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样反驳借条的法律效力吗

1、内容不真实;2、没有实际交付款项;3、受到威胁之下出具的;4、已过诉讼时效5、违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为你的符合条件 1、实质要件:能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存在、借款事实清楚,合同不违法(如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即可。 2、形式要件:借款合同主体(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有借款人签名。

怎样反驳借条的法律效力吗

2,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

借条其实就是借款合同,有以下情况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都为无效合同。
你好,合理合法的协议,合同(包括借条)当然受法律保护。

借条在什么情况下不受保护

3,这样的贷款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契约关系生效的要件是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也就是合意。在这里,你是知道这个借贷关系个中因由的,所以不存在不真实的或者受骗的因素,至于重大误解更谈不上(如果需要一个借口,只能说是对风险估计不足,而这就是你的错误了);信用社很明显也知道相关情况,不过该强调的事项他已经对你方告知,而且说明了钱是贷给你的,所以也不存在瑕疵。据此,可以认定该案中的关系真实有效。出质人在该案中的合同关系同样有效,同样受该合同关系制约。
受法律保护。你这是借款合同,依《合同法》第196条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它既包括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依《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应为实践合同,在贷款人未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之前,合同不能成立生效。

这样的贷款合同受不受法律保护

4,借条两年一满是不是就不受法律保

理解是错误的。借条代表的是借款合同关系,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两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期满两年内受法律保护,逾期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随时起诉。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5,借条受不受法律保护

借款时间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或者你可以证明借条未超过诉讼时效即两年,就是有效的;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超过的部分不被法律支持,是受法律保护的。
需要有公证的借条才受到法律认可
受理。已经建立了利益关系
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书面凭证。借条应当包括当事人双方名称和具体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等,若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一般来讲,借条只要写明了谁向谁借了多少钱,然后借款人签名并落款时间,都具有法律效力。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如果借条上有还款时间,则从还款时间起算2年。如果借条上没有还款时间,则分三种情况,对方若有还款,从对方最后还款的时间起算2年;对方没有还款,你也没有催讨过,则20年有效;如果你有催讨,从你第一次催讨时间起算2年。
不能简单地说受不受法律保护,要看你们之间的借条是否清晰明了地反映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比如借款人,出借人的名称或者单位,用途,金额,还款日期,签章,等等等
你好,合理合法的协议,合同(包括借条)当然受法律保护。

6,民间借条两年后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

无效借款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以从事非法活动为目的的借贷合同。2、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活动不受保护。3、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4、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罚款、收缴、拘留,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此外,高利贷利息也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两年,是个相对概念,关键在于从何时开始计算两年的问题,民间借贷的借条上约定有还款期限的,以到期日后债权人未向债务人催要时开始计算,如果一直催要并有证据证明的,诉讼时效中断;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催要,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你失去了胜诉权,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不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院无权主动对诉讼时效的问题下手的。不过一旦对方提出了诉讼时效问题,那法院就会驳回你的起诉了。建议想办法让对方和你重新签订一下借条之类,或者你想办法找出两年内你又向其主张自己的债权的证据,那就可以重新算两年时效了
1、在借款日期到了后,当天起有2年的时间,打官司法院会判你胜诉,但到期后两年内你有向对方催款,且保留有催款的证据(短信、电话录音、催款的信件或EMAILL),从催款日起再延后两年2、无催款日期则无时间约束

7,怎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呢

你好,合理合法的协议,合同(包括借条)当然受法律保护。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借条”不仅表明在出借人与借款人或借用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同时还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只需出具“借条”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且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欠条”则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借”是“欠条”形成的一种原因,但不是“欠条”形成的唯一原因。如果债务人有足够的理由否认“欠条”形成原因的真实性,“欠条”持有人有义务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真实存在。“收条”则有可能是“取原来属于自己的东西”所形成,也有可能是依约定或法律规定“取自己有权取的东西”所形成,本身并不表明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只是表明了一种“收到款或物”的事实状态,要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有待于对“收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总之,“收条”产生的原因很多,不能把“收条”当然作为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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