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随义务典型例子,合同合同的附随义务可诉讼吗举例说明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04 0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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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合同的附随义务可诉讼吗举例说明
首先 合同附属协议跟合同一样起到法律作用
前提是你的合同必须是合法的合同(是指有效合同)
如果合同无效 但是内容还是受保护的 毕竟 双方有签字认可
但是里面的东西就难说了
这种东西 法官的主观动向起决定作用的
想办法打动法官吧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
3,什么是基本义务什么是附随义务请顺便举个例子谢
基本义务是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所产生的给付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广义的附随义务是于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发生的,当事人依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为合同履行中依诚信原则产生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比如说买卖合同,基本义务是交货,附随义务是通知对方到什么地方提货。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4,什么是附随义务
是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守信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协力、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是指权利人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权利人主张债权时,应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据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债的关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为使债权能够圆满实现,和保护债权人其他权益,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除给付义务外,尚应履行其他行为的义务。
5,邀朋友到自家喝酒朋友的附随义务
无酒不成席,在中国请客、聚餐时喝酒不仅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文化,然而近年来的酒后事故频发,给社会和家庭都迼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损失,因此喝酒出事后由谁承担责任也成为人们观注的焦点问题。笔者总结认为,有六种行为人要对酒后发生的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一种是强迫性劝酒的人,如故意灌酒,刺激性劝酒,这种人要对被劝饮酒者发生的任何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种是明知饮酒者不能喝酒或身体不适仍劝其饮酒的人,这种人要对对方因饮酒诱发的疾病以及酒后驾车肇事等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种是共同饮酒后任酒友驾车离开的人,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同饮者不仅要对共同饮酒的伙伴承担责任,还要对因事故受害的相对方承量相应的责任。第四种是共同饮酒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人,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因此出事的共同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种是明知驾车人饮酒而唆使其酒后驾车的人,这种人不但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驾车人醉酒仍唆使其驾车的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可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种是酒局的组织者要承担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否则出事后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酒是好酒,宴是好宴,但喝酒有风险,劝酒须谨慎,仅以此文给大家提个醒,适度适当饮酒,避免引官司上身。
6,附随义务是什么附随义务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合同附随义务的特征1、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然而附随义务主要存在于判例学说之中,其法律效力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它衍生和附随于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容易被轻慢。2、附随义务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与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相比,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的运行,根据合同目的和维护合同当事人利益的需要而逐步确定的。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法的价值的含义:简单的说,法的价值是指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有那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现状、属性、和作用。包括秩序、自由、正义、效率等。附随义务是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体现法的秩序价值,即法的安定性,要求当事人双方主动地遵守约定和法律规定。当然也体现一个正义的价值,保障双方的权利,体现了公平。
7,案例顾客乙进联华超市甲购物进去之前在超市的寄物柜存包购物
1:乙和甲乃买卖合同关系,存包是一项副随义务.合同中有多种义务行中的义务.违反其中任一项,都有对应的违约责任.我就不展开了.3:店堂告示嘛,就可以理解为格式条款,合同法及消法中都有规定,格式条款方免除自方义务,排出对方权利的规定一律无效.4:如果是收费的肯定有合同关系,存车的肯定要赔.免费的情况可以参照保管合同里的规定,一般过失不用赔,故意和重大过失才赔.看看合同法里保管合同的法条有规定.2;有点复杂;a还是一个副随义务的问题,就是安保义务 b是个先合同义务问题,既缔约过失责任,顾客 有理由相信超市里没有小偷,而实际上又有,且是发生在选商品的阶段,既合同订立期间,合同成立前,造成了顾客的信耐利益损失. c他就是上厕所的话就没什么关系,呵呵,如果有什么损失就有关系了.我觉得单纯上厕所存包丢失的话就是个单纯的无尝保管合同,超市只有在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况才承担责任了.呵呵,看了你的补充,能理解副随义务的一般都是科班出生的~嘿嘿~就是这个意思1、借用关系。2、乙可以以设施安全保障不力为由诉甲超市侵权责任。 同上。3、店堂告示。作用时起到提醒、注意的作用。不能,但是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4、保管合同必须由双方的合意,不能一概论之,关于侵权责任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宁波世纪联华超市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138号(通途路叉口)电话:(0574)877912661、甲乙之间构成的关系是保管合同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的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2、A:如果甲已经取包出来,那么甲乙之间的保管合同关系已经解除,无法律上的责任了。发现遭窃,得证明是使保管期间遭窃的,否则不承担责任。如果是保管期间遭窃,则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不论购物与否,甲乙之间就存包都构成保管合同关系。如果购买了商品,他们之间还有一个买卖关系存在,但与保管合同无关。C:答案和B一样。3、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所以如果声明了,甲没有告知,则乙一般物品赔偿按照。4、扩展到银行和商场一样。但是小区就不同了,如果有偿和无偿的问题。有偿才产生保管合同关系可,无偿的话,一般不予支持形成保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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