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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委托书里包括费用吗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经济权限,但其费用开销的负担应由合约来规定,而不是在授权书中来订立。
一、委托书公证的费用,各地略有差别:200-400元不等;二、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为:1、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人到公证处办理;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要受托人到公证处);3、委托事项的凭证(回迁房的相关手续)等。三、如果有任何其他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授权委托书里包括费用吗

2,最高法院关于口头委托合同如何认定代理费规定

【案例】上海盘起贸易有限公司与盘起工业(大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2005J民二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裁判摘要】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但是,当事人基于解除委托合同而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同于基于故意违约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前者的责任范围仅限于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括对方的预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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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口头委托合同如何认定代理费规定

3,委托代理合同费用问题 委托代理合同中双方约定相关费用全部由受

可以约定, 有效.委托代理关系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 建立无偿代理或有偿代理关系.
可以的.
这个合同有效, 纵横法律网 李梅胜律师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律师是按5%至12%提成 看案子复不复杂 越复杂的案子他的提成就会越高 !
可以,这属于合同自由原则,只要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自愿签署的合同就是属于有效的合同法 第四百零五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委托代理合同费用问题 委托代理合同中双方约定相关费用全部由受

4,律师如何收取委托人的费用

有两种方式,一是事先收,一是事后。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协商收取。有二十年经为您解答:关键是委托方式是什么,普通代理按照标的额3~5%收取,风险代理收取一定费用后,收取一定比例。委签订委托合同和委托书费的一般在委托当时收取委费,费发 票。2种,一为非讼,双方谈的价格;二为收费一般按标的额收取,可以电话咨询一般按欠款数的2代理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可协商收费,在本市外开庭另行协商。要看案件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需要面收费方式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按风险代理,半风险代理区分,全风险代理按收回的30%收,半风险代理按10-20%收上海海耀专业商帐团队为你服务要看案件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等因素.协商确定。1、首先需要了解债务人(欠债的人)是否有偿还能力,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本具有多年在法院系统各审判部门特别是执行部门的工作经验,法律服务费根据客户的要求结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如果债务标的大,可以协商收费。根据案件情况,双方协商收取。可以协商收取,有两种方式,事先收费或事后收费.先跟债务人谈判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这个费用问题是需要当事人与律师进行协商的,并不是都由委托人支付。但是,在现实中律师办案过程中花费的合理费用,都是由委托人承担。

5,律师不与当事人签委托代理合同收费按政府指导价还是按风险代理

你好,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讨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或者取得委托人的确认。 第九十八条 律师不得私自收案、收费。委托人所支付的费用应当直接交付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直接向委托人收取费用。委托人委托律师代交费用的,律师应将代收的费用及时交付律师事务所。你的情况应该不是律师,是法律服务者的行为,一般应该是政府指导价,如果是风险诉讼要事先告知当事人,并签订代理协议和风险告知单。
一、律师费的收取标准,主要是参考案件标的额、案件难易程度、案件性质和律师的工作量而确定,且各地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二、法律依据: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2、《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
1 律师无权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2 律师应该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委托代理合同,才有代理权,并由律师事务所收费.律师按与事务所的合同得到报酬.3 律师与当事人有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但没有约定收费标准,在补办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委托代理合同后,应该按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平均价收费,不应该按风险代理确定收费
不签合同的收费可以 自由拟定。但是要签合同的。必须签合同的
不签合同的收费可以 自由拟定。但是要签合同的。必须签合同的

