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真实案例

有名合同只是合同法里列举的十几个类型而已。可以看看合同法条文,要举例子那实在太多了。
你好,有名合同的案例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等,无名合同的案例包括美容合同纠纷等,你在百度上搜索就可以了,比如搜索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真实案例

2,谁能跟我举例说名一个无效合同是怎么解决的

  一、原合同法制度确认三种常规案件无效的质疑。   非法人组织机构对外缔约的案件、超范围经营的案件、未经房屋登记机关核准的财产租赁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被确认为无效。上述三种案件无效认定后,在理论界引起学者的反对,认为无效合同的范围应作严格限定。上述三种案件属常规案件,在经济合同案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讨论已是当务之急。

谁能跟我举例说名一个无效合同是怎么解决的

3,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无效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一、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善意取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效。第二情况,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4,什么是无因性能顺便在举个简单的例子说明下吗谢谢

所谓无因性,是指一个法律事实的有效性不受导致它发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响.例如,A和B通过一个合同决定将A的不动产转移给B.经过登记后物权转移既有效.即使后来发现AB间的合同(就是导致转移发生的原因)为无效,也不改变B所有该不动产的结果.这就是所谓物权变动的无因性.
滞纳金是指因义务人为能按期如约履行义务而对其施行的一种经济惩罚。滞纳金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国家法律规定。目前,常见的滞纳金主要有:电话费、煤气水电等公用事业、税务、信用卡等的延期缴费。滞纳金的比例要比银行利息高得多,但一般为千分之1到3/日。在收取滞纳金时,收取单位必须明确告知。

5,无效合同与效力未定合同的讨论提纲

先把二者的定义说出来,然后在、再谈一下二者概念上的区别,然后具体案例分析(尽量举一些生活中常见的例子)效力待定的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 其现实意义为:从鼓励交易、保证交易安全的原则出发,对于一些合同不能随便宣布无效,而应当注意保护善意相对人的权利和被代理人的追认权,采取补救的办法,尽量使其成就生效的条件。 效力未定合同案例 一个14岁的孩子拿了4000元去买了台电脑 无效合同案例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已婚男甲与一未婚女乙订立一合同:只要乙愿意与甲婚外同居两年,即甲付给乙20万元人民币。乙与甲同居两年后,甲不付钱给乙,乙起诉甲违约

6,请举例什么是无偿合同

1好意施惠就是无偿合同。一般好意施惠价值较低,并当场履行。例,发放救灾物资。2不履行普通的无偿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但,3、4列举情况例外。3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4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因取得权利(包括利益)须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7,有哪些无名合同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即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  无名合同概述  (一)无名合同的概念及种类  1.概念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合同。  2.种类  在当前,无名合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合同:  (1)我国其他有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的合同。这方面的法律既有综合性的法律,也有某类合同的单行法律。例如,《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合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合同(协议),《担保法》规定的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等等。  (2)虽实际存在,但尚待法律来规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已经存在,并在各自适用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但由于条件还不成熟或者其他原因,目前并没有对其立法。如借用合同、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典当合同、邮电合同、出版合同、演出合同、港口作业合同、悬赏合同、联营合同、培训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期货交易合同、旅游合同、服务合同等,这些合同都需要将来制定法律加以规定。上述合同中,有的已经列入国家立法规划。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合同中有的没有必要制定的专门的法律,可以在有关法律中加以规定。  (二)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合同法》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无名合同应当适用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  1.《合同法》有关规定  即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参照适用分则最相类似的规定。《合同法》作为统一的合同法,是调整各类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当然适用于各类合同。因此,《合同法》分则规定之外的合同,应当适用该法总则的规定。同时,无名合同按其性质可以参照适用分则最相类似的合同的规定。例如,借用合同在适用总则的同时,由于与租赁合同最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无偿的(借用)、一个是有偿的(租赁)等,所以,可以参照适用分则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借用金钱的,应参照适用借贷合同的规定)。再如,土地使用权转让(仅指狭义的出售或者买卖)合同可以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或者出租合同可以参照适用租赁合同的规定。还如,邮电合同可以参照适用运输合同中货物运输合同的有关规定,港口作业合同、培训合同可以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理发、照相等完成一定工作成果的服务行业的合同可以参照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2.《合同法》之外有关可以适用于合同并对合同另有规定的法律  就无名合同而言,这些法律既包括有关合同的单行法律(如正在制定的《劳动合同法》等),也包括主要或者兼顾对某类合同进行规定的综合性法律,如主要规定合伙合同的《合伙企业法》等。

文章TAG:无因合同举例合同  举例  有名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