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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是什么

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是指,违约的一方拥有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在法定解除权中,通常违约方是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权利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在实务中,如果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守约方并不能得到预期利益且违约方需要支付不合理的过于昂高的履行费用时,违约方有可能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标的不能实际履行时,违约方也会提出解除合同。为了避免这种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履行合同的可能性进行全面评估,针对合同双方的义务进行详细的约定,并形成有效的合同条款。

违约方的合同解除权是什么

2,合同解除权的性质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形成权。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根据形成权的法律特征,在通常情况下,形成权以单方意思表示方式行使;也就是说,实现形成权既不需要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需要进行强制执行,所以行使形成权不需要法院的裁判。不过在例外情况下,形成权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行使,此类形成权又称为形成诉权,它主要出现在亲属法和公司法中,如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公司代表权限的剥夺、公司解散、开除股东等。而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属于私力救济权,由债权人单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一般而言,主张解除的当事人不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确认之诉,但主张解除的当事人必须将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能够控制的地方。

合同解除权的性质

3,合同的解除是什么权利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双方都拥有的权利。但如果是非法定因素而解除合同的话,违约方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而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况: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的解除条件,从其规定。

合同的解除是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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