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嘱中写的赠与是不是遗赠

如果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赠与的人与老人没有血缘关系,就是遗赠
赠予的人必须与写遗嘱的无亲缘,血缘关系

遗嘱中写的赠与是不是遗赠

2,遗嘱和遗赠哪个效力更高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另外,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遗赠和遗嘱没有效力高低问题,只是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以及行使方式不同而已。

遗嘱和遗赠哪个效力更高

3,赠与遗嘱哪个更有效

不存在哪个更有效的问题,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一定要比较,需要将它们放置于一个具体的事件的当中。
遗赠协议优先于遗嘱。但是你所说的赠与是否是遗赠。另外赠与和遗嘱哪个在先,哪个在后还有区别。如果是房产,那么没有过户,赠与不生效并可以反悔的。而在此后又写了与赠与书相矛盾的遗嘱,因此如果遗嘱符合法定格式的话,那么老人已实际行为表明不再赠与,那么以最能代表老人的真实意愿的为准,即以这遗嘱为准。

赠与遗嘱哪个更有效

4,赠与书与遗嘱哪个有效

遗赠协议优先于遗嘱。但是你所说的赠与是否是遗赠。另外赠与和遗嘱哪个在先,哪个在后还有区别。如果是房产,那么没有过户,赠与不生效并可以反悔的。而在此后又写了与赠与书相矛盾的遗嘱,因此如果遗嘱符合法定格式的话,那么老人已实际行为表明不再赠与,那么以最能代表老人的真实意愿的为准,即以这遗嘱为准。
同样有效,但有经公证处公证的最有效
遗嘱和赠与协议不是一回事,但是两个都有效。遗嘱是你死以后才生效的;赠与是签下去就生效的。先说说你什么打算?

5,遗嘱赠与同时存在效力如何认定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本案中,遗嘱人生前又做出了赠与公证,视为该遗嘱在生效前已被其撤销。已撤销的遗嘱本就是无效的,原告在遗嘱人撤销遗嘱后仍以遗嘱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及该遗嘱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确认遗嘱无效,于法无据,因此没有获得法院支持。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不同遗嘱间的效力冲突解决原则: 1、公证遗嘱优先于非公证遗嘱。 2、数份非公证遗嘱都有效,内容相冲突的,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 3、遗嘱人生前行为与遗嘱内容想抵触的,推定遗嘱被变更或被撤销。

6,遗嘱与赠与的区别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是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二者有一定的区别:(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费用是不要的。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根据《赠与公证细则》及《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1、赠与人可以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遗嘱人和遗赠人只可为公民,且遗嘱人范畴包含并大于遗赠人范畴。 2、赠与人可以为在常规生活或常规运营中实施赠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遗嘱人和遗赠人仅可为在生前最后一次实施赠送或叮嘱的公民。 3、赠与人为依法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遗嘱人和遗赠人则为对其死后的财产进行处分或对其死后的其他事务进行安排的公民,其中,遗赠人仅指对其死后的财产进行处分的公民。
遗嘱是死前对自己财产等的分配及处理。赠与随时都可以发生。这两个似乎没有那么难区别。
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生效赠与是实践合同,将物交付他人之后就生效
你好, 遗嘱和赠与的最根本的区别在于: 遗嘱:指定将来发生; 赠与:已经发生。 已经发生的赠与行为不可逆转。

7,遗嘱与遗赠协议的效力有什么区别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1、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2、在权利的存废上,法律对遗赠和遗嘱继承采取了不同的态度。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权利的两个月内,如果保持沉默的话,视为放弃权利;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保持沉默,是保持其权利、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遗嘱与遗赠协议的效力有什么区别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果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遗赠的财产发生灭失,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对同一份遗嘱来说,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嘱继承,要么在遗嘱中确定遗赠。如果在遗嘱中,既确定遗嘱继承,又确定遗赠,则立遗嘱人会对自己的数项财产进行分配,作不同安排。当然,立遗嘱人也可能对同一财产作安排,让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有。遗嘱继承和遗赠因为都反映遗嘱人单方的意思,因此不存在谁优于谁的问题。
遗赠实际上是遗嘱继承的从属部分,是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但遗赠又不同于遗嘱继承,其主要区别如下: (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限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即只能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这些人的一部或全部;而受遗赠人的范围则比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广,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任何人。 (2)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受遗赠人与遗赠人两者的关系不同。遗嘱继承人与被继承人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直接从被继承人处继承遗产的;而受遗赠人与遗赠人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根据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从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处取得所遗赠的财产。 (3)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标的不同。遗嘱继承权的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的一定财产权利的财产义务的统一体。遗嘱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必须同时继承。如果遗产中有债务,遗嘱继承人必须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受遗赠权的标的,同仅仅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如果遗赠人有未清税款和债务的,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应当在清偿税款和债务之后,从剩余遗产中交付遗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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