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诈骗类犯罪的成立,其首要条件是要求行为人必须要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所谓的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具体到合同诈骗犯罪中,笔者认为:是指在合同中并没有实质性的交易内容,或者虽有形式上的交易内容但实质上双方的交易并没有形成我国现行法律或者市场交易规则所能容忍的对价而取得他人的财物。用民间粗俗的言语表达,就是空手套白狼。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

2,合同欺诈的认定

合同欺诈的认定条件如下: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二、行为人客观上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从而订立合同。三、行为人因欺诈成就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不可实现的利益。对于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欺诈的认定

3,合同诈骗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在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为合同诈骗。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怎么认定

4,如何判定为欺诈合同

有以下行为的可以判定为欺诈合同: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6、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过程中。7、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要约或承诺表示的意思是虚假的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就虚假信息予以更正。8、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9、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10、行为人因欺诈成就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不可实现的利益。通俗来说,合同欺诈就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故意采用欺骗的方法,如故意陈述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使对方当事人陷于认识上的错误,从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识而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5,合同诈骗罪中实际履行行为如何认定

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分别不同情况加以认定: (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2)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3)有部分履约能力,同时亦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即使最后合同未能完全履行或完全未履行,一般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的履约行为本意不在承担合同义务而在于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合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4)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但事后经过各种努力具备了履约能力,并且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则无论合同最后是否得以完全履行,均只构成民事欺诈; (5)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之后仍无此种能力而依然蒙蔽对方,占有对方财物的,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6)有部分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

6,请问合同诈骗怎么界定为什么老是往经济纠纷上靠啊

在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时候,关键在于正确地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之间的界限。一般认为,两者的区分主要在于以下五个方面:(1)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采取欺骗手段是合同诈骗罪的前提,如果没有采取欺骗手段,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的,应属于合同纠纷而非合同诈骗。(2)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签订合同的目的在于履行合同,合同诈骗则是通过签订合同骗取财物而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因此,是否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对于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具有一定的意义。(3)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本有履行合同能力但并不想实际履行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因而对于认定合同诈骗罪具有一定的意义。(4)如何处置合同标的物。行为人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合同标的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积极履行合同,而是将合同标的物任意挥霍,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甚至携款潜逃,则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5)违约后是否具有承担责任的表现。一般来说,具有履行合同诚意的人,在发现自己违约或者经对方提出自己违约时,往往不会逃避承担责任,并且有一定的承担责任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在合同不能履行以后,往往会想方设法逃避承担责任,使对方无法挽回遭受的损失。应当指出,上述五个方面应当综合考察,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地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 依照上述理论,对方应该是携款逃跑,构成合同诈骗罪

7,求问如何认定合同欺诈行为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合同欺诈是指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之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显然,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两重性:一方面,表面上行为人的行为是合法的,因为其订立、成立、履行合同的程序是合法的;另一方面,本质上行为人的行为是非法的,因为其行为破坏了合同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合同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五方面:第一,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在要约或承诺的过程中,要约邀请中的故意则不属于合同欺诈行为。第二,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表达的意思是虚假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对虚假信息予以更正。第三,合同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第四,合同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第五,行为人因欺诈订立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行为就不能实现的利益。□新疆玛纳斯县工商局申克新 严维正

8,法院如何判定合同欺诈

这要看对方是律师是怎么误导你的,合同的签订应该基于双方真诚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就失去了合法的依据.这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对方是不是也答应了你什么条件,作为交换你才答应拆迁费给人家的等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依照上述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订立无效;第五十三条规定免责条款无效;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所谓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而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在未被撤消以前仍然有效。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但撤销权人是否行使撤销权,则应由权利人自由决定。法律允许当事人在撤销与变更、是否撤销问题上自行选择和自主决定。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可以采取不告不理他态度,对当事人的自行处分行为不实行干预。只有依照上述规定进行判定合同订立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9,欺诈行为应该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  (I)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 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的故意包括两方面:一是陈述虚伪事实的故意;二是诱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  实际生活中,陈述错误事实并不少见,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行为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此时就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第二类是行为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认为陈述的错误事实是真实的,即他主观上并没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此时不构成欺诈的主观要件。但是如何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陈述错误事实的故意,却非易事。这主要从行为人的行为动机、知识经验以及其所处的客观环境去认定。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构成欺诈行为的两个方面。故意陈述错误事实的行为,例如将假冒伪劣商品说成质优价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向他方告知真实情况面故意不告知。沉默是否构成欺诈呢?大部分国家的法律规定,当行为人有义务说明真实情况而不说明、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我国法律对沉默是否构成欺诈的规定与上述规定相似,例如(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销售者在出售某种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的产品,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或用户作出说明,否则销售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表明在负有说明义务时保持沉默即构成欺诈。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说明义务的,也不能保持沉默。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易言之,如果被欺诈人订立合同,那么必须是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与合同内容有密切关系,并且被欺诈人因欺诈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对合同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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