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人死了债权债务怎么办合作公司有承担责任吗

法人不会死,死的是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死了,依法变更法人代表就行,和债权债务无关
有限公司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债权债务。

公司法人死了债权债务怎么办合作公司有承担责任吗

2,欠债的死了以后他的家属赖皮赖账怎么办说欠条上写的是他一个人

按法律来说,谁欠的钱谁还,不能父债子还,因此父亲的债务不能由儿子偿还,但是,其父亲过世后,应该有遗产,也就是,应该有其父亲的遗产来偿还,遗产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才能继承,所以你要收集其父亲,死后留下有哪些遗产被儿子继承,你过后补签过一个欠条,如果写明是儿子欠你的,直接起诉其儿子就是了,至于欠条没有你的名字,你自己写上去就是了。没啥关系。希望帮到你
期待看到有用的回答!

欠债的死了以后他的家属赖皮赖账怎么办说欠条上写的是他一个人

3,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

2009年10月日起生效的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因此这个选择题答案选B.
B无效,可以为未成年人投保的,只有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B
B.保险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未成年人父母以外的投保人

4,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就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要求付款;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因此,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的债务;3、《担保法》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如果债务有担保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5,别人欠我的钱打的有欠条但是人死了我该怎么办

人死了还有财产的(如果没有财产那你只能自认倒霉了),如果该死者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你可以要求继承人承担该笔债务,当然继承人以其继承遗产为限来承担债务。
和他好好的谈谈,约定还钱的时间,如果还是不行的话,就真的只能诉讼了.(如果他实在是有困难的话,也应该说清楚的,实在困难,做为朋友能宽现就尽量帮帮他吧)律师的费用的话是按案情和律师各种情况中和而定的,不是向大家想的那样那么贵,当然不是说便宜,你可以打一些法律咨询的电话去咨询以下,现在各个城市都有的,专业的律师会给你更好的答复.而且你的那个朋友不是就看你不会因为2000块不会花钱打官司才会一直拖欠的吗?你认为他如果真的受到法院的传票会不会一点反映也没有呢?一般来说.这样的人,你硬他就软了,其次上了法庭也还是可以庭外和解的,你怕麻烦,我相信他也怕的.还有就是即使上庭了,你也是有利的一方,这点你的那位朋友也应该很清楚,打官司的话,他也是要请律师的,你觉得他会为了2000快花更多的钱和你打官司吗?还有就是诉讼的费用你可以要求由他承担,或者你们共同承担,(具体问一下律师)如果你的朋友还是不肯还的话,打官司也是唯一的路,不是吗?现在不都是借人钱的比较大爷么?

6,借据期限未到借款人死亡怎么办

1、借款人死亡,可以向继承人主张债权,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清偿债务,实际情况中,不一定能够立即收回欠款,关健是落实债务人。2、年息除以365就是日息,再乘以实际天数就是应该计付或收回的利息。3、法院只会对向其申请债权的债主负责;不同债主之间先看借款合同的相当细节,是否有优先偿还的条款。4、民间借贷可以考虑通货膨胀/紧缩因素,但很少有人会考虑到这方面,不过,只要你的借款合同中有约定就可以。
一、起诉(如果债务人是已婚的,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可以把配偶列为共同被告);二、公告送达;三、开庭等待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四、如果债务人有财产,法院会强制执行。当然,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或者你和法院没有掌握到确实的财产线索,会难以执行。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广东胡律师:1、借款人有给其遗产继承人留遗产的,债主是可以拿借条去找遗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还款;2、借据上说多少利息就是多少?只要不超出法律规定的4倍银行利息就行;3、遗产不够的话,那谁先去法院申请谁就先得到;4、民间借贷上的借据上面欠款是多少就是多少,不存在什么考虑通货膨胀/紧缩问题,如果说存在利息的话,那就按银行利息来。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1、是的。2、按欠条上约定的计算。3、见第一段,继承法第33条。

7,合同一方死亡合同还能履行吗

合同一方死亡,合同还能履行吗? 合同是双方依法签订的,但是如果一方在合同履行时就去世了,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办呢?是继续履行还是合同作废呢?本文就将合同一方死亡后,合同应该怎么办这方面的内容进行整理,希望能够帮到有这方面需求的大家。 一、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7种,即(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债务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一方当事人死亡,显然不属于上述(一)至(六)的情形,而当事人如果不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337623533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话,似乎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 然而,《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这条法律确定的原则,即“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合同的效力范围仅限于合同当事人之间,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承担合同上的义务。而一旦当事人死亡,显然法律是无法对死人有约束力的。按照这个逻辑来说,似乎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该自然终止,也就是说合同效力终止了。这种看似矛盾的两点正是产生前面两种观点的主要依据,也是前面两个案件法律争议发生的根本原因。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直接导致了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应当区别对待。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虽然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尽如一个比较有名的谚语所说,没有不存在例外的规则,合同相对性原则也是有例外的。当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为了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安全,衡平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多数都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规定。我国也同样如此,比如,《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关于第三人受益合同;第七十三条规定的代位权;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等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应当说,这些突破性的规定体现了我国立法从个体本位向社会本位法律思想的转变。《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财产的权属变更不应影响成立在先的租赁一样。至于说如何履行,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其次,关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这显然与我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原则有冲突。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同理,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此类合同的权利义务应该随着合同主体的死亡而自然终止。 希望能够帮到你
合同终止

文章TAG:合同人死了欠钱法律怎么办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