6,如何认定诉讼委托合同的效力

需要看是怎么委托的了需要注意的是全权委托的效力就相当于一般委托所以尽量回避全权委托什么的尽量把委托事项列明
你怎么光想好事呢?跟诉讼费没有关系,诉讼费还是你出的,而且有时律师履行指责时另外的费用也是要你出的(主要看代理合同怎么规定了)比如律师为此进行的调查费用、给证人出的误工费、鉴定费等等这些在代理合同中都有明确规定。,你的这个代理授权和你与律师签订的代理合同没有必然的尤其是费用上的联系,代理合同是你请律师帮你打官司的合同,这个授权书,是你给代理律师的权利,也就是说你的律师可以在什么事情、多大程度上,可以代表你点头同意或者不同意,在你的授权范围之内,律师做出的决定就相当于你做出的决定,所有后果也是由你来承担的(当然这里要排除律师故意坑你、骗你或重大失误的决定)。特别授权的含义如下:提出:指的是以你的名义,代替你向法院起诉、或者和对方和解、撤诉等;承认:指的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律师认可的就等于是你认可的(不用再另外和你商量),比如对方提出的证据、提出的新条件等等放弃:和上面的一样,变更:也是这样,比如你只让对方赔偿没有让法院判对方坐牢,如果律师认为应该,律师自己就提出来了,不必经过你同意,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你即让对方坐牢还让对方赔偿,如果律师在法院审理时认为这样对你可能不利,他就有权利代替你做决定(放弃)让对方坐牢的要求,(变更)你原来提出来的,既要坐牢又要赔偿的要求,(承认)对方提出来的,多出些钱,让你把坐牢的要求撤销的诉讼请求。还有就是,原本你是要将对方告到法院的,但是经过律师的介入,和对方当事人谈了以后,对方答应了你的主要请求,律师可以私下和解等等,你这个特别授权就是你完全让律师替代你去,拿主意打官司,当然律师是要在法律的范围内从你的角度考虑问题的。诉讼费和律师没有关系,这是起诉方需要向法院缴纳的钱,当然你可以在诉讼中,要求法院让对方承担这笔钱,但是法院准不准或者让对方出多少,都得又法院说了算。你说的律师出诉讼费的情况,存在与风险诉讼中,风险诉讼指的是这个官司能不能赢很难说,所以你告不告无所谓,也不想花这个起诉费或其他的费用,律师觉得可以试试,所以律师先出钱垫上有关的费用,但是你必须配合打官司,如果输了钱算律师的,如果赢了,得到的钱你和律师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通常这个比例比正常手续请律师高很多)多数都用在工伤、交通、保险、对方赖账多年等等情况。而且也不是所有的案子律师都愿意这样做。

7,无偿委托合同怎么定

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其在委托权限内处理事务的后果,均应由委托人承受。但受托人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委托事务,并尽注意义务。受托人应尽注意义务的程度,因委托合同为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因可获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高度注意义务,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即使过错轻微,也不免除损害赔偿责任。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因不取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需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同样的注意义务即可,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尽管如此,无偿委托合同同样具有风险。  委托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为其处理的契约。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是否收取报酬可以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  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  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  第一种情况,实际上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  委托人的过错就是委托他人办理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包括委托人指示不当和对损害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能预见。  受托人的过错就是违反了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应尽的义务,受托人越权而造成委托人损失是过错的一种表现形式。受托人的注意程度,一般认为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不同。受托人有报酬时,处理委托事务负有??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无偿处理委托事务的,负有与处理自己事务同一的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在无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而在有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具有一般过失,就应当负赔偿责任。
具有风险受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其在委托权限内处理事务的后果,均应由委托人承受。但受托人则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委托事务,并尽注意义务。受托人应尽注意义务的程度,因委托合同为有偿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有偿委托合同中,因可获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尽高度注意义务,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即使过错轻微,也不免除损害赔偿责任。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因不取得报酬,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只需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同样的注意义务即可,其行为造成委托人损失的,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尽管如此,无偿委托合同同样具有风险。损失赔偿责任委托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为其处理的契约。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根据受托人是否收取报酬可以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委托合同和无偿委托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第一种情况,实际上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委托人的过错就是委托他人办理事务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包括委托人指示不当和对损害应当预见但因疏忽而没能预见。受托人的过错就是违反了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应尽的义务,受托人越权而造成委托人损失是过错的一种表现形式。受托人的注意程度,一般认为因委托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而不同。受托人有报酬时,处理委托事务负有??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无偿处理委托事务的,负有与处理自己事务同一的注意义务。也就是说在无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对损失的发生具有重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而在有偿委托的情况下,受托人具有一般过失,就应当负赔偿责任。
当然是双务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要同意才行,要两个人才能完成的事情就是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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