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民事判决如何申诉,我收到民事判决书不同意怎样办
来源:整理 编辑:律生活 2023-04-10 07: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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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收到民事判决书不同意怎样办
如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五日内递交书面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二审法院。那就要看诉讼卷宗里有没有对被告人的宣判笔录和送达回证上是否有其签字.
2,对法院判决不服怎样申诉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及时上诉,如果是二审或生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中法民事终审裁定原告不服怎么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第二百七十五条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不服一审判决如何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不服一审刑事判决,则可以由被告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起上诉,这里特别强调,口头也可以上诉(只要把对什么不服说出来即可),如家属对判决结果不服,想上诉必须经过被告人本人的同意才可以代为提起上诉,或者由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让其在已准备好的上诉书上签字,代替被告人上诉。另外被告人如果是未成年人,则他的法定代理人也可以直接提起上诉,除此之外其他人不可以上诉。
5,一审判决了但原告不服怎样上诉
1、一审出的是判决书但原告不服。2、原告应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3、在一审法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三份,一审判决书一份,还有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印制费发票,车票等。要缴纳二审上诉费。这样可以回去等待二审法院发传票,等待二审开庭了。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六十四条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不服从法院的判决应该怎么申诉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不服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如果判决书已经生效,可以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7,不服一审判决怎么上诉
在上诉期内上诉,提交上诉状 、缴纳上诉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2.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最关键的,是要在上诉状中写清楚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要么事实认定错误,要么法律适用错误。前者要准备好具有说服力的证据和论辩,后者要根据具体案情寻找对应法条。3.上诉的程序,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也可以向第二审法院提起上诉。4.审限:法院审理您上诉的案件,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4.如上诉,则二审的判决将成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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