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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费劳动法咨询

你好 我是在大龙电厂的劳务派遣工,做了六年,补休从未给我们结算过,我想问下我辞职了,能否要回我的补休时间?
转制前的工龄补偿能要求,转制后工作的这段时间没有补偿,因为是合同期满后你不愿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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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局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

法律分析:符合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的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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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动法律咨询 免费

法帮网为您解答:可以拿到赔偿金的。
你们向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单位不缴养老保险等是要被鼻祖的。
您好! 法律|敎育网有法律咨询栏目。您可以在那里找到合适的律师为您解答,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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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局免费咨询

劳动者可以去向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如果在劳动局的管辖和受案范围内的,会依法予以受理,不会收取当事人的费用。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劳动局法律咨询

你得先去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到法院起诉。现在打个劳动官司只要交10块钱的诉讼费。不过请律师的话就另算了。得看你是在哪里。要是在一些有大学的地方的话,有些学校可以提供免费的诉讼代理,咨询。不过算的话应该是按照书面签订的工资来算,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要注意单位应该给劳动者办社保,这是单位的义务,不在工资范围内的!
会管的,但应按约定走。
您好,不知道您是哪个地方的?各地情况应该不一样!您不如将您需要咨询的问题写下来,我们大家一起帮你看一下!或者找你们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

6,劳动法免费咨询

基本上得不到赔偿 , 续签合同,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提取变更 , 与劳动者协商不一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下班后不在劳动时间内,且所造成的损伤无法与贵亲属所在工厂挂上任何联系,谈不上工伤.工伤所定范围在所在工作区域以及工作时间段.因此如果没有其他原因那么贵亲属没有权利跟厂方索赔.
可以按照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失业赔偿金。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7,劳动法咨询

您好。劳动者辞职没有经济补偿,是一种误解。劳动者如果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辞职,是应得到经济补偿的。另外,用人单位勒令劳动者停薪休息,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您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好,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可要求补偿,本人主动提出,一般没有补偿。解除合同变成停薪休息,这明显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失业的经济补偿问题本人今天也刚刚经历完,并拿到了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根据你所说,不足已构成他们开除你的理由,他们开除你的理由是什么?你还另外有什么不足的表现?如果没有,加之你有签合同,那你完全可以根据2008年的新劳动法,要求公司给予你的合同期1年补1个月的经济补偿,补偿是按你最近12个月工资总和的平均工资算的,如果他们没提前30天通知你,你还可以要求补偿1个月工资。如果他们不讲里,你完全可以带上你的合同去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咨询具体情况,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觉得回答能帮上忙请选采纳,加分谢谢!

8,免费劳动法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这要看单位已和事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个人违纪、造成单位重大损失等情形,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因不能胜任、患病负伤不能继续工作等情形解除,则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后解除,并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单位没有前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西安劳动律师
我本人在一家国企工作了十多年,现在按单位属于单位外聘员工,至于合同单位也没有发给我,而且合同好像也没有签。现在单位以降薪的形式来让本人自动辞职。单位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将如何面对
1 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的应得工资 前提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 2 每做满1年可以得到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按双倍工资计算 标准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这个工资包括奖金 以及各种补贴
广东胡律师:这要看你是否是因你自己的原因导致单位受到损失而被解雇的,如果是你得不到赔偿;如果是单位非法的与你解除,那么你可以得到1个月工资(做满1年折算成1个月,08年元旦以前的未签定劳动合同所产生的纠纷按旧劳动法算)的经济补偿及08年元旦至4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未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的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9,劳动法咨询免费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首先在家公司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故只要你有在这家公司上班的相关证明,可以随时去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另法律相关条款明文规定:上月工资最迟不能超过30天发放;所以你可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一般都会在当天受理并解决;如果条件可以,你可以用手机将和公司负责人的对话录音作为证据,这样他就没有办法抵赖。特别是到年底,政府部门对(欠薪)这样的民生问题是非常重视的!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只要有人证明就好,或者有考勤纪律之类的东西,实在不行,有和公司相关责任人的通话记录也可以。公司没有任何权利克扣你工资。这些都是实际工作的证据!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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