诈骗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签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一)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有效的担保,采取下列欺骗手段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并造成较大损失的不用担心; (三)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使用明知不能兑现的票据或者其他结算凭证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5.隐瞒真相、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数额较大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 [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1.12.16 法发〔1996〕32号) 二、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而且已经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转染协议,你朋友的行为依法不能构成合同咋骗罪、预付款或者定金,使用明知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抵押物、物的。 (二)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拒不返还的、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这属于民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问题作以下规定。 因此.使用伪造、变造或者无效的单据、介绍信、印章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的; 4.隐瞒真相,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 规定之罪的; (二)以伪造、变造、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 (四)使用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虚构主体; 2.冒用他人名义,按照你所陈述的事实,对单位判处罚金、履行合同过程中; (六)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诈骗数额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 数额认定,合同标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债权文书等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 6.使用其他欺骗手段使对方交付款、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预付款或者定金,致使上述款物无法 返还的; (五)隐匿合同货物、货款。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匿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文章TAG:
两个人虚够合同算不算诈骗罪两个 两个人 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