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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动续期劳动合同

1、有些公司为了避免遗漏续签劳动合同或者超时续签劳动合同,故在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自动续签的条款。但是很显然,这样的条款是有瑕疵的。第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动续签与“劳动者自由选择权”相违背。第二,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第三,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发生变化。2、不管是对用人单位来讲还是对劳动者来讲,自动续签都是不利的。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自动续期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对继续执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标准、劳动条件等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双方默认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继续履行。由于“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

3,关于劳动合同的自动续签条款的问题

这样的表述是很不严谨的,也是不合逻辑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违法的。续签首先要双方都愿意才行,至少有一方不愿续签的就解除劳动关系。况且,从2008.1.1后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按照合同约定,你是所谓的自动续签一年,那么这显然是对你合法权益的侵犯。
公司要是无故不续签,就是要解除合同,必须付给你一定的赔偿金,而你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是的,虽然劳动人员就签约的自主权,但是单位不用你,你照样没办法, 我虽然是法律本科生,但是对于这样的劳动保障问题,建议你还是去咨询当地的律师,有些地方是不一样的

关于劳动合同的自动续签条款的问题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自动续签条约有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到期自动续签,视为双方按原合同内容和期限程序订立一份合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  发布时间:2014年5月7日  3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是否支持?  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劳动合同到期续延,但未约定续延期限,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继续工作,双方均未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属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续延劳动合同,可视为双方订立一份与原劳动合同内容和期限相同的合同,故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不应支持。
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注明,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续签合同,那么有点自欺欺人,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或者经济补偿。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注明,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续签合同,那么有点自欺欺人,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或者经济补偿。

5,什么条件能使劳动合同自动续签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初次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劳动合同坚决不能出现中断的情形,你的原合同期满了,那么就要有新的合同约定出现,中断这段时间等于说没有劳动合同,假如在这期间发生什么事,双方都不好解决,新劳动会同法规定的续签,事实上也就是连续签订,不能出现中断或劳动合同空白,否则劳动部门可以视为无签订劳动合同或视为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你在这个单位的工龄也是要连续计算的. 满意的话请采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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