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可以终止合同吗,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期间期间可以终止合同吗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3-25 02: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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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与单位签订合同期间期间可以终止合同吗
2,请问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提出合同终止
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给予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可以要求2个月的补偿金
3,承包合同期内政府有权终止合同合法吗
在这期间,您的户口是否迁出,承包的土地是否有流转? 我在HI里给你留言了,回答了您的补充提问。在这里再简单说一下。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况外,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土地。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4,在合约期内能解除合约吗
在合约期间是需要遵循合约签订的约定,所以是无法提前取消/解除合约期的,合约到期自动失效。联通公司合约期内返还话费,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办理合约的手机卡要和合约机在一起正常使用。每月联通公司系统会自动进行比对,如果发现机卡不匹配的问题,确实会不返还话费。在你确认你没有机卡分离使用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0010反映话费返还的问题。如果你确实是因为个人使用原因造成话费不返还,是不能够解除合约的。
5,用人单位在在合同期限内解雇员工问 合同终止了吗
合同期满的属于终止合同,合同期未满的属于解除合同。终止是自然的,解除是由一方提出的。今天心情好,特别有灵感,尤其是法律方面的灵感,所以斗胆回答一下你的问题。 个人认为,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工厂在你说的情况下裁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理由如下: 1、合同到期后员工仍然在工作,厂房就应当在一个月内续签合同,厂房没有按时续签合同,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既然劳动关系实际上仍然存在,工厂要裁员,就要按规定按员工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所以你需要找出合同终止后你仍在工厂工作的证据,未雨绸缪!在工厂裁员且不依法给予你补偿的情况下,速度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免工厂倒闭后果堪虞! 具体你可以参考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等等。
6,集体合同期内一般劳动合同到期能够终止一般劳动合同吗
在集体合同期内,一般劳动合同到期,应该按一般劳动合同(普通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 两种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按照合法程序推举的代表。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企业和劳动者个人。 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3、功能不同: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为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设定具体标准,并作为单个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指导原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工会代表全体职工签订的集体合同,是从全体职工利益出发、以整体利益为标准、对所有职工具有约束力的劳动合同。而你张叔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以劳动者个人为标准、仅涉及到职工个人利益的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是集体合同的补充,因此,集体合同的签订并不影响一般劳动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因此该公司有权不再与老张续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的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是各个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工会代表全体职工签订的,而一般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是集体合同的补充,两者不可互相替代。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本单位是否需要签订集体合同,但是必须要与职工签订一般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相应标准。《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各项标准不但不能低于本单位的集体合同中的相应标准,而且还不能低于本企业所在地区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和行业性集体合同中的相关标准。集体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的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是各个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工会代表全体职工签订的,而一般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是集体合同的补充,两者不可互相替代。用人单位可以决定本单位是否需要签订集体合同,但是必须要与职工签订一般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中的相应标准。《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各项标准不但不能低于本单位的集体合同中的相应标准,而且还不能低于本企业所在地区的区域性集体合同和行业性集体合同中的相关标准。
7,合同期内单方终止合同违法吗
一、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3条规定)。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发 (1996)28号司法解释问题的批复规定而不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定地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三条规定即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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