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签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房未签合同,双方就没有形成买卖关系,因此是无效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未签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客户A购房但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有A的债权人B拿其协

不可以过户A未签署购房合同,因此仅能证明A有购房意向,并不代表A己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更何况A仅支付首付款,余款未付。A既然尚未取得房屋产权,何谈过户?即使法院介入,最多也只是退还A的首付款及订金而己。
应该不是吧。

客户A购房但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有A的债权人B拿其协

3,二手房交易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打了订金现在卖方反悔打官司能

二手房交易,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打了订金,现在卖方反悔,打官司不能赢,就是有合同也不会赢,一般合同订的也是买家如果不买,不退订金,如果卖方不卖,双倍退还订金。
1、盯住中介,收钱要办事,否则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现房主损失。 2、报警,强占他人住宅。 3、起诉,加中介为第二被告,强占期间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你现在可以去酒店租房住,等候法院判决,一定能够把你的全部损失补回。

二手房交易没有签订买卖合同打了订金现在卖方反悔打官司能

4,未签书面合同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有效。但对方否认时,本方有举证责任,如果是口头协议的,本方很难提供证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房屋买卖这种重要事项,应当采取书面协议的方式,口头协议有点开玩笑了。法条链接:《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没有效期的,三楼说的很对.是长期有效. 更正下我楼上.产权证办理完一样有用.合同里的条款同样具体法律效力. 像对于,车位,会所,屋顶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小区更名权.等等,同样生效.哪怕办完产权证,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仍需保留的. 提醒楼主好好保管!

5,房屋买卖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收据现在房子不卖了对方要求双倍

0、这个收据实际形成了买卖合同,虽然他的名字是收据,但内容充分,应该定为合同。1、这涉及到一个表见代理问题,什么是表见代理,即对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限。这里是你关系密切的父亲帮你签的字,一般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虽然你没有出具委托证明。2、再者,即便你坚持不承认你父亲的签字效力,说你父亲是无权处分。这是一回事,但并不妨碍你父亲签字收据的合同效力。即,你不承担违约金,你父亲就要承担。3、中介合法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效力。中介无资质,要受到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他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效。打个比方,生育第四胎违法,但不意味所生小孩无民权。4、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是要返还双倍的。但这并不排斥你与对方再协商。
难道你想做个个小人吗?你收了定金钱,还想再卖给第二家,太恶心了。做人要讲信义的,否则和小人无异。定金收下后收据上签上你的名字,协议就达成了,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双倍赔偿。 即时对方没有付给你钱,只要对方拿着的定金收据,在法律上就是表明双方的协议已经生效了。你签收定金表明你已经收到了钱,无需任何人的签字认可的。你自己都已经承认收了定金了,难道还需要别人认可吗?

6,签订房屋居间合同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主欲毁约算违约吗

没买卖合同,你们之间不达成任何约定 ,怎么算违约
这个事情是中介给你办的吧,既然你是从中介买的房子,那官司应该由中介来打,既然签了合同,中介也说什么手续都有,那你要提出赔偿,房主在别处通过另一个中介卖房子了,在没有和你所使用的中介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就是欺诈,他肯定是又卖高价了,房主既然认为该中介不合法,为什么没有提前考察好,即使是失误了,那也要解除合同后才能与第三方交易,明显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如果就像中介所说的他们是正经公司什么手续都有的话,这样的事情,中介一定会起诉房主,除非真是黑中介。在中介是合法的同时,你应该去索要赔偿金,那是你应该拿的。
如果由于房主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您的陈述,想让是房主违约,按照规定应当承担双倍赔偿定金的责任。
算房主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在二手房的交易中,房屋居间合同是由买卖中介三方签定的,这个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由房管局监制,实际中主要用于房管局过户和地税局申报税收方便管理。通常情况下: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你好!如果由于房主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您的陈述,想让是房主违约,按照规定应当承担双倍赔偿定金的责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这算房主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在二手房的交易中,房屋居间合同是由买卖中介三方签定的,这个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由房管局监制,实际中主要用于房管局过户和地税局申报税收方便管理。通常情况下: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且不限于各项代办服务费、税费、诉讼费、律师费等)。

7,房产转让 没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办

秦律师:我经熟人介绍购买了别人的一套住房,双方就价格、办理产权登记等事项达成协议后,我就交付了全部价款。由于有熟人在场,当时也就没有签订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只是交付房款时由对方打了张收条,写明收取购房款多少元,出卖人还将该房屋交付给了我。不久,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我去找对方办理产权登记。可对方却不愿意了,说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因此不能履行,但愿意退还我的购房款,而要我交还其房屋钥匙。请问,我是否可要求出卖人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周女士周女士:《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合同应当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虽然你们的房屋转让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你已经向出卖人支付了购房款,出卖人也向你交付了房屋,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都接受,因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你依法可要求出卖人协助你依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秦希燕更多热点关注:新年首周全国二手房成交走低 房价惯性上扬高速路资产拟打包 今年力争新开工9条高速路长沙二套房首付四成 二套房贷利率最低七一折住建部公布今年任务:将遏制房价过高过快上涨
李先生问:不久前我通过房产经纪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居间协议:向上家购买一套期房,约定协议签订当日由我先向上家支付房屋总价的15%作为定金,十日内我再向上家支付25%的房款后,上家即将房屋交付我入住,其余60%的房款待贷款银行放款后支付。在我向上家支付第二笔25%房款时,上家便拒绝接受。现我收到上家的律师函,称我与上家签订的仅仅是一份居间协议,并不是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故双方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因此退还我所交的房款,并解除预定协议。请问在我还没有与上家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我可否起诉上家要求房屋过户?律师观点能否要求上家继续履行买卖合同,交付合同标的房产,取决于上下家之间是否存在真实合法的房产买卖关系。无论你与上家签订的协议名称如何,只要具备买卖合同的内容,它就是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就存在房屋买卖的法律关系。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你所签的这份协议对房屋交付及房款的支付以及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约定,只要这份合同具备双方当时人的真实签章,这就是一份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但能否起诉要求法院强制过户,关键还在于上家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基于该合同标的房屋为期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无法进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你在房屋仍处于期房阶段就起诉要求过户是不恰当的,法院也不会支持你这个无法履行的请求。因此,本律师建议你至少在开发商办出大产证再进入诉讼,以确保将来可以执行。另外,如果你急于装修入住,在开发商已经交房的前提下,你也可以立即起诉要求上家继续履行合同,先将房屋交付你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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